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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51C-/2018-1030023 发布机构 昌宁县大田坝镇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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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坝镇2018至2019学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切实补齐全镇教育保障短板,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巩固提高我镇义务教育办学水平,确保全镇教育精准脱贫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推动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为主线,切实落实“依法治教、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控辍保学原则,坚持“依法控辍、齐抓共管、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工作方针,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实现控辍目标。

二、目标任务

动员和组织全镇力量同参与控辍保学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明确责任义务,实现全镇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为0;小学、初中入学率为100%。

三、工作职责

控辍保学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依法治教,切实担负起控制中小学生辍学的主要责任,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村总支书记和校长是控辍保学的主要责任人。

中小学要发挥控辍保学的主导作用,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控辍管理办法,确保学生留得住、学得好。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家庭贫困学生的扶助力度,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积极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镇控辍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各学校及有关部门要增强法律意识,切实履行职责,共同配合做好控辍工作。学校要积极配合宣传部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对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强化家长(监护人)“不送子女上学违法”、“送未成年人打工违法”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家长(监护人)依法送子女入学的自觉性。每年的3月和9月确定为全镇控辍保学宣传月,努力为全镇控辍保学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端正办学思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公民道德素质教育,引导广大家长注重子女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学习、生活习惯的培养。学校要规范办学行为,严格落实课程计划;把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营造尊重、关爱每一个学生的良好氛围,作为学校教育改革的重要方面和师德建设的重要目标;积极推进评价方式改革,彻底改变以分数作为学生优劣标准的片面思想,要以多元化的发展性、激励性评价为主,引导全体教师树立素质教育的人才观和质量观;要加强“学困生”转化工作的研究,控制学生在校时间、课外作业总量和考试次数,禁止张榜公布考试成绩排名,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心理负担,消除学生厌学的心理障碍,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三)强化控辍责任,落实考核目标。建立并完善“镇长-村委会主任-家长”、“校长-班主任-学生”双线承包责任制。校外,镇长是控辍保学的第一责任人;校内,校长是控辍保学的第一责任人。要落实镇领导包村(社区)、村干部包户的控辍保学制度。学校要规范学籍管理,每学期如实记载学生入学、家庭住址和家长姓名以及联系方式、学生流出去向等情况。严格学籍变更手续,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相关证明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实行学生辍学报告制度,每周一与涉及的村(社区)汇报,随时掌握学生辍学动态。学校是“控辍保学”工作的主体,对没有完成当年控辍目标且辍学率居高不下的学校,校长要亲自写出自查报告并制订整改措施。镇政府将控辍保学目标完成情况列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镇中心完小将控辍保学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学校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优化校园环境,丰富学校文化内涵。各学校要积极筹措资金,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努力促进本辖区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科学规划校园布局,精心设计,突出特色,绿化美化净化校园环境,努力丰富校园文化内涵;要积极推进学校文化、班级文化和宿舍文化的建设,努力创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要通过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把学校变成学生的活动的乐园、生活的家园,不断增强学校对学生的吸引力。

(五)抓住关键环节,依法控辍保学。学校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严把入学关。各学校每年七月底之前要摸清所属村委适龄儿童数,并制定新生入学计划。坚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在户籍所在地入学原则。每年九月,各学校要把镇内就读和镇外就读两种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备案,把好注册关。落实辍学劝访关。学生无故不到校,学校要及时与家长联系,经确认辍学的,要及时安排相关人员与学生所在村委会共同规劝学生返校复学。经规劝无效者,学校应向辍学学生家长(监护人)送达《复学敦促书》,对家长进行批评教育,敦促其子女及时返校学习;必要时也依法可作出行政处罚,并提请司法部门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

(六)通力协作,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留守儿童教育工作。学校做好学校、家庭、社会三者间的协调工作,全面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确保没有一名学生因贫困辍学;学校要建立留守儿童档案,积极实施教师与留守儿童结对助学活动,做好有辍学苗头的学生及其家长的思想工作。各学校要深入开展“千名教师进万家”活动,及时把握学生的思想动向和生活情况,使控辍工作防患于未然,努力提高学额巩固率。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由镇人民政府分管副镇长为召集人、各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控辍保学”部门联动机制,定期组织召开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控辍保学”工作中的困难问题,把“控辍保学”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落实防辍控辍责任,形成“控辍保学”的长效联动机制。学校对“控辍保学”工作负有直接责任,要牵头制定“控辍保学”工作目标和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将“控辍保学”作为教育工作重要考核内容。镇人民政府及派出所负责定期对辖区内企业、个体经营户等用工单位进行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雇佣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招用应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予以处罚。派出所要强化社会治安管理,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保护师生安全,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清理、整顿,为学校创建良好的治安环境,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娱乐性活动场所进行清理整顿,对违反规定接纳未成年人的,要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加强督查,提高实效。镇纪委将对全镇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进行专项督查,重点对适龄儿童入学的组织领导、控辍保学及工作措施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向全镇通报。镇政府有关部门要定期开展中小学辍学工作督导检查,推动全镇控辍保学工作的有效开展。对控辍措施不力、辍学现象严重的学校要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一切评优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