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51C-/2020-102500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大田坝镇 |
公开目录 | 政府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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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大田坝镇民政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大田坝镇民政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大田坝镇民政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负责做好镇民政对象的稳定工作;二是负责镇救灾救济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三是负责乡城乡低保、五保特困人员的审核通报;四是负责做好优抚和老龄工作;五是负责管理发放好上级下拨的各项民政款物;六是负责上级布置的各项民政事务的落实。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乡镇的抗灾救灾工作,制定本镇的抗灾救济应急预案,及时,准确上报灾情,管理,分配,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指导社会募捐,负责本乡镇救济对象的生产、生活困难和社会临时救济。负责对本乡镇优抚对象的优待定期抚恤金和现役军人家属优待补助金的发放工作。贯彻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该保才保。宣传贯彻民间组织和区划地名的有关法律、法规、协助乡镇领导调解本乡镇的边界纠纷,做好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严格落实农村低保障兜底脱贫措施,立足应保尽保、应助尽助,供养保障能力大幅提升。享受农村低保769户1398人,发放低保金402.9万元;城镇低保13户14人,发放低保金9.2万元;特困供养76户82人,发放保障金76万元;发放重点优抚对象、“三属”对象、伤残军人等群体补贴402人113.6万元;兑付高龄补贴607人35.9万元,发放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340人20.4万元;实施临时救助248户24.55万元,补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3人4.07万元。投资23万元,建成文沧村居家养老服务站。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大田坝镇民政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大田坝镇民政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民政编制纳入人民政府。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大田坝镇民政2019年度收入合计1275527.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5527.1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726502.90元,下降36.29%,主要原因为上级拨入专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大田坝镇民政2019年度支出合计1096556.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项目支出1096556.00元,占总支出的10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32417.90元,下降23.26%,主要原因分析上级拨入专款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大田坝镇民政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00%。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大田坝镇民政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96556.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2417.90元,下降23.26%,主要原因分析上级拨入专款减少。具体项目开支情况:重点优抚对象支出1055388.00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1168.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大田坝镇民政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6556.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32417.90元,下降23.26%,主要原因分析上级拨入专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553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25%。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116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5%。主要用于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大田坝镇民政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大田坝镇民政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昌宁县大田坝镇民政资产总额282639.10元,其中,流动资产282639.10元,固定资产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8417.00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28417.00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82639.1 | 282639.1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2018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2018年上级拨入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41168元,主要用于本镇农户由于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控自然因素的影响造成自身经济财政的损失,给予一定的生活困难补助。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镇党委、政府重视项目建设,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项目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召开村组干部参加的项目工作会议,做到科学规划,把项目建成保障民生的党政工程、民心工程,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前期准备:该项目竣工后,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就着手准备,绩效自评工作,组织自评领导小组,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了全面的绩效自评。
组织实施:按照项目组织申报、批复、实施、竣工验收,进行了分段绩效评价。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41168元,已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已拨付41168元至农户一折通,用于农户由于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控自然因素的影响造成自身经济财政的损失,给予一定的生活困难补助。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按规定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建立健全财务审批、使用和报账制度,杜绝挤占、挪用。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及资金管理部门的作用,加强对资金的检查和监督力度,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项目的实施,将改善帮助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社会效益: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群众的生存环境,解决群众日常生活困难问题,帮助解决群众因受灾造成的生活不便等问题。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45户因灾受困的群众的日常生活补助,改善帮助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后,对大田坝镇提高民政救助工作质量具有重大作用,群众满意度较高,达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的建设严格按照计划批复的建设内容和规模实施,没有偏离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分项综合评价平均分为96分,评价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对项目进行评价后,在大田坝镇进行了公示,并作为下年项目安排的主要依据。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镇的项目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我镇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县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镇民政办所负责本乡镇优抚、慈善、殡葬、社会救济、社会事务、地名门牌、村级机构、民间组织等项事务处理。以保障基层民政和社会救助工作顺利开展。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严格落实农村低保障兜底脱贫措施,立足应保尽保、应助尽助,供养保障能力大幅提升。享受农村低保769户1398人,发放低保金402.9万元;城镇低保13户14人,发放低保金9.2万元;特困供养76户82人,发放保障金76万元;发放重点优抚对象、“三属”对象、伤残军人等群体补贴402人113.6万元;兑付高龄补贴607人35.9万元,发放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340人20.4万元;实施临时救助248户24.55万元,补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3人4.07万元。投资23万元,建成文沧村居家养老服务站。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昌宁县大田坝镇民政2019年度收入合计1275527.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5527.1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726502.90元,下降36.29%,主要原因分析上级拨入专款减少。
