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86Y-/2020-102700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柯街镇 |
公开目录 | 政府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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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保山市昌宁县柯街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柯街镇林业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⑴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⑵协助当地政府制定林业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和组织农村集体、个人开展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⑶协助有关部门调处林地纠纷,查处毁林案件,维护森林资源安全;负责组织本乡镇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⑷按照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安排,配合林业调查设计单位开展森林资源调查,负责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掌握本站辖区内的森林资源消长变化情况。
⑸严格执行限额采伐管理,搞好伐区作业设计,检查监督采伐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收取林业基金。
⑹传播林业科学技术,总结和推广林业生产先进经验,开展本乡镇的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⑺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搞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⑻努力完成当地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产业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加强学习
一年来,我中心始终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的首要措施来抓,一是积极参加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积分均在3000分以上;二是参加镇干部职工周一例会学习,学习上级文件精神、脱贫攻坚知识、扫黑除恶知识、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认真对待镇党委、镇政府组织的各类知识测试;三是林业中心每月集中学习,认真学习林业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四是参加县林草局组织的各项技术业务培训。通过系统学习培训,使干部职工认清了当前形势,增强了政治意识、法治意识,掌握了新技术,提高了工作效率,做到学以致用,以学习促进工作落实。
二、党风廉政建设
一年来,我中心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计划,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林业各项工作同步谋划、同步落实。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意识和法治观念。与全体干部职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洁自律承诺书》,定期开展廉政提醒谈话,进一步完善廉洁自律承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集中等各项廉政机制。2019年,本单位无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无截留、克扣涉农补助资金,无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等任何违纪违法规行为,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林业项目建设
2019年柯街镇林业重点建设项目主要有4个,一是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二是路域桉树替换示范段项目,三是云保线卷桥河至清水塘段路域环境绿化优化成果巩固提升项目,四是林业工作站2019年管护用房建设项目。
(一)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项目建设规模7000亩,其中松林村2020亩,立斯达村2850亩,玉地里社区2130亩。项目计划总投资为1050000.00元,资金来源为全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经公开招标,项目实际完成投资919600.00元,其中肥料费256480.00元,涂白、整形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等劳务费656120.00元,项目管理费7000.00元。项目分3个标段招标实施,项目于2018年12月完成涂白,2019年1月至2月中旬完成整形修剪和施肥。2019年5月完成病虫害防治。2019年6月初,县林草局对项目建设进行了检查验收,项目验收为合格项目。项目的实施提高了核桃产量和品质,辐射带动周边群众,为全镇核桃抚育提供了技术示范。
(二)路域桉树替换示范段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50亩,位于松林村下寨村民小组,造林树种为澳洲坚果,施工内容包括:造林地清理、整地、栽植、架设机械围栏、项目工程牌制作及安装。项目建设总投资500000.00元,其中苗木费385000.00元,复合肥费2000.00元,机械围栏13000.00元,工程牌费2500.00元,劳务费97500.00元。项目由村组负责宣传发动、林业中心负责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专业绿化公司负责施工完成,项目于8月1日开始施工,至8月31日完工。2019年11月,经市、县林草局实地验收合格。该项目栽植的澳洲坚果嫁接苗部分已进入试花期,2020年将会试挂果,项目的实施对项目区群众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三)云保线卷桥河至清水塘段路域环境绿化优化成果巩固提升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云保公路昌宁段柯街镇境内的大花桥至清水塘的公路两侧。项目建设对2018年云保线卷桥河至清水塘段已栽植的17227株三角梅进行追肥,关键节点新植三角梅1564株。施工内容包括:整地、栽植、追肥、管护,含苗木、肥料采购。项目通过招标,确定昌宁县添景绿化有限公司为施工单位,项目建设总投资882674.45元,其中:苗木费640458.00元,肥料费6029.45元,劳务费236187.00元。项目建设于2019年9月23日开工至11月20日完成栽植、施肥任务。2019年12月,经镇级和县林草局的检查验收,项目建设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完成,验收为合格项目。项目的实施美化了路域环境,推动了公路景观效果由单纯绿化到绿彩并举、路景融合转变,推动了公路功能定位由满足单一交通出行需求向生态休闲、文化传播、旅游服务等复合功能转变,提升了柯街的对外形象。
(四)林业工作站2019年管护用房建设项目。项目概算总投资693900.00元,资金来源为:2019年天然林停伐保护管护补助200000.00元、省级公益林管护站建设资金300000.00元、第二批天然林停伐保护管护补助资金100000.00元、自筹93900.00元。项目建设包括新建管护用房1栋、原办公楼修复及其他附属工程。项目于2019年11月5日完成实施方案编制、请示报批,2019年11月开工,至2020年2月完成。项目施工由专业建筑公司负责,镇项目办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施工质量监督,林业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和项目建设服务工作。工程严格按照建筑施工流程进行,目前工程建设已进入内部装饰和附属工程阶段,2020年2月能如期建成投入使用。项目的实施,将更加方便辖区群众的办事条件,统筹规范了站内公共设施的合理布局,更加完善了服务功能,为柯街镇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创造了条件。
四、常规工作
