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86Y/20240108-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柯街镇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4-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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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草原火灾,切实做好我镇2024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经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认识到位、部署到位、检查到位,把目标任务、监督检查、巡逻查处真正落到实处,牢牢把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主动权,强化火源管理,加强灾前防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水平,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保障年度任务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工作重点
以野外火源管理为核心,规范野外生产、非生产性用火,加大违规用火整治力度,坚决扭转随意用火行为,坚决控制人为因素引发森林草原防火发生。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调整充实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为进一步加强对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2024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经镇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调整充实柯街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指 挥 长:杨建军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施永升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李智刚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周正东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苏开安 镇党政办主任
张建桥 镇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郭蓉娟 镇财政所所长
赵致有 天堂林场场长
罗杨平 天堂林区派出所负责人
赵炳勇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陈世伟 柯街中心学校校长
熊 亮 柯街中心卫生院院长
马红美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禹 明 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罗刚飞 柯街司法所所长
李 通 柯街镇专职消防队队长
赵建鹏 柯街供电所所长
李晓斌 柯街甘蔗工作站站长
赵继明 镇林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林业服务中心,由张建桥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成员单位要根据以下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镇林业服务中心:宣传贯彻落实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适时修订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处置办法,组织开展扑救培训演练,负责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管理、督查、考核等工作,承担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镇财政所: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落实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正常工作经费和专项配套资金,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
柯街派出所:积极参加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负责维护火场治安秩序,交通管制疏导,协助查处森林草原火灾案件。
天堂林场:负责本经营区的森林草原防火队伍的建设,做好经营区内的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协助柯街镇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
天堂林区派出所:组织开展打击违法野外用火活动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及时查处森林草原火灾案件,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柯街中心学校:全面开展森林草原防火“五个一”工程宣传教育活动,将森林草原防火的知识纳入安全教育教学大纲,并列入年度教学计划,提高全镇中小学生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严禁学生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
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配合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播放森林草原防火公益性广告,结合各项文艺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火灾案例。
柯街中心卫生院:制定扑火伤员的救护预案,做好医疗救援保障工作和灾后的防疫灭病工作。组织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森林草原火灾现场急救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积极参加森林草原火灾宣传和预防工作,负责加强对公墓地、寺庙等区域火源监管工作。对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群众生活困难的及时上报给予社会救助,按有关规定做好相关扑火伤亡人员的抚恤事宜。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加强农业生产防火宣传教育,负责农地、牧地野外用火的检查监管,消除烧荒、烧田埂、烧秸秆等森林草原火灾隐患,调查处理因农业生产引发的森林草原火灾。做好森林草原防火期农事用火管理工作。及时提供森林草原火灾现场周围农牧业生产信息,对农业生产及相关设施采取应急监控保护等措施。
柯街司法所:负责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时所产生的纠纷调处工作,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不受阻碍。
柯街甘蔗工作站:做好种蔗户生产用火相关规定的宣传和用火监管,协助种蔗村(社区)规范蔗地生产性用火审批,优先安排林缘周边蔗地先行砍运,确保蔗地生产用火安全。
柯街供电所:负责全镇林区输电线路检修、清障工作,确保线路供电安全。保障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前线指挥部的供电,负责森林草原火灾现场及周边供电线路安全。
柯街镇专职消防队。积极参加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负责所储备物资检修、调试和对消防队伍进行安全扑救培训,协助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做好火灾扑救工作。
(二)提高思想认识,压紧压实责任。要对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复杂性、艰巨性有清醒的认识,坚决克服松懈思想、麻痹心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不断增强做好森林草原防火灭火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对2024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进行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各项责任,层层签订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把防火责任落实到村、到组、到户、到人。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要充分利用应急广播、电视、标语、黑板报、宣传警示牌、通告、微信、手机短信、五彩旗等方式,积极深入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群众履行防火义务、落实防火责任、增强防火意识。各中小学校要继续实施防火宣传教育“五个一”工程,不断增强广大中小学生的防火意识,并通过他们影响和提高家长及周围群众的防火意识,做到教育一个学生,宣传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
(四)突出预防重点,严格火源管控。火源管理是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核心,要全面加强火源管理,切实强化重点防范。一是重点时段重点防范。在元旦、春节、元宵、春耕时节、清明、五一等重要时段,要集中力量重点设防,特别是清明节期间,要加大文明祭扫宣传力度,严格执行“无火清明”各项火源管理规定,在主要坟山路口设卡宣传登记,做到严防死守;二是重点区域重点防范。对林蔗、林农交错的林缘地边、寺庙烧香点、林区入山路口等重点部位,要加强巡逻看守,强化火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三是重点人员重点防范。对痴、呆、聋、哑、精神病及中小学生、留守老人、儿童等重点人员,要落实监护责任并进行全面监管,杜绝乱用火行为,避免意外火情发生。四是要严格野外生产用火申报、审批、监烧制度,森林草原防火期,规范野外生产用火行为,高火险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五)完善应急预案,强化火情处置。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强化扑救安全培训,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全面落实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信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对卫星监测发现的热点,必须及时认真核查、科学处置。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报扑同步,达到应急处置条件,经镇总指挥长批准,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在最短时间内消除森林草原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损失和降低负面影响,防止森林草原火灾发展和蔓延。
(六)依法依规治火,从严查办火案。要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律手段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将森林草原防火纳入《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村级防火组织机构及相关制度措施,切实加强基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努力实现村民自治,坚持推进依法依规治火。林区派出所、镇林业工作站、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社保中心要认真履行职责,对非法用火行为,必须坚决查处,及时通报相关案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增强警示教育作用。高危火险期,林缘100米以内,违法违规用火由镇林业工作站监管;农用地、牧地,违法违规用火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监管;公墓地、庙宇等祭祀场所,违法违规用火由镇社保中心监管。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处置能力。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强化队伍管理是保障,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防灭火队伍建设。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办事机构,明确专人负责防火办日常工作,确保防火办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二是镇级应组建不少于30人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分队,村级应组建不少于15人的义务扑火队。三是要全面加强管理。进入防火期后,各级扑救队员、护林员坚持24小时开机待命,并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和扑火机具,做到随叫随到,一旦有火情立即出动;村民小组要成立义务巡逻小分队,加强巡查,做到火情早发现、早处置。四是根据“分级管理、分级培训”的原则,各级要对扑火队员进行安全培训,不漏一人,人人掌握扑救技能;要科学组织扑救,首先保障人员安全,所有参与扑救的人员要服从指挥、听从安排,绝不盲目行动,不得动员残疾人、妇女、老人和儿童参加扑火,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八)加强值班值守,严明工作纪律。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禁脱岗、漏岗,确保信息畅通。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检修,确保突发情况能正常使用、火情及时处置。严格执行“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归口上报”制度,严禁迟报、瞒报、漏报、误报情况发生,对贻误扑火时机、酿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督查和考核力度。为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和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镇人民政府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纳入对各村(社区)的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进行考评,加大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考核力度,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确保防火责任和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高火险期、清明节等重要时段,镇纪委、镇指挥所、林区派出所要成立联合督查组,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工作有安排、有部署、有监督、有落实。
(二)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出现失职、渎职并且造成重大损失的,将按照《昌宁县森林草原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柯街镇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的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昌宁县柯街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