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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51C-/2019-0316035 发布机构 昌宁县大田坝镇
公开目录 人事信息 发布日期 2019-03-16
文号 大发(2019)9号 浏览量
主题词
中共大田坝镇委员会关于印发《大田坝镇2018年度村(社区)干部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大田坝镇2018年度村(社区)干部考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大田坝镇委员会

                                                       大田坝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田坝镇2018年度村(社区)干部考核工作方案

为科学评价全镇各村(社区)的工作实绩,充分发挥目标考核的导向、监督和激励作用,营造干部敢担当、会担当、能担当的干事创业氛围,根据《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昌宁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昌办发〔2017〕219号)、《关于提高村(社区)计生员新农保员综治维稳员残疾人管理员流动人口管理员党建(信息平台)助理员党支部书记和村(居)民小组长岗位补贴的通知》(昌办发〔2018〕72号)和《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昌宁县村(社区)干部年度考核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昌组通〔2018〕54号)要求,结合大田坝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村(社区)干部及计生员、新农保员、综治维稳员(治保会主任)、残疾人管理员、流动人口管理员、党建(信息平台)助理员6类人员(以下简称“大员”)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镇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及计生员、新农保员、综治维稳员(治保会主任)、残疾人管理员、流动人口管理员、党建(信息平台)助理员。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民主公开的考核原则,统筹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确保考核方式科学、考核内容全面、考核结果客观。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考核工作顺利推进,成立综合考核协调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赵 俊

副组长:董繁华

成 员:瞿良荣 马 湖 赵子龙 林晓阳 谢志雄

郭 斌 罗正良 钱应鹃 杨白玲 吴学东

屈尚增 张家勇 韩玉珠 谢仔明 鲁会银

段超鹏 赵 永 陈海兵 周要全 王国锋

潘学明 马熊发 王艳梅 孟福贵 于琼梅

禹思吉 赵晓映 杨加优 段立张 张如楠

瞿晓莉 蒋新乾 窦新严

村(社区)干部考核工作在综合考核协调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组织办,由马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钱应鹃、王艳梅为成员,负责处理考核具体事务,下设两个工作组对村(社区)干部进行实地考核,具体分工如下:

组:

组 长:马 湖

成 员:孟福贵

考核村(社区湾岗村、新寨村、清河村

组:

组 长:谢志雄

成 员:王艳梅

考核村(社区大田坝社区、华严村、文沧村

四、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定量考核占70分,定性考核占30分,分值占比详见附件1。

五、考核内容

(一)定量考核内容

定量考核分为班子考核和个人考核两项指标。班子考核占40分,个人考核占30分,按照考核指标体系(附件1)权重进行量化打分。班子考核内容由镇直单位分别提供各社区考核分数(附件2个人考核内容由考核组、驻村(社区)干部和镇级业务主管部门分别进行考核量化评分(附件9),计生员由镇计生办提供、新农保员由镇社保中心提供、综治维稳员由镇综治办提供残疾人管理由镇民政办提供流动人口管理由镇计生办提供、党建(信息平台)助理员由镇组织办提供。

1.班子考核内容

(1)组织建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社区)党员大会的决议;讨论决定本村(社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和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作出决定;领导和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社区)依法开展自治活动;抓好自身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村(社区)、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抓好本村(社区)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抓好活动场所建管用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抓实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坚持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社会治理创新红线,为基层建设提供有力组织保证。

(2)农村发展。贯彻落实有关农村经济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引导和带领村民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积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等;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产业考核指标,落实各项惠民、利民政策等;协助上级各部门做好产业发展、畜牧业养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实用技能培训,做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宣传、学习;围绕各级脱贫政策措施落实帮扶责任,主动配合镇、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等;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3)社会治理。贯彻落实有关综治维稳、安全生产、信访工作、民族宗教等各项方针、政策;发挥职能职责参与平安建设,抓好村级平安建设;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化解辖区内社会矛盾;做好群众工作和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配合综治维稳、民族宗教等部门做好民族地区宗教信仰工作等;团结带领群众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基础设施管护,加强自身管理、自我发展。

(4)社会事业。积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抓好教育、科技、文化等培训,提升群众素质,提高致富帮富能力,引导群众积极向上,树立良好村风;积极开展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完成年内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严格程序做好低保、五保、社会救助资金对象调整和农村合作医疗等工作;完成殡葬改革、“两违”拆除等重点工作任务等。

