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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2533025MB0N09604G/20260630-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产业园区管委会 |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6-06-30 |
| 文号 | 浏览量 |
一、背景依据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云自然资空规〔2023〕402号)、《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昌办发〔2020〕108号)文件要求,云南昌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完成了《云南昌宁产业园区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专家会议、昌宁县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储备委员会议等审定同意后,并报请昌宁县人民政府获得批复。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昌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中心城区详细规划编制单元中的东北产城融合单元,管控单元面积646.7307公顷,包含工业用地红线4.37km²,其中:工业用地保障线范围面积3.58km²;扩展区规划范围面积0.79km²。
三、规划期限
规划内容不设期限,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动态调整。
四、规划内容
《规划》内容包括总则、功能定位及规模、土地使用、开发强度、城市设计、产业发展规划、综合交通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蓝绿空间规划、历史文化保护、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综合防灾规划、消防专篇规划、应急救援规划、安全生产规划、节能与环境保护规划、智慧化平台建设、节约集约用地与节水评价、地下空间规划、城市“四线”管控、规划实施、同步开展工作要求22个章节。
五、规划成果
规划以空总规发展目标定位为引领,重点研究空总规中确定的东部综合单元,通过对单元内用地布局、地块建设指标管控、城市设计、综合交通等科学规划,为下步城市建设、土地开发利用、规划许可核发等提供有效法定依据。
根据中心城区详细规划单元划分,产业园区划分为独立的管控单元,面积为6.47平方公里。重点控制单元功能定位与规模,重要综合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城市公园绿地设施,城市“四线”等内容。其中,各类设施根据级别不同,采用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控制方式。本次规划产业园区划分为9个区域。进一步明确地块土地用途的建设指标管控,为下步地块上各类建设活动提供建控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