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94R-/2021-0124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卡斯镇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01-24 |
文号 | 浏览量 |
关于强化全镇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随着春节临近,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愈加频繁,导致我镇增加了疫情输入风险。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昌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强化全县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返乡报备。倡导在外人员春节期间留在工作地、就学地或务工地过春节,非必要暂不返卡,减少路途疫情传播风险。确需返卡的人员,需提前3天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沿途避开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各村(社区)要加强对入卡人员排查力度,将网格内所有返乡人员纳入村(社区)重点人员监测范围。
二、严格管控措施。①境外入卡人员、国内高风险地区入卡人员、密切接触者就地实施集中隔离观察14天,再继续实行居家隔离7天,隔离期4次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费用自理。②国内中风险地区入卡人员,需持3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一律严格实施14天村(社区)健康管理。开展2次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第7天和第14天),费用自理;14天内个人居家不得外出,家人不参加聚集性聚餐聚会活动;由村(社区)负 责,每天对辖区内返乡人员开展追踪管理、健康监测。③国内低风险地区5类入卡人员(跨省返乡,省内进口冷链食品、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隔离场所、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重点人群), 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居家健康监测14天,期间不聚集、不流动,开展2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第7天和第14天),费用自理。④省内其他人员和市内流动人员,出示“云南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绿码,即可在卡流动。
三、严管重点区域。车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馆饭店、酒店宾馆、公共汽车、景区、KTV、网吧、酒吧、教育培训机构等公共经营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亮(扫)码+测温+戴口罩”和日常通风、消毒、卫生清洁等防控措施。景区、KTV、网吧等公共场所接待消费者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0%。(例如:某KTV有10间包房,每间包房最大承载10人,最大承载量的70%指的是10间包房都可以经营,但每间包房最多只允许承载7人)。
四、严格规范诊疗。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发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患者及时按规定进行报告及处置,严格落实“一退两抗”(退烧药、抗病毒、抗生素)药物的实名登记管理要求,做到主动发现、主动报告。所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病人一律到卡斯中心卫生院发热发热哨点诊室就医,就医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村(社区)卫生室、私人诊所一律不得接诊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病人。
五、严格自我管理。认真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执行“戴口罩、亮码行、测体温、少聚集、勤洗手、讲卫生”等各项防护要求,切实加强个人防护。非必要不离卡,不要前往境外和国内高、中风险地区。确需外出的,需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错峰出行,旅途中做好个人防护。要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冷链食品,不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接触、处理冷链食品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洗手消毒,储存时要使用独立容器生熟分开,食用前应煮熟煮透。
六、严控聚集活动。从即日起镇政府、镇直单位、驻卡单位、村(社区)一律取消大型座谈会、联欢会、团拜会等活动,50人以上活动应当制定疫情防控专项方案。医疗机构暂停探视活动,确需探视的要提供3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暂停举办或承办聚集性活动(集体聚餐、聚集性祭拜活动、聚集性宗教活动、各类展销活动、“年猪饭”等)。暂停办理一切红事喜事(嫁娶婚宴、新居落成乔迁宴、生日祝寿宴等),“白事” 一律快办、简办,参与人员控制在直系亲属之内,不得邀请境外亲属、边境地区亲属和国内高、中风险地区亲属参加。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控制在 10 人以内。
七、严肃追究责任。疫情防控期间,对不遵守有关防控规定,针对境外入卡、高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低风险地区5类人员返乡后不主动报告,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的人员要严肃依法处理;不听劝阻执意举办宴请聚会活动,危害公众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由有关部门从严处置;对承接婚丧喜庆事宜的宾馆、酒店、饭店和提供聚集性活动场所的人员,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卡斯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 年 1 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