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94-6-/2019-1226008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关于对中国人民
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
会议第66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尊敬的施彦军、李开富、杨庆玲、纳晓媛、段尚彩、李浩然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鸡飞镇屠宰场进行搬迁扩建的提案》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案由:鸡飞镇屠宰场建设时由于受场地、资金制约,存在规划不合理、面积小等问题,每天最高屠宰量仅为12头左右,远远不能适应现在的屠宰要求,随着规范村级集市上市鲜肉检疫工作的深入推进,屠宰场的屠宰能力与屠宰要求不匹配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导致全镇私屠乱宰现象较为突出,未经检疫的鲜肉流入市场,给食品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建议:
1.对鸡飞镇屠宰场进行搬迁,并对搬迁扩建项目进行列项扶持;
2.建设应考虑机械化或半机械化屠宰作业,设计屠宰能力要达3500—4500头/年。
答复意见:你们提出的关于对鸡飞镇屠宰场进行搬迁扩建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目前,因县财政较为困难,且目前国家和省市商务部门已取消了乡镇市场建设的项目扶持政策,年内是否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尚不清楚,因此暂时无法帮助筹措解决项目建设资金。二是我局计划将建设项目纳入市场建设相关规划,并积极向保山市商务局申报纳入建设储备、作为中长期目标规划建设,待条件成熟将通过招商引资、争取政策扶持等方式给予扶持建设。
昌宁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