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51C-/2019-1104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大田坝镇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9-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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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办林业技术推广、森林病虫害防治、护林防火、林权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造林绿化工作,
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精心组织,实行技术人员分片负责制,对大田坝镇各造林项目实行跟踪督查,严格按规划设计操作,严把造林质量关,切实提高造林质量,使大田坝镇各项目造林成活率达95%以上,保存率达85%以上,一年来共完成完成异地植被恢复造林1054亩,完成核桃提质增效育15000 亩,弃楂场、采砂石点、违法图斑绿化150亩,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4000亩,并顺利通过上级验收,四旁植树6 万株。
2、森林防火工作,林业服务中心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一年来累计发放镇森林防火户主通知书、旗帜、各种宣传材料6500余份,出动车辆巡山护林150余次,由于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全镇人民的共同努力,一年来没有发生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努力保障了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林业服务中心对林木采伐高度重视,严格执行伐前审批、伐中检查、伐后验收制度,采伐季节经常深入林区宊击检查,强化伐区管理,维护生态安全,在林业局资源廉政科的支持和监督下,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共核实办理涉林违法图斑案件线索54起,移交森林公安5起,有力打击了林业违法行为。完成林业规费收入145000元。
4、一年来,林业中心以生态建设为主线,始终坚持“以人为本” 理念,积极解决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力纠正各种侵害群众利益以及与民争利的行为,共解决涉林纠纷8起。结合天堂林场、加大宣传教育,采取了有效措施,偷砍盗伐竹资源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群众比较满意。
5、按照林业局要求,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在森林公安、镇司法所、村组的配合下,对辖区群众来信来访的林业纠纷,违法案件,进行了大调处、大查处。在林地纠纷调处中,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化解矛盾,在林政案件查处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实际行动取得人民群众信任。
6、加大对辖区矿山、采石、采砂场的管理力度,查封非法采砂石点2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18年度收入合计1890315.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3583.52元,占总收入的84.8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86732.00元,占总收入的15.17%。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100%,主要原因是非同级财政拨款单位拨入专项资金结余根据本级政府“三重一大”会议决定转入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18年度支出合计1215689.18元。其中:基本支出639430.18元,占总支出的52.60%;项目支出576259.00元,占总支出的47.4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87811.68元,增长41.59%,主要原因是增资导致。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337451.78元,增加141.31%,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项目资金拨款较上年增加。
对比如下图: 单位: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3125.9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492.60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29%。
所占比例如下图: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6259.00元。与上年对比337451.78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金等项目资金。具体项目包括:公路绿化补植补造项目、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9384.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03%。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18959.18元,增加46.20%,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了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金等项目资金。具体项目包括:公路绿化补植补造项目、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312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91%。主要用于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日常运转、人员工资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34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2%。主要用于林业服务中心森林管护办公运转。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5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77%。主要用于林业服务中心森林管护。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4788.27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93.27元,无预算安排,全部为上级下拨专项资金支付;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95.00元,无预算安排,全部为上级下拨专项资金支付。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预算安排,全部为上级下拨专项资金支付。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4788.27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993.27元,增长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95.00元,增长100.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无预算安排,全部为上级下拨专项资金支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93.27元,占83.40%;公务接待费支出795.00元,占16.6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93.2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993.2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9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9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护林防火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747815.21元,其中,流动资产1141597.24元,固定资产606217.9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00778.6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83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5项,账面原值1247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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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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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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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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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747815.21 |
1141597.24 |
606217.97 |
344278 |
177000 |
8493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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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