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4XP/20231028-0000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耈街乡 |
公开目录 | 意见征集 | 发布日期 | 2023-10-28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规范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行政效能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7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珠街乡起草完成《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提高《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的科学性、实用性,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请将修改意见建议于2023年11月4日前以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请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反馈至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传真):0875—7814208
电子邮箱:gjxbgs@126.com
地址: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耈街社区胡家村组1号)
邮编:678113
附件:1. 《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征求意见稿)
2. 起草说明
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