昌宁县大田坝镇民政2019年度支出合计1096556.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项目支出1096556.00元,占总支出的1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32417.90元,下降23.26%,主要原因分析上级拨入专款减少。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预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预算执行的基础,是镇民政办各项工作的保证。镇民政办积极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建章立制,预算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轨道。部门预算制度建立逐步完善,从而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为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提供保证。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主要是通过绩效目标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管理情况、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自评指标体系参照云南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分为一、二、三级指标分别为:
一级指标4项分别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
二级指标7项分别是投入中的目标设定、预算配置;过程中的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产出中的职责履行;效果中的履职效益。
三级指标20项,分别为:
1、绩效目标合理性: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2、绩效指标明确性: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3、在职人员控制率: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4、“三公经费”: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5、基本支出足额保障:预算安排足额保障本年度部门正常工作开展,包括工资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足额保障。
6、严格预算执行: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7、支出进度率:部门(单位)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8、资金结余率: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9、管理制度健全: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制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规范部门重点项目资金使用。
10、信息公开及时完整:部门(单位)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11、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12、资产管理安全性: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13、实际完成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14、完成及时率:部门(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15、质量达标率: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16、重点工作办结率:部门(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单位)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17、经济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18、社会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19、生态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20、社会工作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3)自评组织过程
前期准备:首先,确定评价对象。其次,拟定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方式,确定评价目的、内容、任务、依据、评价时间及要求等方面的情况。最后,自评实施阶段。拟定评价实施方案,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同时根据评价情况积累经验,逐步建立适应部门和项目特点的绩效自评指标库。
组织实施:一是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自评,并按照自评指标体系认真进行分析评价。二是撰写绩效自评报告。自评工作按照参考提纲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目标设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预算配置,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进行评价。
(2)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通过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支付进度率、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变动率、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进行评价。
预算管理,通过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基础信息完整性、绩效自评开展情总进行评价。经过自评,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
资产管理,通过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进行评价。通过自评,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是否帐实相符;资产是否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3)产出情况分析
2019年我单位紧紧围绕各项目标任务开展工作,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我单位正常的工作运转。
1.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基本支出中,财政政策性工资有所追加(主要为工资提标所致),本年度预算未进行除政策外相关事项的调整。
2.预算管理方面。我单位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控制方案,有较强的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各项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
(4)效果情况分析
提升财政管理,增强监督效能。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和《预算法》,牢固树立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理念,强化财政各项管理和监督。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各项规定,严格管控“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继续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公务卡结算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完善政府采购管理,探索政府购买服务,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方面监督。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预算管理不够精细。在预算管理过程中,需加强全局内设机构的协调联动,保证预算编制的合理与精细,并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预算资金的及时下达、拨付。
整改情况:一是细化整体预算编制工作。二是强化财政预算执行的刚性。三是推进项目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四是严格财务管理监督。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2019年所有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项目支出均有相关的授权审批,资金拨付严格审批程序,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项目建立健全项目实施预算方案、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此次绩效评价过程中未发现有截留、挤占或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
4. 主要经验及做法
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机构,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绩效评价,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定期汇总存量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使用进度,通报预算执行进度,并对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加强督促跟踪问效。不定期对、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既定工作。
5.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20〕95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