(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自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全镇上下认真落实防火责任制,广泛深入开展防火宣传,狠抓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加大火源管理力度,经过全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2018至2019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全镇无森林火灾事故发生,主要采取了一下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后,柯街镇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2019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调整充实了镇指挥所成员单位,下发了《关于抓好2018至2019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制定了《2019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把1月份作为森林防火宣传月,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开展防火宣传,共发放《森林防火宣传手册》7500份,粘贴标语1000条。三是加强责任落实。镇与村(成员单位)、村与组、组与农户层层签订责任状(书),共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等16330份,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工作任务。四是加强火源管理。实行生产用火审批和“五个100%”的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对“五种人”和林区坟主、林缘地主进行全面登记造册,高危火险期,在腊邑、扁瓦2个村(社区)设置了森林防火入山宣传登记站,进行实名登记。开展了“无火清明”和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违规用火5起,罚款1730.00元。五是加强应急处置培训演练。修订完善了《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办法》,成立了镇级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并从森林火灾知识、扑救技能、扑救安全、扑火指挥等方面对全体扑火队员进行扑救演练培训,提高队伍综合扑救能力。
(二)国家级公益林及天然停伐保护。经2018年下半年公益林修编,全镇共有国家级公益林31045亩,实施天然林停伐保护55180.6亩。2019年9月新聘生态护林员10人,截至目前,全镇共聘用各类护林员41人,其中生态护林员20人,公益林护林员8人,天然林护林员10人,公益林、天然林共同管护3人。签订管护合同41份,开展管护培训12期,培训人员540人次。完善生态公益林天然林管理制度,制定了公益林天然林护林员管护考核办法,开展森林管护专项督查12次,按管护合同约定定期支付管护劳务费。公益林天然林保护区内未发生乱砍滥伐、毁林开垦、非法采砂、采石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三)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管理。柯街镇自2015年开始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共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9500亩,其中2015年500亩,2016年1000亩,2017年3000亩,2018年5000亩。项目建设采取由农户自行造林完成,林业中心负责土地面积丈量核实、栽植技术指导、检查验收。为确保项目建设顺利通过省、市级验收,林业服务中心在县林草局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帮助下,于2019年12月10日至20日,组织人员认真开展了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自检自查工作,对2015至2018年实施的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经自查,各项造林指标均达到验收标准。
(四)资源林政管理。开展违法图斑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对每个图斑进行现地调查核实,严厉打击盗砍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无证经营加工、毁林开垦、非法移植野生树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随着护林员队伍的不断扩大和林业行政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强,2019年,我镇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比往年大幅减少,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成效显著。2019年,林业工作站共查办林业行政案件2起,查出违法人员2人,林业行政罚款6800.00元,案件性质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五)森林限额采伐。在森林限额采伐工作中,我中心严格执行林木采伐设计、审批、公示、发证、拨交、检查、验收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坚决制止无证采伐、未批先采以及超范围采伐等违法行为。2019年,全镇共办理商品材林木采伐许可证33份,蓄积量2598.5立方米,出材量1838.2立方米。
(六)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险理赔工作。野生动物肇事管理工作,我中心广泛深入开展公众责任险政策宣传工作,提高政策知晓率。一旦接到群众举报,及时安排查勘人员到受灾现场进行拍照取证、调查核实,及时上报查勘理赔材料,上报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尽最大努力降低农户损失。2019年,全镇共查勘、上报野生动物肇事案件25起,其中毒蛇咬伤人案件3起,猕猴破坏经济林果、农作物案22起。
五、基金征收及财务管理
完成林业基金征收6800.00元,所征收基金及时全额上缴。在项目资金管理上,严格专款专用,所有财务处理工作由镇财政所负责把关,项目资金拨付全部经镇人民政府审批,不存在挤占、挪用、截留、置换、弄虚作假问题。
六、涉农补助资金兑现情况
2019年,柯街镇共兑现涉林涉农各项资金6615256.00元,其中兑现201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批补助资金200000.00元,兑现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批补助资金900000.00元,兑现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一批补助资金4500000.00元,兑现2019年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153000.00元,兑现2019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10450.00元,兑现2019年天然林停发保护补助资金551806.00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柯街镇林业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昌宁县柯街镇林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柯街镇林业服务中心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柯街镇林业服务中心2019年度收入合计490942.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0942.0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95066.00元,增长24%,主要原因分析工资正常调增。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柯街镇林业服务中心2019年度支出合计490942.00元。其中:基本支出490942.00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95066.00元,增长24%,主要原因分析工资正常调增。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柯街镇林业中心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0942.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5066.00元,增长24%,主要原因分析工资正常调增。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柯街镇林业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林业中心项目支出并入政府核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柯街镇林业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0942.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95066.00元,增长24%,主要原因分析工资正常调增,主要原因分析工资正常调增。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094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柯街镇林业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主要原因林业中心三公经费并入政府核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林业中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并入政府核算。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柯街镇林业中心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林业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昌宁县柯街镇林业服务中心资产总额436665.89元,其中,流动资产390010.77元,固定资产46655.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5403.1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24822.12元,固定资产减少270581.3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36665.89 | 390010.7 | 46655.12 | 46655.12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林业中心项目在政府账套核算,项目绩效自评参见政府公开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柯街镇林业服务中心。