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43H/20240618-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漭水镇 |
公开目录 | 社会保险 | 发布日期 | 2024-06-18 |
文号 | 浏览量 |
2024年上半年以来,漭水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便民服务中心”管理、红十字会、医疗保障等服务性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全局,紧紧围绕“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工作理念,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进一步推进了我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的全面发展,现将2024年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养老保险作为国家惠民政策中的重要部分,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积极开展2024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202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符合续保11122人,截至6月13日收缴1515人,完成参保率13.62%;2024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达到领取养老保险金329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参保登记15人;维护系统信息17条;丧葬补助金待遇申请64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155人;社保卡申领1人;社会保障扩面及建立完善扩面提质增效对象“实名库”数据采集工作,低保、特困、重残人员信息维护(删除)751条;每月按县级要求开展社保“康乃馨”行动1次,组织镇级宣传活动1次。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2024年,严格按照《保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修订)》中规定审核、补偿参保居民的医疗费用,截至6月14日县外零星报销10人次,审核报销资金45425.89元;新参保登记110人;信息维护81人;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证明58人;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镇应参保26223人,征缴任务数24664人,实际参保缴费23940人,参保率97.01%,2024年5月28日县医保局返回数据漭水镇涉及特殊人员未缴费共20人(其中突发严重困难户1人,脱贫不稳定户1人,低保户3人,一二级残疾2人,已脱贫13人,身份重复3人,服兵役4人,服刑1人,实际未缴费12人),于6月14日追缴费成功11人。
(三)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工作。便民服务中心进驻事项95项,2024年1至5月,共办件570件,办结570件,群众满意度100%,无超时件发生,便民服务中心零举报、零上访;“12345”政府热线共答复办结7件;2024年公共资源交易:上半年无交易。
(四)红十字会工作。申请2023年99公益日“博爱昌宁行”募捐资金8310.23元,用于对漭水镇困境学生救助,帮助其化解生活困难;收缴红十字会2024年度个人会员费340.00元;申报自动除颤器(AED)9台;配合县红十字会积极做好2024年5·8人道公益日“博爱昌宁行”活动,全镇共募捐资金13554.08元。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一是流动人口较多,难于管理。我镇是农业镇,产业单一,人口多,底子薄,造成我镇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给我镇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了被动局面,有部分外出人员虽然已经参保,但是由于外出务工等,所以在材料的收集整理上存在一定的问题。还有部分全家外出人员不能及时参保,给保费的收缴带来了极大地困难。二是因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符合参保条件人员经济较困难,一次性缴费难度较大。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一是因为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大部分务工人员在外参保缴费,加之逐年提高个人参保缴费基数,存在一次性缴费难度较大。二是部分群众对医疗保险的期望值过高,认为个人自筹部分较大,而报销比例没有提高,报销比例仍然偏低、可报销范围受限,对按政策规定不予报销的部分无法理解。三是由于镇、村两级医疗条件有限,人才技术力量薄弱等问题,群众因一点小病就要到县级以上医院,最终花费大而报销补偿低,不能充分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带来的实惠。
(三)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工作。一是个别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服务质量、办事效率有待提高,纪律观念有待加强,工作方式还需改进。二是对为民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不够,尤其是在业务互通方面还很欠缺。
(四)红十字会工作。一是宣传力度不够,部分群众对红十字会的了解和认识还不够深入。二是志愿者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志愿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与其他部门的合作还不够紧密,资源整合能力有待提升。
三、下半年工作措施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一是继续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努力完成县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二是加强内部建设,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努力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操作能力;要继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业务流程,严格内部管理,保证广大城乡居民参保对象能方便快捷办理各项业务。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一是严格执行政策,采取有效措施,不折不扣的完成好2024年的征缴工作目标任务。二是做好城乡居民零星报销及系统信息维护等常规工作。三是搞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来信来访,收集并及时向上级反映医疗保险中出现的新情况,配合上级医保部门做好医疗保险的调研工作,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好做活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模式,不仅使群众成为参加医疗保险的主体,更是真正的受益者,把我们的工作做到程序便捷化,创建文明服务窗口,真正使医疗保险工作达到政府得民心,群众得实惠,医保工作得发展的工作目标。
(三)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工作。一是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效能监督管理,加强对中心工作人员的考核制度的建立。二是依法行政,规范运行。镇为民服务中心作为工作实体、责任主体,决定了其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也决定其必须带头依法行政。要严格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严格规范职务行为,绝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要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经常化、制度化的依法行政培训,自觉在法律框架内思考问题和进行工作。三是继续开展各项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通过培训使漭水镇为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具备两种素质:一要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乐于奉献的精神,真正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踏踏实实为群众办事;二要有熟练的业务技能,要“一专多能,一岗多责”。
(四)红十字会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红十字会的宗旨、使命和工作内容,提高群众对红十字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二是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完善志愿者招募、培训和管理机制,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水平和质量。三是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镇红十字事业的发展。四是持续开展救灾救助、应急救护培训、志愿服务等工作,不断提升红十字会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通过上半年的工作努力,我们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扎实的工作,努力完成下半年各项工作任务,为全镇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