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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43H-/2019-1226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漭水镇
公开目录 政府决算 发布日期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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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昌宁县漭水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昌宁县漭水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昌宁县漭水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昌宁县漭水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二是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三是执行国家财政工作政策和法规,组织好财政收入,管理好财政支出;四是切实加强对土地的使用管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全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五是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的合法财产和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及其他权利;六是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七是负责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八是办理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经济运行稳中有升。完成农村经济总收入3.79亿元,增长11%,为县级考核任务的100.8%;完成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65.7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66.2%;完成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188元,增长11.5%,为县级考核任务的101.2%;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1435亿元,为县级考核目标的100.31%。

财政金融平稳运行。完成财政总收入839.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65.72万元;财政总支出65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876万元。金融部门存款余额达2.51亿元,比上年增760万元;贷款余额1.7亿元,比上年增2772万元,分别增长3.1 %和19.5%。昌宁县沧江茶源农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昌宁县茶乡远景村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实现实体化经营,完成镇级集体经济收入55万元,实现零的突破;完成村级集体经济收入45.45万元,其中年集体经济收入达5万元以上的村(社区)达到4个;河尾社区朱家田村民小组组级集体经济方案已确定,即将开始运营。

粮食产业增产增收。全年共完成粮食播种面积4.7万亩,实现粮食总产1654.5万公斤,实现产值5140亿元,分别增长-1.67%、0.66%、0.66%。茶叶产业巩固提升。茶园总面积达4.44万亩,其中古树茶面积1.24万亩;投采茶园面积达3.17万亩,其中古树茶投采面积1.24万亩;完成干茶总产334.7万公斤,产值1.18亿元,其中完成古树茶干茶11.5万公斤,实现古茶产值4600万元。蚕桑产业发展壮大。年内完成新植桑园 2100亩,建设连片示范园区3个,提升改造老桑园 1500亩。举办技术培训班 5期,培训1000人次。新建大蚕房1463.7平方米,小蚕房294.62平方米。林业产业健康发展。完成核桃低效林改造3000亩,泡核桃保有面积达16.8万亩,挂果11.37万亩,干果总产5830吨,实现产值1.17亿元,同比增长25%。畜牧产业势头强劲。完成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畜禽免疫密度达92%。加大品种改良力度,提高畜禽品质,实现生猪存栏5.51万头,出栏7.11万头;牛存栏1.62万头,出栏7138头;羊存栏1.79万只,出栏1.48万只;禽存栏8.06万羽,出栏14.62万羽。完成肉类总产7196吨,实现畜牧产值1.6亿元,增长8.8 %。

道路建设全面提速。全年共规划建设水泥路面144.1公里,老厂社区下寨道路、明华村寨子头至村委会道路、明德村大河坝至立新至大鱼塘公路、明德村白泥洞道路、明德村大湾子至高家寨公路、河尾社区二级路至山林果树道路、漭水社区古茶大道黄家寨段、许家寨安置区道路、翠华社区半坡公路等10条35.4公里建成通车。集镇建设全面提速。许家寨安置区和坝尾安置区建设进展顺利,集镇实现有效扩容。规范集镇停车泊位,强化集镇保洁,集镇管理不断规范。

脱贫攻坚稳步推进。组织动态调整2次,确保对象精准,全镇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427户5610人,其中已脱贫1135户4591人,未脱贫292户1019人,贫困发生率4.15%。教育事业蓬勃发展。中学和中心完小运动场、住宿楼建成投入使用,共裕完小综合楼、江楼学校住宿楼、明华村幼儿园等项目开工建设,教育条件持续改善。继续巩固教学改革成果,师资队伍不断优化。殡葬改革顺利开展。年内共计印发宣传资料2400多份,发放告知书4965份,粘贴通告500多张,签订党员干部承诺书537份。全年共完成葬墓、活人墓绿化整治219户,坟冢294冢,绿化整治墓地1400平方米,栽植树苗1176株,拆除生基活人墓18户30穴。

