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51C/20231017-00010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大田坝镇 |
公开目录 | 政府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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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大田坝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大田坝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大田坝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二是编制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做好统计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经济发展管理工作;根据授权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内经济社会发展项目;三是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统筹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应急管理、民族宗教和侨务、老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劳动管理、科普、招商引资、残联等工作;四是保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五是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共设施、房屋土地的建设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六是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管理,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七是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八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九是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十是完成上级人民政府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稳中求进,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
坚持“投资为纲、项目为王”,发挥投资的关键性作用,主动谋划产业项目,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围绕做“精”农产品、做“深”产业链,抓好葡萄、蚕桑、泡核桃提质增效,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种养殖业和“菜篮子”工程,促进农民增收和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加快生猪、肉牛养殖产业发展,提升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抓实“两烟”生产,优化产业布局,基本烟田规划面积5000亩,提高烟叶品质,持续增加烟农收入。树立工业强镇意识,做好以硅矿、铜矿及花岗岩等矿产资源有序开发。内联外引,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二、三产业发展壮大步伐,充分发挥大田坝历史、文化、自然等优势资源,重点打造三道桥健身步道、天堂上万亩杜鹃林等一批具有地域特点的旅游产业链、消费链和价值链,实现接待游客5万人次以上。
2.坚持绿色发展,塑造生态发展新优势
坚持生态环境优就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多措并举,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全镇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双提升。一是科学统筹乡村振兴发展大局,大力推进以交通、水利、能源和公共服务、产业发展为主的投资建设,不断夯实发展基础。二是切实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集约利用工作,深入推进林长制、河长制、路长制等工作,探索矿产、木材、水源等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新模式,践行好“两山基地”创建,推动花岗岩开采、人工林采伐、河道采沙规范化运行,强化管理,严防乱采乱伐乱用。三是从根本上破除“走不出去、没有资源,没有区位优势、引不进来,等一等、看一看”的思维局限。寻找和创造招商引资机会,从根本上突破思想、认识、观念等多重瓶颈,立足县级“绿色硅材精深加工示范区”定位,力争绿色硅材粗加工基地完成项目前期工作。
3.坚持乡村振兴,打造美丽乡村新空间
一是突出抓好美丽集镇规划建设。加强城镇规划设计、风貌、生态保护、空间利用总体管控,完成集镇开发边界线划定及集镇总体规划。优化集镇管理服务水平,成立专业化集镇管理服务平台,规范市场主体。结合乡村旅游,完善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机制。二是抓牢乡村振兴的机遇,以“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为契机,以实现产业、生态、人才、文化、组织五个振兴为最终目标,编制好实用性村庄规划,将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相结合,全力打造美丽山区新农村。开展好“厕所革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三是深入做好产业振兴,深化新寨村有机生态茶园示范点、文沧、清河农村种养循环示范点、大田坝社区有机稻示范点等一批现代农业产业的示范点建设。四是深化人才“回引”,重点招引外出务工成功人士和本土大学生、退伍军人、青年才俊回乡创业,不断拓展产业发展人才支撑基础。着力引进专业型、实用型人才,增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基础。
4.坚持民生为先,提升社会福祉新品质
一是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要求,认真执行脱贫攻坚5年过渡期政策,密切关注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做到适时、实地、实情跟踪监测,不落一户,不漏一人。用好“找政府”APP救助平台,健全利益联结、股份合作、扶志扶智长效机制,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产业帮扶、村集体经济、培训就业全覆盖。巩固“挂包帮转走访”的深化运用,聚焦“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扶贫资产管理运营等各项政策落实,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二是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坚持教育优先,以“三年有起色、五年上台阶、八年争优秀”为目标,实现大田坝教育质量有明显起色,师资队伍明显加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三是全力做好社会民生保障。健全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强化政策扶持、岗位开发措施。争取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强化社会兜底保障,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全面持续落实殡葬改革政策,加快公墓建设,完善配套服务功能设施。四是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加强重点人员、场所、通道管理,切实发挥好网格员作用,做实“外防输入”管控,杜绝小概率事件发生,加强疫苗接种工作,做到“应接尽接”。
5.坚持依法治理,营造平安和谐新局面
一是全面推进社会依法治理进程,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弘扬和践行法治精神,扎实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深入推进缉枪治爆、禁毒防艾、防范网络诈骗等专项行动。二是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防灾减灾救灾应急能力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事件发生。三是推进“平安建设”工作。以“平安单位”“平安校园”“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为抓手,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四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统筹兼顾不同行业、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把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和基层治理有机结合起来,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切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和公平正义等问题。
6.坚持务实担当,迈上法治政府新台阶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人民为中心,严格依法行使权力,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办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全面落实行政决策程序。二是坚持为民勤政。始终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政府工作的奋斗目标,坚持用干部的“辛苦指数”换来群众的“幸福指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在一线了解实情、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树牢“今天再迟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时间意识,践行“三个马上”工作方法,使政府工作更切实际、更合民意、更得民心。三是坚持廉洁从政。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正“四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推进廉洁政府建设,压实“一岗双责”责任,以风清气正的环境保障发展,以清正廉洁的形象取信于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中国共产党大田坝镇委员会党校)、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2.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4.综合执法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大田坝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大田坝镇人民政府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大田坝镇人民政府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6,144,206.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26,066.92元,占总收入的98.0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18,140.00元,占总收入的1.9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346,298.70元,下降21.2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240,950.70元,下降21.13%;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变化;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变化;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105,348.00元,下降24.8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大田坝镇人民政府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6,173,228.92元。