承办林业技术推广、森林病虫害防治、护林防火、林权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具体如下: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协助当地政府制定林业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和组织农村集体、个人开展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协助有关部门调处林地纠纷,查处毁林案件,维护森林资源安全;负责组织本乡镇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按照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安排,配合林业调查设计单位开展森林资源调查,负责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掌握本站辖区内的森林资源消长变化情况。严格执行限额采伐管理,搞好伐区作业设计,检查监督采伐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收取林业基金。传播林业科学技术,总结和推广林业生产先进经验,开展本乡镇的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搞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严格按照造林技术规程,严把整地、苗木、栽植等各环节施工质量,全面完成2019年造林绿化任务。
二是强化资源林政管理,确保森林资源安全。进一步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全社会爱林、护林意识,强化依法治林力度,严厉打击破森林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三是强化火源管控,继续抓实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强化防火宣传,狠抓野外火源管控,不断创新各种工作手段,提高森林防火管理水平,确保2019年全镇无森林火灾发生。
四是强化预测预报,全力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实施以监测和预测预报为基础,生物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综合防治措施,促进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将森林病虫害发生率、成灾率、害防治率、产地检疫率控制在标准之内。
五是强化学习培训,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学习,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工作,忠诚、干净、担当,勤勤恳恳做事,踏踏实实做人,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柯街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昌宁县柯街镇林业服务中心2019年度支出合计490942.00元。其中:基本支出490942.00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95066.00元,增长24%,主要原因分析工资正常调增。
昌宁县柯街镇林业服务中心2019年度支出合计490942.00元。其中:基本支出490942.00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95066.00元,增长24%,主要原因分析工资正常调增。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严格执行县级镇级财政政策如《财务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会议费和培训费管理办法》等十余项制度,不断建立完整制度体系,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进一步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了解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自评指标体系参照云南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分为一、二、三级指标分别为:
一级指标4项分别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
二级指标7项分别是投入中的目标设定、预算配置;过程中的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产出中的职责履行;效果中的履职效益。
三级指标20项,分别为
1、绩效目标合理性: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2、绩效指标明确性: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3、在职人员控制率: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4、“三公经费”: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5、基本支出足额保障:预算安排足额保障2018年部门正常工作开展,包括工资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足额保障。
6、严格预算执行: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7、支出进度率:部门(单位)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8、资金结余率: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9、管理制度健全: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制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规范部门重点项目资金使用。
10、信息公开及时完整:部门(单位)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11、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12、资产管理安全性: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13、实际完成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14、完成及时率:部门(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15、质量达标率: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16、重点工作办结率:部门(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单位)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17、经济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18、社会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19、生态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20、社会工作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3)自评组织过程
一是前期准备
成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召开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对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做好报送要求,对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进行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①目标设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②预算配置,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进行评价。
(2)过程情况分析
①预算执行,通过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支付进度率、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变动率、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进行评价。
②预算管理,通过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基础信息完整性、绩效自评开展情总进行评价。经过自评,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
③资产管理,通过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进行评价。通过自评,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是否帐实相符;资产是否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3)产出情况分析