医疗保障不断强化。更加重视农村卫生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质量不断提高,重大传染病得到有效防控,艾滋病防治知识大众知晓率达96%,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6.8%;新型农村社区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9.2%,计划生育意外伤害保险、农村居民民房灾害保险、种植业保险和森林火灾保险等社会保障覆盖面稳步扩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各项责任落实到位,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人民健康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昌宁县漭水镇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具体为:

1.昌宁县漭水镇人民政府

2.昌宁县漭水镇财政所

3.昌宁县漭水镇林业服务中心

4.昌宁县漭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5.昌宁县漭水镇镇民政办

2018年, 财政供养人员64人,其中行政人员32人(含2个工勤和3个参公人员),事业人员32人。分单位的人员情况为:镇人民政府财政供养人员29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在职人员10人(社保中心、国土中心、文广中心);财政所财政供养人员3人;农业服务中心财政供养人员16人;林业服务中心6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8,004,098.3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004,098.3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32053972.27元对比减少4049873.97元,减少14.46%,主要原因上级项目资金拨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37,697,554.99元。其中:基本支出14,054,528.45元,占总支出的37.28%;项目支出23,643,026.54元,占总支出的62.7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32434467.73对比增加5263087.26元,增长13.96%,主要原因为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支出完毕。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漭水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054,528.45元。与上年24765153.24对比减少10710624.79元,减少76.20%,主要原因年终增资调资支出数不在年初预算范围,历年项目结余资金支出完成。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44%;人均88000.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56%,人均680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漭水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643,026.54元。与上年7669314.49对比增加15973712.05元,增长208.28%,主要原因主要原因分析涉农扶贫资金收入增加,项目资金收入和支出均加大。

具体项目为:民政优抚1032253.00元,自然灾害资金222000.00元,生态效益林支出630001.00元,村级活动场所建设250000.00元,计生员补助23760.00元,农村公路3050000.00元,大学生村官补助118835.54元,国有土地出让金支出2116177.00元,沪滇项目6300000.00元,异地搬迁中央资金5040000.00元,壮大集体经济1000000.00元,异地搬迁前期费500000.00元,扶贫工作经费60000.00元,四位一体项目资金2500000.00元,彩票公益金8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197,554.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7%。与上年30138794.09元对比增加7058760.90元,减少18.98%,主要原因主要原因分析年终增资调资支出数不在年初预算范围,历年项目结余资金支出完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953,649.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14%。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9,639.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89,747.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6%。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民政优抚救助资金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0,0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计生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67,313.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主要用于林业项目资金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116,17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9%。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9,926,998.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57%。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及项目资金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8%。主要用于危房改造资金补助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9,499.25元,完成预算93.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0,063.70元,完成预算的88.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9,435.55元,完成预算的96.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控制支出,保证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逐年递减。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8,117.45元,增长3.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6,987.10元,增512.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8,869.65元,下降28.26%。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控制支出,保证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逐年递减。但因公车老化磨损等原因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063.70元,占34.89%;公务接待费支出149,435.55元,占65.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063.7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0,063.7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日常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9,435.5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9,435.5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9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日常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漭水镇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49,999.36元,与上年8564783.43对比减少6414784.07元,主要原因分析维修维护费增加、在职人员工资增加。

具体支出为:办公费1030113.59元,印刷费2235.00元,电费28965.20元,邮电费93328.27,差旅费8595.00元,维修维护费300460.00元,租赁费2500.00元,会议费12880.00元,公务接待费149435.55元,劳务费45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63.70元,工会经费101852.64元,税金及附加费用8470.41元,其他交通费2856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漭水镇部门资产总额47,703,573.35元,其中,流动资产28,262,202.24元,固定资产12,517,081.11元,无形资产50,000.00元,其他资产6,874,29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045,172.3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6,214,260.42元,固定资产增加179,088.05元,无形资产减少10,0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7703573.35