其中:基本支出11,075,364.88元,占总支出的68.48%;项目支出5,097,864.04元,占总支出的31.5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335,243.81元,下降24.8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71,908.57元,增长19.05%;项目支出减少7,107,152.38元,下降58.23%;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变化;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大田坝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075,364.8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646,079.3元,占基本支出的87.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29,285.58元,占基本支出的12.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大田坝镇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97,864.0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主要开支为:昌财综〔2022〕2号2021年省级第二批专项彩票公益金(下湾岗村组道路建设项目)100,000.00元;昌财社〔2022〕24号2022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44,000.00元;昌财整合〔2022〕8号大田坝镇箐门口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项目补助资金500,000.00元;昌财农〔2022〕31号2022年市级驻村工作队员经费60,000.00元;昌财整合〔2022〕3号大田坝镇大田坝社区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100,000.00元;昌财整合〔2022〕3号昌宁县大田坝镇2022年烤烟种植项目补助资金167,200.00元; 昌财整合〔2022〕11号昌宁县2022年大田坝镇新寨村新寨自然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0,000.00元;昌财农〔2022〕4号农村“厕所革命”财政奖补补助资金15,969.50元; 昌财农〔2022〕5号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补助资金9,030.50元;昌财农〔2022〕2号2021年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专项资金206,400.00元万; 昌财农〔2022〕2号2021年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专项资金523,200.00元;昌财农〔2022〕20号2022年农村厕所革命补助资金90,000.00元;昌财预〔2022〕69号2018年和2019年香料烟县级扶持政策兑现资金139,310.00元;昌财社〔2022〕4号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补助资金1,400.00元;昌财社〔2022〕6号疫情防控健康检测点工作经费15,000.00元;昌财社〔2022〕39号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90,000.00元;昌财社〔2022〕9号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00,000.00元; 昌财社〔2021〕027号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67,200.00元; 昌财发〔2022〕13号重点优抚对象慰问经费18,100.00元;昌财发〔2022〕6号优抚对象补助经费330,950.24元;昌财发〔2022〕6号优抚对象补助经费450,000.00元;昌财发〔2022〕6号优抚对象补助经费80,000.00元;昌财发〔2022〕6号优抚对象补助经费30,000.00元;昌财行〔2022〕2号免费开放省级配套专项资金4,941.80元; 昌财行〔2022〕136号2022年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专项资金50,000.00元;昌财行〔2021〕069号市级村(社区)“十佳支书”市级绩效补贴经费8,000.00元;昌财预〔2022〕4号2021年大田坝镇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项目补助资金350,000.00元;昌财预〔2021〕003号一般公用经费318,140.00元;昌财行〔2021〕159号2021年预拨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经费5,522.00元; 昌财行〔2021〕063号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省级对保山市补助经费23,5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大田坝镇人民政府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55088.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1%。与上年相比减少5022478.31元,下降24.1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可用公用经费减少和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56,86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5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主要用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16,268.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93,069.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68,798.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8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645,278.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0%。主要用于疫情防控;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18,748.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5%。主要用于生态护林员劳务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02,128.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6,459,935.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和资本性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1%。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9,900.00元,支出决算为83,106.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8,858.2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6.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4,24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3.2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大田坝镇人民政府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9,900.00元,支出决算为83,106.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8,858.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24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2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控制支出,保证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逐年递减。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4,678.72元,下降47.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8,926.72元,下降42.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5,752.00元,下降50.8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控制支出,保证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逐年递减。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政府部门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8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监督、巡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大田坝镇人民政府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9,285.58元,比上年减少142,837.79元,下降9.09%,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可用公用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27,444.80元;电费16,468.80元;会议费31,342.00元;公务接待费44,24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653.28元;维修(护)费350,000.00元;水费4,746.00元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大田坝镇人民政府部门资产总额10,238,137.21元,其中,流动资产3,438,244.56元,固定资产6,799,892.6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40,753.8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25,097.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89,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502.2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9,3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182.28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1,502.2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83%。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9.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