(5)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党务公开、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等各项民主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规范监督内容、权限和程序,保证各项事务公开、公平、公正;行政村要抓好“四议两公开”等工作法的落实,凡是涉及维护群众权益、强化集体资产管理、发展集体经济和农村公益事业等重大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问题,都要实行“四议两公开”;村(社区)要借鉴“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机制,推广村(社区)事务听证会、民主恳谈会和党群议事会等。

2.个人考核内容

村(社区)干部及“大员”年内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二)定性考核内容

定性考核采取动员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评价、挂村领导评议、考核组评价、镇党委评价等方式进行。

1.动员述职。召开动员述职会议,由村(社区)主要领导作动员,考核工作组组长就考核工作提出要求,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代表“两委”班子述职,班子成员和各“大员”进行书面述职。参会范围:村(社区)干部及“大员”、驻村工作人员,部分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参会人数不少于30人。

2.民主测评。参加动员述职会议的人员填写附件3《民主测评表》、附件4《德和作风反向测评表》,了解村(社区)干部及“大员”工作表现、德和作风情况。

3.个别谈话评价。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深入了解村(社区)干部及“大员”工作开展情况和干部德才表现,了解班子成员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情况。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层次,提出干部评价意见,参加谈话人数不少于10人。(附件5)。

4.挂村领导评价。考核组通过征求镇挂村领导意见建议,由挂村领导对所挂村(社区)干部及“大员”平时工作作风、履职表现、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评价打分(附件6)。

5.考核组评价。考核组根据村(社区)干部及“大员”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和挂村领导评价情况进行打分(附件7)。

6.党委评价。党委根据考核情况、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和村(社区)干部及“大员”一贯表现,经党委会议研究,对村(社区)干部及“大员”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研判,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附件8)。

六、结果评定及运用

考核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的,可评定为优秀等次;80—90分(含80分)的,可评定为称职等次;70—80分(含70分)的,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70分以下的,评定为不称职等次。村(社区)干部及“大员”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分别不得超过本镇村(社区)干部及“大员”总数的20%。

年度内有以下几种情形的取消评优资格:(1)个人本年度内被各级通报批评的;(2)实地考核已辞去现职的;(3)个人本年度内到岗履职不满一年的;(4)民主测评不称职得票比例超过三分之一或德和作风反向测评较严重得票比例超过三分之一的,经组织核实确属较差的,应评定为不称职等次。

村(社区)干部及“大员”年度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资金待县级财政拨付后按照个人考核结果评定等次和在岗履职时间进行发放村(社区)干部年度考核结果评定为优秀等次的,绩效考核的年终考核部分一次性发放12000元;评定为称职等次的,绩效考核年终考核部分一次性发放7000元;评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不得发放绩效考核的年终考核部分。村(社区)“大员”年度考核结果评定为优秀等次的,绩效考核一次性发放6000元;评定为称职等次的,绩效考核一次性发放3000元;评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不得发放绩效考核奖金,因此次工资调整从今年9月份开始,故2018年度的绩效考核奖金只核算9月份至12月份。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综合考核协调领导小组要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将考核结果呈班子会研究通过后,由财务负责发放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奖金。

(二)严格考核纪律。要加强村(社区)干部及“大员”日常管理,严格程序,从严从实考核评价村(社区)干部及“大员”。严禁在考核过程中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三)强化结果运用。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镇党委、政府评价村(社区)干部及“大员”进退留转、评先评优、奖惩问责的主要依据。考核结果分别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和县民政局报备。

附件1:大田坝镇村(社区)干部及“大员”年度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2:大田坝镇村(社区)班子2018年考核指标

附件3:大田坝镇村(社区)干部民主测评表

附件4:大田坝镇村(社区)干部德和作风反向测评表

附件5:大田坝镇驻村(社区)干部考核谈话登记表

附件6:大田坝镇领导对挂钩联系村(社区)干部评价表

附件7:大田坝镇考核组对村(社区)干部评价表

附件8:大田坝镇党委对村(社区)干部评价表

附件9:大田坝镇村(社区)干部考核量化评分表

附件10:大田坝镇2018年村(社区)班子和干部考核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