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51C/20220723-0001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大田坝镇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7-23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云南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林长制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的通知》《保山市林长制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昌宁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昌宁县落实林长制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等有关要求,为更好开展我镇林长制宣传工作,贯彻落实“2022—林长制宣传年”,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主题
什么是林长制,开展林长制工作的意义。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有关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昌宁县林长制宣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大田坝镇把林长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今年重点工作,以林草法律法规、林长制推行意义等内容为宣传重点,通过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主动引导社会舆论,深入、广泛、持久地开展林长制宣传活动,全力营造浓厚林长制宣传氛围。
三、宣传内容
(一)全面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有关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丰富内涵与深远意义。
(二)宣传阐释中央、省、市、县、镇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以及相关配套制度,着重阐明林长制是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责任制,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是解决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求。
(三)宣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引导在法治的轨道上保护好、发展好森林草原资源。
四、宣传方式
(一)开展集镇集中宣传。利用群众“集镇街天”这一重要时段,在集镇群众集中处采取定点、流动的方式发放宣传材料,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大田坝镇林长制相关配套制度等法律法规等政策制度。
(二)开展进村入户宣传。充分调动村(社区)、成员单位、护林员等多方面力量,深入驻地村寨开展宣传,以开展林长制工作的意义、森林法新旧法律解读等为抓手,配合采取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板报、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强化林长制宣传力度。
(三)开展典型案例宣传。强化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以案促改,本着“人人知晓、教育深刻”的原则,结合本地或者临近地区森林草原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打击野外违规用火、森林草原火灾案件查处、责任者追究、肇事者处理等情况,做到户户受教育,人人受警示。
(四)开展会议宣传。各村(社区)、成员单位通过在各种会议召开的过程中穿插林长制工作宣传,“见缝插针”做到逢会必讲。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镇、村(社区)两级林长办要充分认识做好林长制宣传工作对全镇林草事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和深远影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2022—林长制宣传年”活动作为本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统筹安排部署。利用好公众号,同时争取在更大的新闻媒体上进行宣传。
(二)上下衔接,及时交流信息。各村(社区)、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林长制宣传工作,在开展林长制宣传年活动中,要注意收集、总结、上报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及时将媒体报道、专栏展板、刊物杂志、群众宣传等文字和图片宣传材料报送镇林长办,以便掌握全镇宣传动态,汇总宣传成果。
(三)完善机制,开展工作考评。“2022—林长制宣传年”工作开展情况已纳入林长巡林、林长制督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大力开展宣传活动,确保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镇林长办将对宣传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宣传工作做得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被动、任务不实、效果不佳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