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15A-/2022-0517007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更戛乡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2-05-17 |
文号 | 浏览量 |
更戛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更戛乡全面贯彻落实河(湖)长制实施方案的解读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为此我乡制定了河(湖)长制实施方案,以下几个重点任务值得我们关注:
一是严格湖(库)水域空间管控。全面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以环境承载力为约束,强化流域空间管控,划定实施湖(库)流域生态保护红线。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严格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对符合环保要求的实施排污许可全覆盖。严格执行新改扩建入河排污口审批等制度,健全涉湖(库)建设项目审批公示制度。严格管控湖(库)管理保护范围内采砂、取土、采矿等活动。
二是强化湖(库)岸线管理保护。科学合理地划分岸线功能区,确定岸线资源利用与保护的总体布局,明确分区管理保护要求,强化岸线用途管制和节约利用,严格控制开发利用强度,最大程度保持湖(库)岸线自然形态。加强河湖(库)湿地修复与保护,开展河湖(库)沿岸绿化,改善河湖(库)生态环境,维护河湖(库)空间均衡。
三是加强湖(库)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加强湖(库)水资源以及城市再生水、农田退水、城市雨洪水等再生水资源的分质统筹利用,保障再生水及雨水资源安全利用。坚持节水优先,建立健全湖(库)节约用水机制,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合理循环利用农业自然资源,积极稳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等技术,提高化肥农药利用效率,持续快速提升农业生产水平。依法取缔非法设置的入湖(库)排污口。
四是加大湖(库)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按照水功能区区划确定各类水体水质保护目标,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和规范化建设,确保饮用水安全。落实《云南省清洁水源行动方案》,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分级管理保护,编制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全面取缔违规建筑和排污口,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加大湖(库)综合整治力度,开展中心城区域河道综合治理,有条件的地区,在采取生物净化、生态清淤等措施的同时,可结合防洪、供用水保障等需要,因地制宜加大湖(库)引水排水能力,增强湖(库)水体的流动性,改善湖(库)水环境。
五是开展湖(库)生态治理与修复。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稳步实施“四退三还”工程(退塘、退田、退人、退房,还湿地、还林、还湖),逐步恢复河湖(库)水系的自然连通。建立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加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力度,大力发展“人放天养”增殖渔业,实施“以鱼控藻、以鱼净水”生物治理,恢复渔业种群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