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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94R-/2019-0315013 发布机构 昌宁县卡斯镇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日期 2019-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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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斯镇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加强领导干部管理,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严肃领导干部组织纪律,保障工作正常运转,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领导干部为卡斯镇全体在岗领导、干部及后勤工作人员(含公益岗、临时岗位工作人员);所指外出即领导干部昌宁县范围内,卡斯镇辖区外的出差、学习、请假。

二、报备范围:领导干部出差、学习、请假外出半天以上(含半天)的。

三、报告内容:外出人员姓名、职务、报备事由、外出时间、返回时间、外出地点、批准领导。报备对象为负责人的还应备注在此期间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四、报备审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按县委、县政府规定进行报备;其它班子成员、各村(社区)及镇直单位负责人由镇党政主要领导审批;镇机关其他干部、职工报备1天以下(含1天)的,由分管领导审批,2天及以上的,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党政主要领导审批;镇直单位其他干部、职工向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批。

五、报备程序:出差、学习等因工作外出报备的以文件、通知为依据,按报备审批权限进行审批;业务、阶段性工作的外出报备向领导汇报清楚报备事项进行审批;请假以书面假条进行审批。外出审批通过后,必须到党政办公室进行报备,完整填写《卡斯镇领导干部外出(镇外县内)报备表》备查。

六、领导干部外出期间应保持通信畅通,外出期间若行程发生变动,应及时进行补充报告,返回后完善相关手续。

七、严肃纪律。对外出或外出逾期不报备及报备不一致的领导干部,将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严重影响工作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