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43H-/2019-1227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漭水镇 |
公开目录 | 政府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漭水镇人民政府关于对漭水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
保山市昌宁县漭水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部门决算管理制度》和《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预算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等规定,经对你部门(单位)报送的2018年度部门决算进行审核,现予以批复。
一、2018年度部门收支决算数
(一)核定你部门2018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5,001,200.95元,本年收入28,004,098.30元,本年支出37,697,554.99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元,结余分配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307,744.26元。
(二)核定你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3,658,200.95元,本年收入27,104,098.30元,本年支出37,197,554.99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564,744.26元。
(三)核定你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343,000.00万元,本年收入900,000.00元,本年支出500,00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43,000.00元。
(四)核定你部门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本年收入0.00元,本年支出0.00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元,结余分配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
二、决算分析评价及审核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一)你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153.89%,非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0.00%,年初结转和结余预决算差异率为0.00%,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率29.56%,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18.78%。差异原因为年终增资调资,该部分资金不在预算内,部分项目资金未支付完毕。
(二)你部门2018年人员经费预算执行差异率为0.00%,公用经费预算执行差异率为-48.89%,“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为-6.33%。差异原因主要为根据上级指示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故本年三公经费支出大幅压缩减少。
(三)你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率为12.34%,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上下年变动率为-65.12%,财政收回存量资金占上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比重为-1.41%。差异原因为:上级拨入项目资金支出完成,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减少。
(四)你部门2018年项目支出中开支在职人员及离退休经费比重为0.00%。
(五)你部门2018年资产类往来款变动率为12.49%,负债类往来款变动率为-20.64%。往来款结构为各单位大局拨入的工作经费及项目资金,年终支付完成。
(六)你部门2018年事业单位借款变动率为0.00%。请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
(七)你部门2018年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1.5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人员增减率为0.00%,其他人员增减率为0.00%。
(八)你部门2018年非税收入应缴未缴国库款、财政专户款共计0.00元。
(九)根据量化评价情况,你部门总分值较低,主要为财政拨款预决算、人员经费预决算、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过高,部门应结合情况调整下一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和改进财务处理方式。由于你部门分值排名全市倒数10名,部门必须针对自身存在问题分析说明原因并提出改进工作方式的具体方法和措施形成正式文字和材料上报财政业务对口科室和国库科。
三、对部门决算工作的要求
(一)做好对所属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批复工作
根据《预算法》第八十条“各部门应当在接到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本部门决算后十五日内所属单位皮肤决算”的规定,有下属预算单位的主管部门应于2019年11月20日前完成对所属预算单位的决算批复。财政对部门、部门对下属单位的决算批复工作通过保山市部门决算业务管理平台“全部分类”-“报表编制”-“部门决算批复”功能操作。
(二)做好部门决算公开工作
1.自行公开
根据《预算法》第十四条“经本部门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做出说明”的规定,市级各部门各单位应于11月20日前主动公开部门决算,并于11月20日前集中公开全部下属单位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部门决算公开内容、公开方式、涉密事项管理、保障措施等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云南省财政厅印发的《云南省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预决算公开工作补充实施细则》和保山市财政局印发的《保山市预算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执行。
2.集中公开
根据《云南财政厅关于印发<预决算公开工作补充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预〔2016〕406号)规定,市本级将在保山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汇总公开部门决算,请各部门(单位)于2019年11月20日前,将经部门主要领导审批的《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文本》《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上报到市财政局国库科统一集中发布。
3.涉密单位公开事宜
涉密单位公开事宜按《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财政预决算公开保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财监〔2018〕87号)规定,在法定公开时限到期前履行不予公开报批手续。。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2.收入决算批复表
3.支出决算批复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8.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9.2018年度部门决算量化评价表
附件【决算批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