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51C-/2022-0706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大田坝镇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7-06 |
文号 | 浏览量 |
全镇广大人民群众:
溺水是导致青少年儿童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自入夏以来,随着气温持续回升,青少年儿童冒险玩水导致溺水身亡的惨痛事件时有发生,教训深刻,令人痛心。为有效遏制溺水事件发生,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大田坝镇人民政府特向全镇人民发出以下倡议: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忧患意识,不到野外危险的河流、水库、湖泊、坝塘、渠道、深潭(坑)、野塘、水池水窖等水域游泳、垂钓、戏水。提高救助技能,认真学习防溺水相关知识方法,掌握一定的防溺水应急处置、自救互救和心肺复苏等现场救护技能。广大群众要进一步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安全,珍爱生命,也要努力做好宣传、监督和说服工作,发现身边朋友或孩子有私自外出游泳想法时,要及时予以劝阻,避免发生溺水等不安全事故。
二、学生家长和学校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要加强放学后、周末、暑假期间以及和孩子外出游玩时的管理,要经常给孩子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的避险和自救能力。家长无论工作多忙,都要全力做好子女的教育及监管工作,要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职责,避免孩子私自外出游泳或戏水,防止意外溺水事故发生。
三、青少年学生要做到防溺水“八不”:1.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嬉水;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3.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陪伴的情况下游泳;4.不到河流、水库、坝塘、水沟等危险水域游泳、游玩;5.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6.不到危险、陌生、不熟悉的水域游泳;7.不到设有“禁止游泳”或“水深危险”等警示标语的水域游泳;8.不盲目下水施救。遇到有人落水,要采取妥当方法施救、呼救和报警。
四、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在河流、水库、湖泊、坝塘、渠道、深潭(坑)、野塘、水池水窖等重点水域和危险地段设置安全警示标牌、隔离带、防护栏,并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设施。同时,加大辖区内重点水域和危险地段值守、巡查力度,提高巡查频次,及时劝离下水游泳、垂钓和戏水人员。
五、镇、村两级河长要认真履职尽责,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加大宣传教育和巡查检查频次,共同把防溺水安全工作抓得更紧、做得更实。
防溺水特别是防止青少年儿童意外溺水,需要全社会各方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担负起保护生命安全的重任,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大田坝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