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94R/20231018-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卡斯镇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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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卡斯镇人大主席团:
我受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22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以审查。
一、2022年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乡(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与乡(镇)级一致,报告中不进行单独报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收入情况:完成财政总收入9183万元,同比增393万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00万元,同比减少205万元,下降10.76%。分税种完成情况为:增值税309万元,企业所得税1万元,个人所得税3万元,资源税6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4万元,房产税49万元,印花税2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25万元,车船税52万元,耕地占用税5万元,契税25万元,烟叶税1209万元。
支出情况: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63万元,同比减少727万元,下降20.25%。按功能分类支出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3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4.00万元;农林水支出16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0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04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8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5万元,收入总计918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6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32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万元,支出总计9183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平衡。
二、2022年财政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紧扣目标任务,全力组织收入。2022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00.24万元,完成年初目标任务。主要得益于财税部门通力配合,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具体;年内及时掌握税收入库变化情况,分析原因,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同时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投资领域的税收征管力度和对规模企业的纳税情况掌控力度,及时掌握重点税源变动情况。从强化收入征管措施入手,严厉打击各种偷税、逃税、骗税等违法行为取得的成果。
2.紧扣支出平衡,力促财政整体运行平稳。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落实节支任务,统筹调度资金,保障“三保”支出需要。一是紧扣基本支出保障。优先测算安排基本支出,着力保障各部门履行职能的正常支出需要。完成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和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各项社会保障缴费的配发,积极落实全镇乡镇岗位工作补贴、公务用车改革补贴、规范改革性津补贴和行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等各项政策。二是紧扣民生保障。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以民生为导向,努力做到应保尽保。2022年发放县级困难群众临时救助16户10.6万元、镇级困难群众临时救助356户45.89万元。三是紧扣惠农政策。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助推农村建设,2022年共兑付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3批次156.6万元,受益农户9152户;兑付耕地力补贴资金435.6万元,受益农户8999 户;完成小额信贷放贷239户,1195.00万元。
3.紧扣资金绩效,不断完善财政机制体制建设。一是完善财政内控管理相关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围绕镇党委、政府工作重点,以“科学化、精细化”为目标,不断推进规范化创建工作,切实增强对财政风险的管控意识和防范能力。二是注重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财政资金投入开展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规范预算编制、预算支出等方面的管理,强化预算单位主体责任,逐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紧扣财经纪律,发挥监督职能。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完善资金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管理机制。二是积极配合各级开展财务监督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提高财政的依法管理和依法理财水平。三是强化项目监督职能,对财政资金实施项目做到专项监督和全面监督相结合,做好服务监督、指导。
2022年,财政收支能够保持平稳运行,是镇党委、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镇人大正确监督指导的结果,也是全镇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财政增收乏力。受疫情防控和减税降费等政策性因素的影响,财政收入增长难度加大。全镇税源结构单一,税源新增少之又少。二是收支平衡难度增加。刚性支出不断增加,可用财力有限,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三是财政管理能力仍需提升。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不强、预算调整调剂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财政基础管理和预算管理还需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