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533025MB0U55607G/20260609-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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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大中型水库移民教育资金补助政策

保山市大中型水库移民教育资金补助政策


一、补助方案

补助对象及范围

1.补助对象20262030年,全市经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计划内正式录取,已完成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人口身份核定且 学历属国家承认的移民学生。2.补助范围:全日制本科、全日制大专(含五年一贯制大专)、三二分段制中高职贯通培养、专升本。

补助时限

本方案执行期限为2026 1120301231日。

(三)补助原则及标准

1.补助原则:遵循自愿申请、逐级审核、一次性补助的原则。2.补助标准:全日制本科生:每人一次性补助8000元;全日制大专生(含五年一贯制大专)、三二分段制中高职贯通培养生:每人一次性补助5000元。3.专升本移民学生,仅限在专科或本科任一阶段申请资金补助不得重复享受;三二分段制中高职贯通培养移民学生,须完成转段考核并进入高职院校就读后方可申请资金补助。4.已经享受、正在享受或符合享受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职业教育培养的移民学生,不再享受本方案补助政策。

二、补助流程

(一)自愿申请

每年930日前,符合条件的移民学生填写《保山市大中型水库移民教育资金补助申请表》(附件 1),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移民后扶证、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和申请人页); 3.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入学佐证材料复印件(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缴费凭证、就读证明等); 4.申请人或户主“一卡通”账户复印件(“一卡通”持有人 非户主的,需同步提供持卡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二)逐级核实

1.申请人持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向户口所在村委会(社区)提 出申请,村委会(社区)完成核实并签署意见;2.申请人将材料报送至县(市、区)搬迁安置办公室,完成身份信息核查;3.各县(市、区)搬迁安置办公室于每年1015日前,完成辖区符合条件移民学生信息汇总并上报。4.市搬迁安置办公室对各县(市、区)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对有关信息进行核实。

(三)补助发放

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于10月底前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分 配申请,当年12月底前将补助资金发放至补助对象或户主“一卡通”账户。



附件【附件1、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