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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94R-/2021-070802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卡斯镇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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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斯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切实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结合卡斯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止耕地“非农化”的决策部署,按照卡斯镇党委、政府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问题导向、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全面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建立问题清单和台账,回头排查、回头整治、边排查边整治,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等“三农”治理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环境。

二、整治范围

重点聚焦三类问题:一是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过标准。此外,由各村(社区)统一登记建设的扶贫搬迁、工程移民、生态移民等设施农业项目,存在看护房占地超标准或手续不完善问题的,报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整治整改。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排查。一是2019年“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问题台账,逐一核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死灰复燃。二是对设施农业、土地流转经营等项目开展拉网式排查,逐一核实是否存在三类问题。(镇自然资源所、镇农业服务中心、镇规划办参与、各村(社区)负责)

(二)坚决依法整治。依据核查、排查结果,对照《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划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自然资规(2020)6号)、以及2019《保山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领导小组关于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及《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昌宁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昌政办涵(2021)26号)镇自然资源所、镇农服务业中心、镇规划办参与、各村(社区)负责。

(三)严格依法惩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村(社区)、镇自然资源所、镇农业服务中心、镇规划办、卡斯镇司法所、卡斯镇派出所、)

(四)尽快恢复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占用耕地行为,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镇自然资源所、镇农业服务中心、要主动作为,做好技术支撑和检查验收等相关工作。(镇自然资源所牵头、镇农业服务中心、规划中心参与、各村(社区)负责)

(五)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举报制度。加强设施农业项目精细化、信息化管理,强化日常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流转土地用途管制。做好“回头看”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镇农业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牵头、镇文化中心参与、各村(社区)负责)

四、责任分工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按照部门职责压实责任,切实把清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一)镇级牵头。成立卡斯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按照市、县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对全镇的“回头看”负总责,对本镇内耕地保护、制止耕地非农化负总责。建立健全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的组织领导机制,抓实目标确定、政策宣传、组织动员、清查整治、监督检查工作。

(二)村级落实。各村(社区)承担实施“回头看”的主体责任,村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回头看”组织落实,将“回头看”任务何责任逐级落实,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排查整治等工作。

(三)部门协同。镇农业服务中心会同自然资源所等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回头看”指导和督促,各尽其责、共同负责、加强配合、联合行动,认真落实“回头看”各项措施。

五、工作步骤

7月上旬,印发《卡斯镇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对“回头看”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7月8日-7月15日,开展全面排查。7月18日前,将排查情况(排查情况报告及相关表格,见附件1、2)以各村(社区)的真实情况填报农业服务中心

7月19日,召开领导小组会商议。全面深入分析数据,摸清底数,确定卡斯镇“大棚房”问题清单,研究部署下一步整改工作。

7月20日-8月13日,开展“回头看”整治。各村(社区)按照“回头看”方案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治整改指导意见等政策性文件要求,开展问题查处、整治整改和问责追责。

8月14日前,总结上报。各村(社区)认真总结“回头看”情况报农业中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治领导。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回头看”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严格属地管理,压实属地责任,特别是各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解决“回头看”中出现的问题。各村(社区)要成立工作专班,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参与“回头看”,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填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切实履行职责。要把排查和整治贯穿“回头看”全过程中,要讲究方式方法,把握政策,区分情况,依法依规,严格标准,避免工作简单化。

(四)严肃督导问责。各村(社区)要抓住一批典型案例,剖析问题根源,及时向社会通报,健全问责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在加快工作进度的同时,及时调度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重大情况随时上报。于7月8日报送“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回头看”联系表(见附件5);自7月8日起各村(社区)每周四17:00前报送工作进展,自7月29日各村(社区)每周四17:00前同步报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整治整改情况表》(见附件3)卡斯镇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875-7837366。

(此件删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