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94R-/2020-121100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卡斯镇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12-11 |
文号 | 浏览量 |
各镇直单位、村(社区):
根据《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2020年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为加快推进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卡斯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卡斯镇人民政府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2020年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卡斯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9日
卡斯镇人民政府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
2020年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加强全镇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革除食用野生动物的陋习,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加强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2020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函〔2020〕23号)文件的精神,同时立足自身实际,结合职能职责、重点任务及分工,特研究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全面保护、严厉打击、科学监测、广泛宣传”的原则,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为野生动植物创造安全的栖息生存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为全县的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有力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通过抓实监管、打击、监测、宣传等工作措施,全面完成我镇负责的所有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2020年专项行动所有任务,建立全镇野生动植物保护的长效机制,全镇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在全镇营造出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强化监督管理,切实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
1.加强自然保护地及重点林区监管。对全镇重点林区开展大检查,落实野生动植物管护责任,完善巡护值守制度(6月底前完成)。
2.加强候鸟栖息地及迁徙通道管理。对候鸟迁徙通道、栖息地,候鸟迁徙路线、繁殖地落实管护责任、划片分包管理(6月底前完成)。
3.加强野生动物生存环境和栖息地环境监管。加强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和栖息地环璄污染监督管理,对污染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和栖息地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处(6月底前完成)。
4.加强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管控。对全镇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机构进行依法整顿。坚决取缔无合法手续的繁育、经营利用场所;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繁育和经营利用审批;严格审批野生动物“科研、药用、展示”等非食用性繁育和经营利用;分类指导、支持、帮助相关繁育、利用单位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6月底前完成)。
5.加强公共场所监督管理。抓实公共场所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监管,对酒店、饭馆等场所进行排查,对非法来源野生动植物制品进行检查,对发现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出售非法来源野生动植物制品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12月底前完成)。
6.加强各类市场监督管理。加强商品交易市场、集贸市场、花鸟市场、饭店、药店、宠物馆等场所监督管理,对非法来源的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和出售、购买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进行查处(12月底前完成)。
7.加强交通要道及快递、物流监督管理。加强对来往交通要道及快递、物流等非法运输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和禁止使用猎捕工具的执法监管(12月底前完成)。
8.加强野生动植物社会团体的监管。规范全县野生动植物利用社会团体,充分发挥野生动植物保护社团的作用。引导社会大众积极参与和支持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普及科学保护知识(6月底前完成)。
(二)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1.认真开展“四清”专项行动。年内,集中开展2次“清枪”“清夹”“清套”“清网”的“四清”专项行动,每次行动时间为15天。重点在重点林区、越冬地、停歇地、繁殖地、迁徙通道等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的区域开展违法打击专项行动,加大巡查力度,认真排查,从源头上清除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隐患(12月底前完成)。
2.联合开展打击非法猎捕、运输、贩卖、食用野生动物专项行动。年内,集中开展2次打击非法猎捕、运输、贩卖、食用野生动物专项行动,每次行动时间为10天。通过打击,管住管死源头、斩断中间环节、革除滥食陋习(12月底前完成)。
3.开展整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专项行动。年内,集中开展2次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每次行动时间为10天,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犯罪行为(12月底前完成)。
(三)认真开展监测,及时掌握野生动植物动态情况
1.开展明星物种科研监测。重点开展林麝、小熊猫、云猫、水青树、大树杜鹃、滇藏木兰等明星物种的科研监测工作,掌握其生物学特性和野外生存状况(12月底前完成)。
2.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各监测点、乡镇林业站要按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技术规范》,在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迁徙停歇地、人工繁育场所等指定专人开展疫源疫病监测。严格执行监测信息报告制度,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现场处置”(12月底前完成)。
3.开展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检疫。依法依规对“科研、药用、展示、收容救护”以及非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进行检疫(12月底前完成)。
(四)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
1.制作宣传标示牌、宣传标语。各村(社区)、重点林区、栖息地、公共场所等区域设置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标示牌,张贴悬挂宣传标语(6月底前完成)。
2.在主流媒体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结合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12月底前完成)。
3.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进村入户活动。在全镇各村(社区)广泛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教育活动,设置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专栏、板报,书写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标语,向农户、社区居民户发放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宣传材料(6月底前完成)。
4.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进校园活动。在全镇各中小学校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组织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题讲座、征文比赛、演讲比赛、开设宣传专栏、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科普教育,不断提高中小学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12月底前完成)。
四、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全镇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成立卡斯镇人民政府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2020年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兰子斌 卡斯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唐子海 卡斯镇武装部部长
成 员:罗云鹏 财政所所长
何光龙 文广中心主任
段国应 农业中心主任
宋剑涛 水务站站长
苏宪毓 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段溪村 司法所所长
邱德斌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志伟 中心完小校长
董赛富 卡斯中学校长
严建国 水平中学校长、党支部书记
李忠彦 卡斯镇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杨正金 卡斯镇林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何学有 卡斯镇林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张洪源 卡斯镇林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李泽波 卡斯社区总支书记
李文荣 龙潭社区总支书记
何龙基 龙洞社区总支书记
赵建林 大水平社区总支书记
杞中林 邑林社区总支书记
段绍成 大塘村总支书记、主任
段从明 新谷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张晓亮 兰山社区总支书记
杨树发 毛寨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杨成良 广邑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王金虎 客邑社区党总支书记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