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51C-/2022-013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大田坝镇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1-30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大田坝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的通告

各村(社区)、各宗教团体:

为确保春节期间宗教活动场所及信教公民安全,根据《中共昌宁县委统战部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大田坝镇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暂停聚集性宗教活动工作要求。春节期间,返乡人员增多,各宗教活动场所人员流动性大,聚集性疫情风险增大。为确保安全,根据《昌宁县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强化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22年1月31日起,大田坝镇辖区内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及民间信仰点(宝华寺、五郎庙、财神庙等),一律暂停对外开放,暂停举办集体宗教活动和各类人员聚集性活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措施。各宗教活动场所要担负起“守好门”工作责任,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对于必须进入宗教活动场所的人员(指非聚集性各类人员),严格落实实名登记、检查健康码行程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等措施。宗教活动场所内教职人员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自律,做到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离昌,确有必要离昌的严格按要求报批,返昌后即时进行核酸检测。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宗教场所内要消毒、工作人员要戴口罩。

三、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各宗教活动场所要提高警惕,管好香火,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防发生火灾事故。

四、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要落实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加强对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的监督、指导、检查,加强春节期间的值班值守,确保宗教场所消防及疫情防控等各项措施落实。对因责任缺失、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村(社区)、宗教团体及个人,将视其情节严肃追究责任。各村(社区)、各宗教团体要畅通信息渠道,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妥善处理各种风险隐患。一旦出现问题,要及时上报。上报单位:大田坝镇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875—7819208。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