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235/20260110-00005 发布机构 昌宁县勐统镇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6-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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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统镇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政策问答


问:制定《勐统镇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目的是什么?

答:建立我镇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科学、安全、及时、高效处置火情,实现森林火灾扑救“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降低火灾带来的损失,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问:本办法适用哪些范围?

答:适用于勐统镇辖区内发生的所有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问:处置森林草原火灾遵循什么工作原则?

答: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方针;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级负责;专群结合、以专为主。

问:扑火指挥部是怎么设置的,指挥长是谁?

答:镇成立扑火指挥部,镇长任指挥长,分管林业领导任副指挥长;成员包含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派出所、卫生院、学校、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消防队)、电信所等单位。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李杰龙任办公室主任。火情处置时分设指挥调度组、赴火场工作组、后勤保障组。

问:勐统镇森林火情报警电话是多少?

答:报警电话:0875—7870254(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林业】)。接到火情报警后,办公室第一时间向值班领导汇报,按程序逐级上报火情信息。

问:扑救森林火灾的力量分哪几个梯队?

答:共分三个梯队:

第一梯队:镇应急扑火队,负责扑打火线;

第二梯队:村组义务扑火队,负责扑打火线、火场清理;

第三梯队:当地干部群众,负责火场清理、看守火场。

问:镇村扑火队伍建设有什么硬性要求?

答:镇级组建1支30人的应急扑火队;村级组建不少于15人的义务扑火队;各村民小组组建不少于10人的义务扑火队。

问:扑救森林火灾哪些人员严禁进入火场?

答:严禁无组织人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中小学生和儿童进入火场。

问:经费和物资保障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镇每年安排森林草原防火专项经费不低于5万元;镇级储备扑火机具装备物资标准不低于5万元,物资由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发放回收;各村储备必要扑火物资。

问:明火扑灭后,应急状态什么时候解除?

答:明火扑灭,经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审核同意、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后,解除应急状态,由火灾发生村组安排人员看守火场。

问:火灾发生后,火案由哪个部门查处?

答:由派出所第一时间赶赴火场侦破火案,依法处理肇事者;镇纪委同步开展责任调查,依规问责。

问:扑火过程中人员伤亡如何处理?

答:对扑火救灾受伤、致残、牺牲人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落实医疗、抚恤等待遇;符合烈士申报条件的,按国家规定申报办理。

问:哪些情形可以予以表彰奖励?

答:一是及时准确提供火情信息,避免重大损失;二是参与扑火救灾、保护人民财产表现突出;三是组织指挥得当,出色完成扑救任务;四是为火案侦破提供重要线索、案件查处贡献大的单位或个人。

问:哪些行为会被追责,涉嫌犯罪怎么处理?

答:瞒报谎报火情、发布虚假火情、指挥失误、玩忽职守、打击报复举报人、截留挪用贪污救灾物资等行为,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问:本办法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2026年1月10日)起施行,由勐统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