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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51C-/2020-1025004 发布机构 昌宁县大田坝镇
公开目录 政府决算 发布日期 2020-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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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昌宁县大田坝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完成林业基金征收,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落实,林权管理工作,公益林管护人员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得到遏制,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实行专职测报,重点做好监测工作,同时努力向社会提供林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服务;收集和发布林权流转供求信息、林权市场参考价格、交易行情等相关信息,做好林权档案管理工作,为林农和经营者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为政府、林农、林企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交流的桥梁。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造林绿化工作

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精心组织,实行技术人员分片负责制,对大田坝镇各造林项目实行跟踪督查,严格按规划设计操作,严把造林质量关,切实提高造林质量,使大田坝镇各项目造林成活率达95%以上,保存率达85%以上,一年来共完成异地植被恢复造林260亩,正在丈量落实新一轮退耕还林5000亩,四旁义务植树5万株。

2、森林防火工作

林业服务中心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一年来,粘贴临时性宣传标语80条、翻新临时标98条、悬挂横幅7条、制作安装护林员管护责任标志牌22块,镇级召开森林草原防火会议16次、开设中小学生防火知识教育课68个课时、书写作文2013篇、墙报宣传68期、出动宣传车20台次、广播宣传86场次、短信宣传254次、发放宣传单5500份、发放悬挂五彩旗20面、发放《昌宁县森林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手册》5000册、发放粘贴(省市县)命令270份、制作发放防火内业记录本7套、宣传面达98%,真正做到防火意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在预防工作中,签订责任状(书)155份,签订承诺书3124 份,签订联防协议8份,成立森林草原防火督查组1支8人,到村级督促检查3次,成立应急分队、义务扑火队7支174人,进行岗位培训1期56人,设立固定防火检查站3个8人,巡山护林4736次,入山登记1310人,收缴火种52个,登记“五种人”140人,并落实监护人140人,发动群众缴纳火灾保险12441.78元。

由于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全镇人民的共同努力,一年来没有发生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县级考核成绩为95分。保障了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资源林政管理工作

在林业局资源廉政科的支持和监督下,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办理林政案件11起,移交森林公安2起,收缴罚没收入24729.28元。有力打击了林业违法行为。

4、中心工作 单位抽出1人专门参与镇单位政府中心工作。

5、其他工作 完成全镇古茶树资源调查23000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19年度收入合计1405043.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5043.8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减少485271.66元,下降25.67%,主要原因为上级下拨专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在中心2019年度支出合计1,212,197.52元。其中:基本支出541,262.52元,占总支出的44.65%;项目支出670,935.00元,占总支出的55.3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491.66元,下降0.29%,主要原因分析上级下拨专款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1262.5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9136.62元,增长24.97%,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70935.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4676.00元,增长16.43%,主要原因为增加生态护林员项目资金。具体项目包括:护林员劳务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2197.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02812.62元,增长20.09%,主要原因为增加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7,024.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7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1,578.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8%。主要用于林业服务中心森林管护办公运转;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6,593.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9%。主要用于森林管护;

12.农林水(类)支出557,000.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95%。主要用于林业服务中心森林管护;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50815.16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0035.16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80.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小部门不单独预算“三公”经费,统一纳入政府预算。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46026.89元,增长961.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0035.16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元,下降1.8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为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公车使用年限长,零件老化,修理费较多,加之脱贫攻坚使用公车频繁,造成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但大田坝镇总体“三公”经费均有所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035.16元,占98.47%;公务接待费支出780元,占1.5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035.1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0035.1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8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560317.66元,其中,流动资产934,099.69元,固定资产626,217.9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7497.5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07497.55元,固定资产增加2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60317.66

934099.69

626217.97

344,278.00

177000


104939.9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项目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上级拨入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项目资金773678.78元,主要用于大田坝镇天然林管护人员劳务支出,提高林业服务中心的森林管护目标项目日常费用支出。促进加快推进森林管护规范化管理建设。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镇党委、政府重视项目建设,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项目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得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召开村组干部参加的项目工作会议,做到科学规划,高起点、高标准、精心组织施工建设,把项目建成保障民生的党政工程、民心工程,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前期准备:该项目竣工后,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就着手准备,绩效自评工作,组织自评领导小组,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了全面的绩效自评。