28262202.24

12517081.11

6788056



5729025.11



50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75140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75140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政府日常工作设备采购及涉农项目采购。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漭水社区2017年村级“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改扩建社区主干道路1条3400米,宽4.5米,铺筑水泥路面15300平方米,支砌排水沟2600米,安装太阳能路灯10盏,种植行道树(桂花)200株。建临街商铺(社区村委会综合楼一层部分)283平方米;停车场1900平方米,规划停车位80个。建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村委会综合楼二层)618平方米;社区村委会用房(社区村委会综合楼一层部分,三层全部)960平方米。建支部活动室(社区村委会综合楼四层)309平方米。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我镇党委、政府重视项目建设,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项目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得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召开村组干部参加的项目工作会议,做到科学规划,高起点、高标准、精心组织施工建设,把项目建成保障民生的党政工程、民心工程,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前期准备:该项目竣工后,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就着手准备,绩效自评工作,组织自评领导小组,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了全面的绩效自评。

组织实施,按照项目组织申报、批复、实施、竣工验收,进行了分段绩效评价。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500.00万元,已按时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已实施完成,并实现验收,投入使用。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按规定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建立健全财务审批、使用和报账制度,杜绝挤占、挪用。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及资金管理部门的作用,加强对资金的检查和监督力度,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提升人居环境:建社区道路1条3400米,排水沟2600米,安装太阳能路灯10盏,种植行道树(桂花)200株。

2、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建临街商铺283平方米;停车场1900平方米,规划停车位80个。

3、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建社区便民服务中心618平方米,社区村委会用房960平方米。

4、支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建支部活动室309平方米。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的建设,改善了当地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条件,为发展当地资源优势古树茶和招商引资提供良好的硬件条件;有效整合各项优势资源,为发展民族特色文化旅游和第三产业的开发创造有力条件;将当地特色产业引入产业化、规模化运营,增加农民收入,通过对商铺出租、原村委会用房出租和停车场收费,预计实现村集体年收入25.4万元,扣除折旧成本4.02万元,实现净利润21.38万元,投资收益率8.14%。

项目建设后可有效改善当地综合功能的提升,尤其是社区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停车场、商铺地处中心集镇,靠近安置区,人流聚集,给群众带来商机;支部活动室的建设解决党员学习、培训的基础设施条件,为党员后备力量培养提供良好环境,项目建设是“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举措,可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步伐。

项目建成后,大幅度提升人居环境,保护现有森林和水源资源,美化和绿化了社区生活环境,有效减少生活垃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有利于防止水土流失,具有保护环境、美化村庄的良好效益,能实现旅游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的目标。特别是黄家寨村庄道路的建成,可吸引更多的外商和游客,提高我镇古树茶知名度,同时强化茶农保护和有效利用古树茶,保持茶株的绿化生态作用。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后,对漭水镇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具有重大作用,所以群众满意度较高,达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的建设严格按照计划批复的建设内容和规模实施,没有偏离绩效目标。

6. 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分项综合评价平均分为98分,评价为优。

7. 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对项目进行评价后,在我镇进行了公示,并作为下年项目安排的主要依据。

8.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及建议

我镇的项目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我镇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县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9.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概况

漭水镇地处昌宁县城东北部,东与耈街隔江相望;南与临沧市的凤庆县接壤;西与田园镇毗邻;北与大田坝乡交界;东西相距14公里,南北相距23公里,地势西北高,东南低,距昌宁县城15公里;全镇辖国土面积311平方公里,澜沧江过境线80多公里。全镇辖5个社区村委会(老厂社区、河尾社区、漭水社区、共裕社区、翠华社区)、4个村委会(明华村、明德村、联福村、沿江村),205个村民小组,共9022户27557人。现有耕地22879亩,人均0.79亩,是全县人均占有耕地最少的一个乡镇。境内最高海拔2850米,最低海拔1240米,年平均气温14.5℃,年降雨量1400毫米。茶叶、核桃、蚕桑、畜牧业是漭水镇农村主要经济支柱产业;全镇森林覆盖率达66.67%。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漭水镇镇党委、政府统一设置4个党政机构,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坚持政事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按照管理性职能收归政府,公益性职能进一步强化,经营服务推向市场的要求,从加强、完善农业和农村社会服务体系、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出发,设置6个股所级事业单位,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财政所。

