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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43H/20210820-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漭水镇
公开目录 乡村振兴 发布日期 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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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工代赈项目竣工公告公示

以工代赈项目竣工公告公示

根据《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保发改地区〔2021〕548号)和《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暨漭水镇沿江片区)实施方案的批复》(昌发改地区〔2021〕1号),结合项目实施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暨漭水镇沿江片区)实施情况公开如下:

一、项目计划情况

项目名称: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暨漭水镇沿江片区)。

项目实施地点:漭水镇沿江村。

项目建设任务:项目计划硬化水泥道路1条8km,路基宽6.5m,路面宽4.5m,配套安保设施,高山湿地综合治理800亩。

资金来源及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480万元,申请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400万元,整合其他项目资金80万元。其中:村组道路硬化工程400万元,高山湿地综合治理80万元。

实施期限:项目于2021年2月28日开工建设,2021年5月30日竣工。

受益对象:项目覆盖2个村(居)委会,受益15个村民小组358户256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82户781人。

实施主管部门: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建设,综合开发面积12平方公里,提高路面等级8千米,高山湿地综合治理800亩。项目受益沿江村、翠华社区2个村(居)委会15个村民小组358户256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82户781人。高山湿地综合治理后,将极大的改善湿地周边环境,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健康稳定发展;项目区道路硬化后,将大力改善交通运输条件,降低运输成本,通过宣传动员,项目区吸纳受疫情影响滞留农村劳动力参加项目建设,可获得劳务报酬60万元以上,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15%以上,促进群众人增收,其中吸纳受疫情影响滞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参与项目建设,可获取劳力报酬30万元以上,占总劳务报酬50%以上,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解决因疫情影响不能外出务工导致收入减少可能返贫问题,保障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二、项目实施完成情况

该项目于2021年1月18日获得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宁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登记表》(昌建招公〔2021〕003号),1月19日在网上发布招标公告,2月22日公布中标结果,中标价格为386.6973万元。于2月25日与云南民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公司)签订施工合同。项目于2021年2月28日开工建设,2021年5月30日竣工。经沿江村提出,漭水镇党委政府研究,提请县发展改革局同意后,决定将剩余资金用于道路硬化,共完成水泥路铺筑8.585km,完成10cm厚天然砂砾石垫层44481.3m²;完成18cm厚C30混凝土面层浇筑39330.3 m²;完成路肩培土5151.00m²;完成C25混凝土护栏柱30根。完成投资4111672.85元,为计划的102.92%。整合2020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昌宁县漭水镇沿江村省级美丽村庄奖补建设项目资金80万元,完成高山湿地综合治理800亩,完成计划任务的100%。项目区吸纳受疫情影响滞留农村劳动力参加项目建设,获得劳务报70.44万元,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15%以上,促进群众人增收,其中吸纳受疫情影响滞留农村脱贫户劳动力参与项目建设,获取劳力报酬36.25万元以上,占总劳务报酬50%以上,

主管部门监督电话:0875-7130388

漭水镇监督电话:0875—7810207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12317

昌宁县漭水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