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51C-/2022-0324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大田坝镇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3-24 |
文号 | 浏览量 |
全镇广大人民群众:
清明节将至,为守好森林草原防火的安全底线,确保清明节期间全镇森林火灾防控到位,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弘扬文明低碳的祭扫新风,共同营造“平安清明”“文明清明”的良好氛围,现向全镇人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管控火源,无烟祭祀。在森林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任何单位、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批准野外用火,严禁在林区及林区周边吸烟、乱丢烟头,严禁上坟祭祖时烧香、点烛、烧纸钱,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野炊、烤火、玩火,严禁烧荒、烧田埂、烧草木灰、烧垃圾及其它小型生产性用火,严禁携带打火机、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
二、摒弃旧习,文明祭祀。禁止上坟烧纸、焚香、燃放鞭炮等祭祀用火习俗,不聚集,不扎堆,以献一束花、植一棵树、敬一杯酒、清扫一次墓碑等无火、无烟、绿色、环保的祭祀方式表达哀思,形成文明祭祀新风尚。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机关干部职工、村“两委”、村民小组长、护林员等要以身作则,争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发挥带头模范作用,崇尚科学,倡导文明祭祀,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
三、加强防范,相互监督。自觉增强防范意识,铸牢思想红线,严格约束自我行为,同时做好相互监督,做好联防联控。尤其要加强对留守老人、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监护监管。
四、加大宣传,确保安全。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宣传森林防灭火知识、避险常识,尤其要加强对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做到森林防灭火人人皆知、主动尽责,避险知识人人掌握、科学自救,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氛围。
五、遵守法规,杜绝隐患。“上坟烧纸放鞭炮,引发山火罪难逃”,森林防火关乎国计民生,请大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昌宁县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等有关规定,杜绝森林火灾隐患,为全乡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为保障森林资源安全做出应有贡献。
文明祭扫,有你有我;护林防火,全民参与。让我们行动起来,争做移风易俗的带头人、绿色低碳的践行者,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过一个绿色平安的清明节,以实际行动积极投身新时代文明实践,为建设平安大田坝作出贡献!
大田坝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