核定人员编制66名,其中,行政编制28名、事业编制38名(参公管理4名)。设党委书记1名、人大主席1名、镇长1名、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副镇长3名(不含兼职派出所所长)、武装部部长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5个党政机构各设主任1名,6个下属单位设主任(所长)6名。实有干部职工67人,其中公务员28人、参公管理人员3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专业技术人员34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完成农村经济总收入4.2亿元,增长10.9%,为县级考核任务的109%;完成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48.98万元,同期增长22.77%,为年初预算的187.07%;完成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211元,增长11.1%,为县级考核任务的111%;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16亿元,为县级考核目标的100.06%;完成招商引资5000万元,为县级考核目标的100%;脱贫207户745人,贫困发生率为1.47%。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收入情况: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0万元,同比增20万元,增9.09%。分税种完成情况为:增值税16万元,改征增值税79万元,企业所得税13万元,个人所得税11万元,资源税19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2万元,房产税8万元,印花税5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5万元,土地增值税8万元,车船税21万元,耕地占用税6万元,契税15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1万元,其他收入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448.98万元,超收部分由县级统筹安排使用)

支出情况: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11万元,同比减165万元,减5.74%。按功能分类支出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75万元,农林水支出973万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严格执行县级镇级财政政策如《财务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会议费和培训费管理办法》等十余项制度,不断建立完整制度体系,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

部门预算制度建立逐步完善。一般部门预算编制采用“两上两下”的稳序进行,将过去由财政部门、只管部门和预算单位分别编制预算的办法,改为由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通过“两上两下“的稳序共同编制预算。上述预算编制稳序,基本体现了预算部门、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分公协调、上下结合的原则,有利于充分考虑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的意见,从而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为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提供保证。

一是实现了由基数法向零基预算的转变。部门支出预算,按照预算年度内所有因素和事项的轻重缓急测算每一项目的支出需要。个人工资性支出,按照编制内实有人数和国家工资标准编制。公用经费,根据各部门特点分类分档按定额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按照轻重缓急建立项目库,推行滚动预算。

二是改变了单纯按收入类别和支出功能编制预算的传统做法,把部门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单位,从基层开始编制预算,自下而上,层层汇总生成。预算经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由财政部门直接将预算批复到预算单位,提高了预算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三是实现了资金由分散管理向集中管理的转变。实行财政性统一账户管理,逐步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行工资统发,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采购预算,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是预算单位的基本支出得到了保障,财务收支的计划性不断加强,随意性逐步减少。支出预算到项目、到人头,按时间、按进度、按来源拨付资金,改变了以往层层留消减,东扯西挪冲击预算的现象,预算单位的基本支出进一步规范。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2018年进行账务整顿,有些单位多年以来财政管理不规范,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资产管理混乱、“家底”不清、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等现象。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对所有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资产清查工作。通过清查发现了各预算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问题并提出了改进意见,写出专题报告,进一步加强了国有资产的管理,促进了国有资产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主要是通过绩效目标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管理情况、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自评指标体系参照云南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分为一、二、三级指标。

一级指标4个,分别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

投入的二级指标2个,分别:为目标设定、预算配置;过程的二级指标3个,分别为: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产出的二级指标1个,为职责履行;效果的二级指标1个,为履职绩效。

目标设定的三级指标3个,分别为:绩效目标是否设立,绩效目标用以反映和考核整体绩效目标与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根据绩效目标是否设立、是否充分等情况进行评价打分;绩效目标合理性,部门(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绩效目标准确性,部门(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预算配置的三级指标4个,分别为:在职人员控制率,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三公经费”变动率,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重点支出安排率,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预算安排知否符合履职目标,根据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履职目标以“三定”方案为准。

