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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43H-/2022-0601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漭水镇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2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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漭水镇2022年上半年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漭水镇2022年上半年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2022年上半年以来,漭水镇高度重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清单部分内容的通知》和《昌宁县2022年度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醒函》的要求,结合漭水镇政府信息公开实际,现将2022年上半年全镇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2022年上半年以来,我镇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常态公开、统分结合、真实准稳。及时有效原则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化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重要工作,不断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备案责任,研究决定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城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全镇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清单管理,扎实推进工作。严格按照《昌宁具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发(2018)7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建立动态调整工作机制,及时更新发布有关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责任落实。

(三)健全配套措施,强化日常督查。采取日常监督重点抽查、半年检查和年度考核等方式,定期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公开时效和交易平台掌握信息报送等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科学有序落地落实。

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漭水镇2022年上半年以来共涉及2个领域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政府采购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

(一)政府采购领域。主要公开政府采购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项目预算金额、中标和成交结果,采购文件,更正事项,采购合同,单一来源公示、终止公告信息,以及竞争性谈判、磋商和询价公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等信息。由财政所牵头,各责任单位分别在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按照相关规定对采购招标公告信息、资格预审公告信息、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询价等公告信息、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信息、中标和成交结果信息、采购文件信息、更正事项信息、采购合同信息,单一来源、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监督检查等外理决定值息,财政部门对售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信息,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信息进行公示。2022年上半年以来,全镇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1条、竞争性谈判信息3条。

(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主要公开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核准,市场主体信用、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合同订立及履行等信息,由党政办牵头,各责任单位在县人民政府网对招标项目核准信息、招标公告信息、资格预审公告信息,中标候选人信息,中标结果信息、合同订立及履行信息,监督信息进行公示,2022年上半年以来,全镇共发布项目实施相关信息3条。

二、存在问题和下步计划

(一)存在问题

漭水镇虽在县政务管理局的指导帮助下,认真开展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获知信息需求仍有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内容不够完整;二是公开方式渠道不够丰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应及时统一归集发布,畅通申请公开渠道并满足公众获知信息的需求;三是公开的时效、更新频率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

(二)下步打算

根据各级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下步漭水镇将进一步加大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全面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集中统一分类公开展示,实现信息共享,确保公共资源配置科学规范透明:坚持信息发布主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坚持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有效。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界定,主动完善公开的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目录,保证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丰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方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权威平台作用,在政府网站重点领域公开专栏及时归集统一发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各类信息,畅通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文墨漭水”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平台和政务服务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各类信息,来满足公众获知信息的需求,

3.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主动收集公开信息,跟进办事程序,及时准确公布办事结果,改进工作质量、态度、时效。进一步做好将全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扩大公共资源交易的影响范围,进一步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4.进一步强化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落实,通过分工负责,专人专责等方式,分解政府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及时更新和充实信息人员队伍,组织信息公开针对性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增强主动公开的责任意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动。

漭水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