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51C/20220506-0001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大田坝镇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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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昌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昌宁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全面筑牢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个方面的问题,紧紧扣住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各有关部门和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真正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重点治理的突出风险隐患
(一)安全发展理念方面风险。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度不够。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分析研判不深不细,对新情况、新问题掌握了解浅尝辄止。二是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统筹还需加强。依然存在重发展轻安全,危化品生产条件未达到行业安全标准要求,在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推动化工产业升级等方面措施不力、进展迟缓。三是源头治理不严不实。危化品生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不足,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成效不明显。四是安全投入不足。企业对一线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足,一线员工安全知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能力低,安全生产设施设备配置标准不高。五是应急处置力量不足。企业专(兼)职消防队人员、装备配备不足,部分企业没有建设相关工艺处置队和应急处置队。
(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方面风险。一是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已经明确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甚至有的将业务工作与安全监管割裂开来,未认真研究行业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安全风险因素考虑不足,导致漏管失控。二是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风险辨识和管控制度执行不严,全员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有的甚至长期未驻守危险化学品经营场所,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未做到常抓常管,未对企业职工进行常态化安全教育培训,危化品安全管理台账混乱。三是信息化监控手段严重滞后,企业对重点场所,没有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在线监测预警系统。
(三)生产储存环节安全风险。企业老旧装置数量多,压力容器管道安全风险增大,预防性维护和常态化监测监控措施跟不上,腐蚀泄漏风险增大。
(四)交通运输环节安全风险。一是非法托运、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改变运输介质等问题。二是源头充装查验、特定时段禁行、重点路段巡查管控等制度执行不严。三是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规划滞后,车辆停放在非专用停车场,车辆动态监控不严格。四是托运单位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委托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企业和车辆承运、不按规定装载危险化学品等。
(五)废弃处置环节安全风险。一是企业未严格落实相关法律制度,鉴别鉴定不及时,不主动申报,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违法行为。二是部门协同监管不到位,多部门联合会商督办、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不健全。三是部分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存在短板,危险化学品废弃后处置能力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