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4-1/20241225-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实施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4-12-25 |
文号 | 浏览量 |
2024年12月昌宁县鹏程职业培训学校、昌宁县荣创职业培训学校向我局提出学校终止办学的行政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九条规定,并经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以上2所学校终止办学。
昌宁县鹏程职业培训学校、昌宁县荣创职业培训学校终止办学后,应注销“技能云南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服务平台”,并及时到民政部门注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