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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43H-/2020-0130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漭水镇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0-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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漭水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文件的要求,漭水镇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相关公开制度,现将2019年工作结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了以镇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政府各组成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各社区、各部门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全面领导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工作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镇《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等,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基本要求,有效地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载体建设。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网络等载体建设,加快信息公开建设,确保政府的重大事件、重要决策及时向人民群众公开。

(四)加强督查跟踪。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指导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并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意见和建议,对信息公开不到位的单位、部门责令限时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二、落实公开要求

1.拓宽公开渠道。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镇政府的机构设置、部门职能、领导成员及职责、部门负责人等信息和联系电话,同时还在政府大楼内设置政府信息公示专栏,定期或不定期张贴国家、省、市、区、镇各级政府公告、通知等其他政务信息。对于公示栏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2.创新公开方法。针对群众比较关心的脱贫攻坚、民生工程、美丽镇村等方面工作,加大相关政策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并通过“扶贫扶志”、民生工程宣传月等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使各项惠民政策及时传达到群众中去。将镇村有关重点工作通过新媒体、宣传栏、公告栏等渠道,向全镇群众公布,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漭水镇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按时上传政府工作动态。为确保政务信息的时效性,制定了信息报送制度和信息报送任务分解表,要求全镇各部门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到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专职信息员初审后,将符合政务公开的内容交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于政务公开网。政务信息的及时上报并公开,使广大群众了解了全镇的政务工作动态和社会发展情况,增强了政府运作的公开透明性。

4.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镇积极主动公开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的信息。2019年,在主动公开信息中,以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部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7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0 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条,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公开信息 305条,其他方式公开信息369条。2019 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内容不够深入全面,公众对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及时更新力度还不够;三是村(社区)公开信息的人员不稳定;四是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镇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形成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氛围。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村(社区)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村(社区)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秩序。四是抓重点促深化,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工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我镇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五是建立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的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漭水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