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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43H-/2023-0128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漭水镇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3-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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漭水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漭水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昌宁县漭水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yncn.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昌宁县漭水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昌宁县漭水镇漭水街1号,邮编:678111;电话:0875-7810207;传真:0875-7810204。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公开工作机制。 漭水镇将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一把手为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要求各内设机构、镇直单位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做好信息制作、上报工作。争取使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在稳步推进的基础上,跃上一个新台阶。凡属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做到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切实保障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拓宽公开渠道,积极主动进行公开强化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利用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平台公开信息;发挥政务公开栏、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各种媒体等载体的功能作用,全面、及时、准确地对漭水镇主要工作进行了公开。内容涉及机构设置、各股室职能、发展规划、事项公示、服务指南、权力清单和单位开展的重大活动和推进的重要工作、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等工作信息公开。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8条,其中:财政资金信息47条,其他信息86条。年内共受理“12345”投诉事项9件。截止12月31日,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来电、来信、来访以及社会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事项,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面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严格把关流程,做到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有关要求,及时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依法在规定时限内对申请人进行答复。

(四)明确责任主体,做好政府信息管理。《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等5个制度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规定要求,漭水镇对发布的信息严格审核把关,从没有发生泄密事件。特别是在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的过程中,认真参照有关文件和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保密制度,在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的基础上,上报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才予以发布。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保了发布信息的绝对安全。

(五)压实工作责任,做好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府网站信息检索功能,让群众以最简单的方式获得信息帮助,在微信公众号开设办事服务、掌上就业、我向总理说句话、中国政府网留言和互动交流五个专栏,分别链接云南政务服务网、保山就业平台、中国政府网、昌宁县政府网站政民互动在线留言窗口等平台,不断健全完善微信公众号平台功能。

(六)严格监督管理,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职责,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定开展,不定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漭水镇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信息中存在表述不当的问题。二是部分子栏目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发布内容的审核力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增强公开意识,确保信息内容准确、高效。二是对主动公开内容进行分类细化,进一步明确相关科室职责及工作要求,规范信息发布、审核,对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规范及公开要求等开展针对性学习,增强全镇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漭水镇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漭水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