预算执行三级指标8个,分别为:预算完成率,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预算调整率,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支出进度率,部门(单位)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资金结余率,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结转结余变动率,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公用经费控制率,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三公经费控制率”,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政府采购执行率,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管理的三级指标4个,分别为:管理制度健全性,部门(单位)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预决算信息公开信和完整性,部门(单位)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单位成本产出: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的成本产出;基础信息完善性,部门(单位)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资产管理三级指标3个,分别为:管理制度健全性,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资产管理安全性,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安全运行情况;固定资产利用率,部门(单位)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职责履行的三级指标4个,分别为:实际完成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完成及时率,部门(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质量达标率,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重点工作办结率,部门(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单位)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职责效益的三级指标4个,分别为:经济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社会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生态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社会工作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3)自评组织过程

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分工,提出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对部门绩效考评办法进行学习,把握绩效自评标准和要求。遵循绩效自评“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认真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自评工作包括准备、实施、整改三个阶段。

自评准备阶段,首先,确定评价对象。其次,拟定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方式,确定评价目的、内容、任务、依据、评价时间及要求等方面的情况。最后,自评实施阶段。拟定评价实施方案,根据评价计划拟定组织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等具体评价方案。在部门整体支出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同时根据评价情况积累经验,逐步建立适应部门和项目特点的绩效自评指标库。

实施自评阶段。一是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自评,并按照自评指标体系认真进行分析评价。二是撰写绩效自评报告。自评工作按照参考提纲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整改阶段。部门结合自评报告和上级部门审核结果提出的整改意见,在限期内做出相应整改。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漭水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求,制定2018年度绩效目标。目标确认符合“三定”方案确定的各项职能职责,符合漭水镇中长期规划要求。在职人员控制率严格在编制范围内,预算安排保障重点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细化目标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予以体现目标。 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等于100%;“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小,低于年初预算。

(2)过程情况分析

2018年,我镇紧紧围绕各项目标任务开展工作,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我镇正常的工作运转,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保障了机关及镇直单位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1.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基本支出中,财政政策性工资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有所追加(主要为工资提标所致),本年度预算未进行除政策外相关事项的调整。

2.预算管理方面。我镇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控制方案,有较强的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各项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

(3)产出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情况:一是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实现政府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二是加强预算管理,确保职能的有效履行;三是加强收支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加强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五是加强财务分析和财务监督,保证政府财务活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2.决算组织情况:以财政所为工作中心,民政办、林业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积极参与、配合,严格按县财政局预算股、国库股部门决算部署会的安排要求,精心组织开展决算工作。

3.编报情况:决算编制的过程中注重对各部门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的分析、资金绩效的评价。为继续实行部门预算科学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提高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前瞻性、连续性、约束性。

4.审核情况:预决算编制后,由各部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报经镇人民政府镇长、分管财税工作的副镇长审核汇总上报县财政局。

(4)效果情况分析

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漭水镇紧紧围绕年初既定目标和中心工作,团结和带领全镇各族人民,在攻坚克难中赶超跨越,在真抓实干中改善民生,全镇上下合力攻坚、务实创新,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克服重重困难,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稳中有进、稳中有为、稳中提质的良好局面。

个体经济快速增长。年内新培育个体工商户168户,新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5户,新成立公司12家;年末个体工商户总数达64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51户,公司总数达150家。实现工业现价总产值1.56亿元,年均增长38.6%。

集体经济持续壮大。完成村级集体经济收入61.54万元,9个村(社区)年集体经济收入均达2万元以上,其中年集体经济收入达5万元以上的村(社区)6个,达10万元以上的村(社区)1个。

粮食产业。全年完成粮食总播面积4.65万亩,实现粮食总产1671.3万公斤,人均产粮607公斤。有机稻种植规模稳步扩大,通过采取增加复种指数,推广良种良法,大力开展试验示范等措施,有效提高粮食单产效益。

茶叶产业。2018年稳定茶园面积达4.44万亩,其中古树茶1.24万亩;采摘面积4.41万亩,其中古树茶采摘面积1.24万亩;完成茶叶产量354.2万公斤,产值1.41亿元,完成古茶产量 38万公斤,实现古茶产值5700万元。建设县级示范茶所1个,生态茶叶产业基地建设稳步推进。