组织实施:按照项目组织申报、批复、实施、竣工验收,进行了分段绩效评价。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793678.78元,已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已拨付538753.78元,主要用于大田坝镇天然林管护人员劳务支出,项目日常工作费用。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按规定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建立健全财务审批、使用和报账制度,杜绝挤占、挪用。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及资金管理部门的作用,加强对资金的检查和监督力度,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项目的实施,将改善天然林管护人员生活,提升完善加快推进森林管护规范化管理。

社会效益:项目的实施,将改善天然林管护人员生活,提升完善加快推进森林管护规范化管理。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天然林管护人员生活问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后,对大田坝镇森林管护规范化管理工作有促进作用,群众满意度较高达8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的建设严格按照计划批复的建设内容和规模实施,没有偏离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分项综合评价平均分为78分,评价为良。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对项目进行评价后,在大田坝镇进行了公示,并作为下年项目安排的主要依据。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单位项目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我镇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县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承办林业技术推广、森林病虫害防治、护林防火、林权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协助当地政府制定林业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和组织农村集体、个人开展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协助有关部门调处林地纠纷,查处毁林案件,维护森林资源安全;负责组织本乡镇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按照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安排,配合林业调查设计单位开展森林资源调查,负责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掌握本站辖区内的森林资源消长变化情况。严格执行限额采伐管理,搞好伐区作业设计,检查监督采伐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收取林业基金。传播林业科学技术,总结和推广林业生产先进经验,开展本乡镇的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搞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严格按照造林技术规程,严把整地、苗木、栽植等各环节施工质量,全面完成造林绿化任务。

二是强化资源林政管理,确保森林资源安全。进一步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全社会爱林、护林意识,强化依法治林力度,严厉打击破森林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三是强化火源管控,继续抓实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强化防火宣传,狠抓野外火源管控,不断创新各种工作手段,提高森林防火管理水平,确保全镇无森林火灾发生。

四是强化预测预报,全力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实施以监测和预测预报为基础,生物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综合防治措施,促进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将森林病虫害发生率、成灾率、害防治率、产地检疫率控制在标准之内。

五是强化学习培训,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学习,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工作,忠诚、干净、担当,勤勤恳恳做事,踏踏实实做人,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大田坝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19年度收入合计1405043.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5043.8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减少485271.66元,下降25.67%。

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在中心2019年度支出合计1,212,197.52元。其中:基本支出541,262.52元,占总支出的44.65%;项目支出670,935.00元,占总支出的55.3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491.66元,下降0.29%。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严格执行县级镇级财政政策如《财务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会议费和培训费管理办法》等十余项制度,不断建立完整制度体系,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进一步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了解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自评指标体系参照云南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分为一、二、三级指标分别为:

一级指标4项分别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

二级指标7项分别是投入中的目标设定、预算配置;过程中的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产出中的职责履行;效果中的履职效益。

三级指标20项,分别为:

1、绩效目标合理性: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2、绩效指标明确性: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3、在职人员控制率: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4、“三公经费”: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5、基本支出足额保障:预算安排足额保障本年度部门正常工作开展,包括工资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足额保障。

6、严格预算执行: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7、支出进度率:部门(单位)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8、资金结余率: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9、管理制度健全: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制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规范部门重点项目资金使用。

10、信息公开及时完整:部门(单位)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11、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12、资产管理安全性: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13、实际完成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14、完成及时率:部门(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15、质量达标率: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16、重点工作办结率:部门(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单位)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17、经济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18、社会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19、生态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20、社会工作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3)自评组织过程

一是前期准备。成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召开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对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做好报送要求,对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进行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二是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目标设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预算配置,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进行评价。

(2)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通过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支付进度率、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变动率、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进行评价。

预算管理,通过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基础信息完整性、绩效自评开展情总进行评价。经过自评,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

资产管理,通过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进行评价。通过自评,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是否帐实相符;资产是否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3)产出情况分析

2019年我单位紧紧围绕各项目标任务开展工作,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我单位正常的工作运转。

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基本支出中,财政政策性工资有所追加(主要为工资提标所致),本年度预算未进行除政策外相关事项的调整。

预算管理方面。我单位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控制方案,有较强的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各项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

针对上述问题,将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在财务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7.主要经验及做法

领导重视,部门牵头,齐抓共管,形成了有力的领导和工作机制。根据工作职责,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及预算执行责任,明确项目管理主体,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保障项目实施进度高效有序。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从资金源头入手,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合理使用,加强监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厉行节约工作,确保将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加强预算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和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重视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使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有章可循。

加强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预算法学习培训,规范预算收支管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加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20〕95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