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94R-/2023-0303010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卡斯镇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10-04 |
文号 | 浏览量 |
卡斯镇广大村民:
为切实加强农村化粪池、沼气池和青贮池的等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特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1.农村化粪池、沼气池、青贮池、窖池等相对密闭、通风不良,容易产生甲烷、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气体,因氧气不足容易窒息,危及生命;硫化氢无色、有臭鸡蛋味,可导致中毒、昏迷,甚至死亡;甲烷浓度过高时,遇明火会引起火灾、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因防护措施不到位,易发生人员坠落,造成溺亡事故。2.严禁擅自进入化粪池、沼气池、青贮池、窖池等。3.严禁无安全防护措施,擅自下池出料、清池、检修。4.严禁在化粪池、沼气池内及周边使用火源。5.严禁在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下擅自进行施救。6.一旦发生意外,应及时拨打110、120和119,并向村(社区)报告,借助专业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工作,决不允许强行施救。
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