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387470-X/20230828-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行政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3-08-28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规范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活动,有效防范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8月25日,昌宁县组织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复训培训。
培训会上,县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作了开班动员讲话,并结合我县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现状及安全监管实际,从相关法规解读、警示案例分析和管理工作要求三个方面作了专题讲座;危化股组织学习了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昌宁县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任务清单》。
培训中,保山仁合培训机构老师围绕《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烟花爆竹零售安全技术规范、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及处罚依据、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家庭燃气安全和现场急救常识进行了授课辅导。
通过培训,参训学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重要指示精神有了更深的理解,对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违法行为及事故应急处置等知识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做好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构建和谐昌宁打下了坚实基础。
全县烟花爆竹2家批发企业和88家零售经营户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