2019年,我单位紧紧围绕各项目标任务开展工作,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我单位正常的工作运转。
1.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基本支出中,财政政策性工资有所追加(主要为工资提标所致),本年度预算未进行除政策外相关事项的调整。
2.预算管理方面。我单位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控制方案,有较强的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各项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
(4)效果情况分析
(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自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全镇上下认真落实防火责任制,广泛深入开展防火宣传,狠抓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加大火源管理力度,经过全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2018至2019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全镇无森林火灾事故发生,主要采取了一下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后,柯街镇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2019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调整充实了镇指挥所成员单位,下发了《关于抓好2018至2019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制定了《2019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把1月份作为森林防火宣传月,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开展防火宣传,共发放《森林防火宣传手册》7500份,粘贴标语1000条。三是加强责任落实。镇与村(成员单位)、村与组、组与农户层层签订责任状(书),共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等16330份,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工作任务。四是加强火源管理。实行生产用火审批和“五个100%”的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对“五种人”和林区坟主、林缘地主进行全面登记造册,高危火险期,在腊邑、扁瓦2个村(社区)设置了森林防火入山宣传登记站,进行实名登记。开展了“无火清明”和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违规用火5起,罚款1730.00元。五是加强应急处置培训演练。修订完善了《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办法》,成立了镇级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并从森林火灾知识、扑救技能、扑救安全、扑火指挥等方面对全体扑火队员进行扑救演练培训,提高队伍综合扑救能力。
(二)国家级公益林及天然停伐保护。经2018年下半年公益林修编,全镇共有国家级公益林31045亩,实施天然林停伐保护55180.6亩。2019年9月新聘生态护林员10人,截至目前,全镇共聘用各类护林员41人,其中生态护林员20人,公益林护林员8人,天然林护林员10人,公益林、天然林共同管护3人。签订管护合同41份,开展管护培训12期,培训人员540人次。完善生态公益林天然林管理制度,制定了公益林天然林护林员管护考核办法,开展森林管护专项督查12次,按管护合同约定定期支付管护劳务费。公益林天然林保护区内未发生乱砍滥伐、毁林开垦、非法采砂、采石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三)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管理。柯街镇自2015年开始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共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9500亩,其中2015年500亩,2016年1000亩,2017年3000亩,2018年5000亩。项目建设采取由农户自行造林完成,林业中心负责土地面积丈量核实、栽植技术指导、检查验收。为确保项目建设顺利通过省、市级验收,林业服务中心在县林草局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帮助下,于2019年12月10日至20日,组织人员认真开展了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自检自查工作,对2015至2018年实施的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经自查,各项造林指标均达到验收标准。
(四)资源林政管理。开展违法图斑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对每个图斑进行现地调查核实,严厉打击盗砍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无证经营加工、毁林开垦、非法移植野生树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随着护林员队伍的不断扩大和林业行政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强,2019年,我镇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比往年大幅减少,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成效显著。2019年,林业工作站共查办林业行政案件2起,查出违法人员2人,林业行政罚款6800.00元,案件性质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五)森林限额采伐。在森林限额采伐工作中,我中心严格执行林木采伐设计、审批、公示、发证、拨交、检查、验收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坚决制止无证采伐、未批先采以及超范围采伐等违法行为。2019年,全镇共办理商品材林木采伐许可证33份,蓄积量2598.5立方米,出材量1838.2立方米。
(六)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险理赔工作。野生动物肇事管理工作,我中心广泛深入开展公众责任险政策宣传工作,提高政策知晓率。一旦接到群众举报,及时安排查勘人员到受灾现场进行拍照取证、调查核实,及时上报查勘理赔材料,上报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尽最大努力降低农户损失。2019年,全镇共查勘、上报野生动物肇事案件25起,其中毒蛇咬伤人案件3起,猕猴破坏经济林果、农作物案22起。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
针对上述问题,将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在财务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①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②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领导重视,部门牵头,齐抓共管,形成了有力的领导和工作机制。根据工作职责,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及预算执行责任,明确项目管理主体,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保障项目实施进度高效有序。
②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从资金源头入手,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合理使用,加强监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厉行节约工作,确保将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③加强预算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和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重视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使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有章可循。
④加强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预算法学习培训,规范预算收支管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加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20〕95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 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 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 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 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