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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86Y-/2020-1214019 发布机构 昌宁县柯街镇
公开目录 社会保险 发布日期 2020-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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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街镇社会保障救助机制

为全面精准落实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职责任务,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问题,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着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切实抓好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兜准、兜住、兜牢”相关工作,制定本机制。

一、织密编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兜准救助对象、兜住贫困底线、兜牢保障待遇,确保贫困人口“两不愁”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扶贫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工作部署,持续加强最低生活保障与扶贫开发对象、标准、政策、管理的有效衔接。紧紧围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精准、措施精准、退出精准和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集中精力查缺补漏,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

二、加强对象衔接、标准衔接、政策衔接、管理衔接。持续开展动态管理工作,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从根子上杜绝“错保”、“漏保”、“一兜了之”等问题。村级建立动态管理工作电子台账,每月按时报送至镇民政办、扶贫办,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数据精准、上下一致。

三、镇民政办加强衔接,对符合条件的收入“重点户”或近期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极易造成贫困、返贫的特殊群体,无法通过其他帮扶措施解决收入问题的,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扶贫办牵头宣传使用好防贫保险,对符合赔付条件,因疾病(意外)住院医疗、因自然灾害住房损失、因意外事故死亡的,及时帮助其进行防贫保险理赔。

四、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水平已超过扶贫标准但仍低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宣布脱贫后可继续享受低保政策,做到“脱贫不脱保”;人均收入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给予半年至1年的渐退期,实行“救助渐退”,促进稳定脱贫。

五、镇扶贫办、民政办加强衔接,动态共享建档立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状况等有关信息,定期复核复查,适当扣减家庭成员因病、因残、因学等产生的刚性支出和必要的就业成本,并根据复核情况及时增发、减发、停发低保金。

六、高度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对困难群众的生活影响,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及时救助,及时动态管理,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及时了解救助对象和疫情感染患者家庭生活状况,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患者直接给予临时救助,对其他生活困难患者、以及因不能就业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众,及时启用临时救助备用金,开展先行救助。

七、持续巩固脱贫成效,建立健全返贫和新增致贫预警机制,全面监测未脱贫对象和返贫人员,主动发现、主动救助,及时将其中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临时救助、低保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