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387470-X/20231009-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3-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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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县应急管理局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实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全县安全生产平稳有序,实现了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零”目标,是保山市目前“双零”唯一县区。
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扛牢安全生产政治责任。一是全面履行“党政同责”。制定《昌宁县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及2023年工作实施方案和《昌宁县人民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自《昌宁县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及2023年工作实施方案下发以来,县级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13次。二是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明确36个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173条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清单,成立了15个行业安全监管指挥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厘清重点行业领域监管职责。二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全过程责任追溯制度,落实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企业重大安全风险。
(二)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一是对上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历次督查检查发现的生产责任压实和指导督促不到位,日常安全检查重开展、轻闭环、问题查出少;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管理职责不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基层安全基础薄弱和部分专项整治工作推动落实有差距等问题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时限,实行销号整改。二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聚焦地质灾害、道路交通等17个重点领域43类重大隐患、34类重点问题,细化企业20项、部门(行业)21项、党委政府16项具体工作任务,排查整治风险隐患468个。
(三)持续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一是抓实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在防和救上下功夫,在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措施的基础上,加大违规野外用火处罚力度。进入护林防火期以来,全县共处罚违规野外用火193起,处罚金额12.47万元。二是健全防灾减灾应急响应机制。排查受地质灾害、山洪等影响的特殊群体1465人;成立自然村(组)防汛值班小组,明确值班人员2121人,组建县乡村3级防汛机动抢险队。三是提升群众应急自救能力。严格落实“1262”机制,及时发布防灾减灾预警信息183条次,应急避险转移282人;完成13乡镇2015个自然村、90844户148910人汛期抢险和群众转移避险综合应急演练;深入开展“5·12”防震减灾和“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完成全县地震应急综合演练,组织开展宣讲防灾减灾安全知识4068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0余万份。四是按照拉得出、用得上、救得了的目标要求,建立了县乡村分别50人、30人、10人以上应急抢险突击队。
二、存在问题
一是责任落实有差距。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不坚决、不彻底。部分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上还有差距,安全措施不到位,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时有发生。
二是重视程度有差距。统筹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有差距,应对新形势、新挑战准备不足、办法不多,统筹发展和安全不到位,思想麻痹大意,工作大而化之。
三是监督管理有差距。日常监管不主动、不全面、不到位,安全监管紧一阵松一阵,打非治违不严厉,依法监管的长效机制尚未真正形成,依法监管水平仍有待于提高。
四是专项整治有差距。部分乡镇和部门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等专项整治重视不够,隐患排查流于形式,整改落实应付了事,重点工作落实不力,在专项检查中一些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发现,或发现了也没有及时整改,对隐患是否整改、整改是否到位的检查不够严格,安全隐患治理成效不明显。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秉承防在成灾之前,救是“亡羊补牢”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理念,做到风险隐患早排查、早发现、早治理,防患于未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针对非煤矿山、道路运输、教育体育等17个重点行业领域、43类重大隐患、34类重点问题组织开展排查整改,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是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着力构建大安全、大应急工作格局。切实抓好县安委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办、森林草原防灭火办、防汛抗旱办、抗震救灾办日常工作,推动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和“1+15”行业安全监管指挥部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切实提升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聚焦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持续推进应急预案、应急救援和应急保障三大类12项重点工作,全面巩固提升防范和应对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