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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51C-/2022-061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大田坝镇
公开目录 就业创业 发布日期 202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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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坝镇关于2022年创业贷款申请工作的公告

昌宁县大田坝镇2022年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申请额度为不超过20万元,借款人需要承担少量利息,申报正在进行中。

一、扶持对象

以55周岁以下为主要对象,在2009年以后自主创业的:

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②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④刑满释放人员;

⑤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在校高年级大学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和留学回国学生);

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⑦返乡创业农民工;

⑧网络商户;

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⑩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从事自主创业均可申请。

二、申报条件

1.创业项目真实存在;

2.持有与创业实体对应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3.创业项目必须是申请人本人自主经营;

3.申请人信用正常,无不良贷款记录;

4.除助学贷款、住房贷款、扶贫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贷款)以外,申请人及其配偶没有其他贷款。

三、贷款期限、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还款方式:1.“贷免扶补”贷款期限为三年,还款方式为三次偿还本金,即:贷款合同签订第12个月偿还本金的10%,贷款合同签订第24个月偿还本金的20%,贷款合同签订第36个月偿还剩余70%的本金。经借款人与承贷银行协商一致后可在贷款合同中约定提前还款条款。

2.创业担保贷款的还款方式为从收到贷款之日起,三年内一次性还清。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归还贷款,借款人直接与承贷银行联系协商后可提前还款。

四、个人承担利息怎样计算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含合伙创业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五、申报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一)“贷免扶补”创业贷款申请所需提供材料

贷款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昌宁县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

2.《昌宁县“贷免扶补”创业贷款申请书》一式2份;

3.真实性承诺书(必须贷款人及备用联系人本人签字按手印)一式2份。

4.告知书(承诺书)一式2份;

5.信用承诺书一式2份;

6.《云南省就业经办机构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创业计划书》一式2份;

7.贷款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2份;

8.2009年1月1日后办理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对应的复印件一式2份;

9.《就业创业证》2、3、5、7页(印在一张纸上)复印件一式2份(原农民工手册不再使用);

10.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需提供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或最高学年的学籍证明复印件一式2份;

11.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复印件一式2份;

12.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一式2份;

13.贷款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一式2份;

14.备用联系人材料一式2份;

15.《昌宁县“贷免扶补”贷款扶持项目经营场所现场勘查记录表》一式2份(勘查记录表附创业者抬着营业执照在经营场所前的照片);

16.《昌宁县“贷免扶补”贷款扶持项目廉政证明书》一式2份。

备用联系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备用联系人信息表一式2份;

2.备用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2份。

备注:注意审核,应签字盖章的地方要严格完善。

(二)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所需提供的材料

贷款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昌宁县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

2.《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书》一式2份;

3.真实性承诺书(贷款人和担保人都要签字,必须是本人签字按手印)一式2份;

4.告知书(承诺书)一式2份;

5.信用承诺书一式2份;

6.贷款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对应的复印件2份;

7.贷款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对应的复印件一式2份;

8.《就业失业登记证》2、3、5、7页(印在一张纸上)复印件一式2份(原农民工手册不再使用);

9.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需提供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或最高学年的学籍证明复印件一式2份;

10.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复印件一式2份;

11.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一式2份;

12.《昌宁县创业担保贷款扶持项目经营场所现场勘查记录表》一式2份(勘查记录表附创业者抬着营业执照在经营场所前的照片);

13.担保人材料一式2份;

14.《昌宁县创业担保贷款扶持项目廉政证明书》一式2份;

15.贷款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一式2份。

担保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担保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对应的复印件2份;

2.担保人工资本复印件一式2份(无工资本的需提供工资卡复印件及加盖银行公章的工资发放明细表);

3.收入证明一式2份;

4.经办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担保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县内各级国家机关在职且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

2.县内各事业单位在职且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

3.县内国有大中型企业在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且离退休5年的职工(并有所在企业提供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证明)。

备注:担保人不能有违约记录,且目前没有为他人提供担保,配偶双方不能相互担保;所需按手印的地方,由本人用右手食指亲自按印。

六、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

申报地点:昌宁县大田坝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875-7819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