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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94R-/2021-0510004 发布机构 昌宁县卡斯镇
公开目录 政府预算 发布日期 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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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

昌宁县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昌宁县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参与制订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对确定推广的农业技术进行试验示范;指导下级农业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贯彻执行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促进畜牧业的发展;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掌握牧业发展情况,当好领导参谋;抓好本乡的畜牧业生产,畜牧业生产统计等项工作;负责本乡的畜牧业生产,大力推广先进的养殖技术;负责做好畜禽疫病防治;指导本乡各村的畜牧业生产,搞好服务,协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属于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为卡斯镇人民政府,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来,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在镇党委政府指导下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开展农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副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完成2020年农机局购置相关工作,做到精准发放,不偏不倚,稳步推进卡斯镇农业工作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2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2.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7.61万元,降低17.63%,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等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2.5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2.5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2.50万元(本级财力222.5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7.61万元,降低17.63%,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等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2.5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5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7.61万元,降低17.63%,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等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72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基本支出222.50万元,项目支出0元。

工资福利支出198.1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4.34万元,包括办公费,劳务费,水电费等日常办公经费。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对比无差别。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无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预算安排。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3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83万元,降低3.30%,主要原因是压缩办公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具体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昌宁县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