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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94R-/2021-0301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卡斯镇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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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斯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深入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将卡斯镇深入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充实如下。

组 长:刘成林 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兰子斌 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孙继红 镇人大主席

胡 彪 镇党委副书记

郭 斌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赵炳奇 镇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镇长

唐子海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罗晓杨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王 超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周家宏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杨 杰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穆海涛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字正良 镇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周君子 镇纪委副书记

胡家琴 镇组织干事

叶丽萍 镇社保中心主任

李帅云 镇项目办主任

李 飞 镇综治办主任

周 洁 科教文卫助理

杨健梅 镇乡村振兴办副主任

李俊海 镇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

李鹏程 民政助理

李 义 镇项目办工作人员

董赛富 卡斯中学校长

李志伟 卡斯中心完小校长

何光龙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杨映彬 卡斯卫生院院长

罗 玲 卡斯财政所所长

段溪村 卡斯司法所所长

李忠彦 镇林业中心主任

何光龙 镇文广中心主任

施晓源 昌宁农商行卡斯支行行长

罗佳有 自然资源局卡斯分局长

邱德斌 市场监管所所长

李志伟 卡斯电信所所长

辉 月 卡斯供电所所长

李泽波 卡斯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李朝平 卡斯社区综治维稳员

赵路杰 龙潭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赵建朋 龙潭社区综治维稳员

孟成新 龙潭社区宗教干事

张中正 龙洞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莫成伟 龙洞社区综治维稳员

赵建林 大水平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王正伟 大水平社区综治维稳员

罗卫强 大水平社区宗教干事

杞中林 邑林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何 兴 邑林社区综治维稳员

穆仲轩 邑林社区宗教干事

段 伟 新谷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林兴燕 新谷村综治维稳员

李 文 兰山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杨兴荣 兰山社区综治维稳员

赵建国 毛寨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杨 斌 毛寨村综治维稳员

杨成良 广邑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王晓萍 广邑社区综治维稳员

杨加梅 客邑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何龙建 客邑社区综治维稳员

徐绍美 大塘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张付周 大塘村综治维稳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民宗统战办,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工作通报等日常事务。领导小组成员发生变动的,由担任相应职务的人员自行替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同时,设立十个工作组,负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办公室

主 任:胡 彪 镇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字正良 镇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业务员:周 洁 镇科教文卫助理

李俊海 镇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

牵头单位:镇民宗统战办

配合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示范创建工作有关会议筹备、活动安排、编制、审核、印发会议纪要;负责综合文件、重要文稿、汇报材料等起草、编印、印发、报送工作;负责制定创建示范镇工作计划;负责创建工作的指导、组织、验收和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创建工作办公场所、经费、车辆、人员保障等工作;负责创建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负责组织迎接国家和省市县检查评估和考核验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宣传工作组

组 长:王 超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副组长:字正良 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业务员:周 洁 镇科教文卫助理

牵头单位:镇宣传办

配合单位:镇党政办、文广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宣传工作方案、工作推进表;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以及日常信息的编辑和报送;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为创建工作搜集、提供影像图片资料;负责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拍摄专题纪录片、出版一本书和一本画册等;指导各级各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进机关指导组

组 长:胡 彪 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罗晓杨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业务员:胡家琴 镇组织干事

牵头单位:镇组织办

配合单位:镇社保中心、镇综治办、镇党政办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所涉及的创建任务,制定“进机关”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规范做好“进机关”工作台账。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进村(社区)指导组

组 长:孙继红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组长:叶丽萍 镇社保中心主任

业务员:李鹏程 民政助理

牵头单位:镇民政办

配合单位:镇司法所、镇妇联、镇综治办、镇乡村振兴办、各村(社区)。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进村(社区)”所涉及的创建任务,制定“进村(社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规范做好“进村(社区)”工作台账。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进企业指导组

组 长:王 超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副组长:李帅云 镇项目办主任

业务员:李 义 镇项目办工作人员

牵头单位:镇项目办

配合单位:农商行卡斯支行、镇文广中心、农业中心、各村(社区)。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进企业”所涉及的创建任务,制定“进企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规范做好“进企业”工作台账。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进学校指导组

组 长:罗晓杨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副组长:董赛富 卡斯中学校长

严建国 水平中学校长

李志伟 卡斯中心完小校长

牵头单位:卡斯中学(负责指导中学创建工作)、卡斯中心完小(负责指导小学创建工作)

配合单位:镇团委、各学校)、各村(社区)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进学校”所涉及的创建任务,制定“进学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规范做好“进学校”工作台账。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进宗教活动场所指导组

组 长:胡 彪 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穆海涛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牵头单位:镇民宗统战办

配合单位:镇综治办、各村(社区)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进宗教活动场所”所涉及的创建任务,制定“进宗教活动场所”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规范做好“进宗教活动场所”工作台账。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进警营指导组

组 长:唐子海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副组长:周家宏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段溪村 卡斯司法所所长

牵头单位:镇武装部、派出所

配合单位:镇司法所、各村(社区)。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进警营”所涉及的创建任务,制定“进警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规范做好“进警营”工作台账。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进医院指导组

组 长:王 超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副组长:杨映彬 卡斯中心卫生院院长

牵头单位:镇卫生院

配合单位:各村(社区)卫生室。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进医院”所涉及的创建任务,制定“进医院”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规范做好“进医院”工作台账。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督查工作组

组 长:胡 彪 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郭 斌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业务员:周君子 镇纪委副书记

牵头单位:镇纪委

配合单位:镇民宗统战办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督促检查工作方案;对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开展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