蚕桑产业。2018年新植桑园420亩,提升改造老桑园1500亩,冬季桑园管理9000亩;新建小蚕共育室1间36平方米,已建成地蚕大棚33间3350平方米;全年养蚕5541张,交售鲜茧215.02吨,产值990.49万元,上茧平均价46.6元,张产量38.8公斤,实现蚕桑种养配套平衡,做强做大蚕桑产业。

林业产业。完成大树椒社会造林25万株1万亩,完成农村公路沿线绿化造林3万株,完成夏季造林1135.6亩,冬季核桃造林正在实施,规划完成2018年木本油料提质增效1万亩;完成退耕还林建设项目2500亩,兑现退耕还林补助35.64万元;累计兑现生态补偿资金188.81万元(其中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57.81万元,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偿资金131万元)。招聘生态护林员20名,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抓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生态保护和林业发展取得较好成绩。

畜牧产业。全年大牲畜存栏达1.6392万头,猪存栏5.51万头,羊存栏 1.88万只,禽存栏8.34万羽;大牲畜出栏0.7148万头,猪出栏7.14万头,羊出栏1.49万只,禽出栏15.55万羽;完成肉类总产 7263.2吨,实现畜牧产值1.71亿元;完成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群体密度达90%以上;完成肉食品检疫检验2448头,完成明德明轩养猪场建设,畜牧产业良性发展,突破优势渐趋增强。

旅游产业。旅游基础设施不断夯实,完成“昌宁阿背寨·新田园乡居”项目建设供地;由保山交通集团澜津港务公司运营的码头游轮服务运营规范有序,年接纳游客3万多人,实现旅游收入300万元;天堂山生态旅游持续走俏,游天堂、赏杜鹃、观鹅头已成为县内外游客的主要目的地,全年累计接待县内外游客6万余人次;年内成功举办漭水镇首届稻花鱼文化旅游节,以群众文化展演、摸鱼比赛、山地骑行等活动,吸引县内外游客5000多人,为下步漭水生态旅游系列文化活动开展奠定了基础;完成黄家寨古茶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并启动黄家寨古茶公园核心区域农户搬迁,年内投资120万元完成核心区域3户农户的搬迁工作。

新兴产业。建立河尾、共裕两个社区黑木耳、巴西菇、灵芝产业种植示范基地20亩,共交售了30吨产品,实现销售收入100万元。发展中药材种植,年末中药材总面积达7212亩(其中:绿健公司基地种植5000亩,农户种植 2212亩),产量达60吨,产值1250万元。推广稻田养鱼120亩,最高亩产60公斤,平均亩产52公斤,亩产值1560元。不断强化培育发展新兴产业,调优农业产业结构。

投资640万元完成老厂江楼至杨家寨公路建设,投资20万元完成老厂苏家山村民小组道路建设,投资30万元完成上老厂村民小组道路建设,投资240万元完成明华大园子公路建设,投资480万元完成明华洼子公路建设,投资277.5万元完成明华后山公路建设,投资21万元完成明华柳树洼入户路建设,投资425万元完成明德大湾子至田坝心至岩子脚公路建设,投资120万完成河尾下寨公路建设,投资10万元完成河尾田房坡村民小组道路建设,投资160万元完成河尾东后山公路建设,投资110万元完成河尾安置区连接线道路建设,投资475万元完成漭水大河边公路建设,投资215万元完成共裕安置区配套道路建设,投资10万元完成共裕高寨入户道路建设,投资250万元完成沿江新田公路建设,投资17万元完成沿江大中山入户道路建设。老厂江楼公路、太平山至大岭岗公路、明德大鱼塘至河尾大青树丫口公路、漭水上寨公路、联福后大山公路、沿江至翠华公路等道路建设工程顺利推进。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44.12万元完成沿江村沟边等6个村民小组国开行安全饮水工程,投资304.34万元完成水利专项资金工程10件,投资1748.08万元完成浦发行资金人饮工程16件,投资210万元完成饮水补短板项目22件,投资1030万元完成集镇供水厂建设。修复漭水社区秧田洼、明德村大山头、明德村大河坝水毁工程3条150米。人饮安全得到巩固,基层水务服务能力得到提升。

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共裕安置区电力配套工程,补齐联福上核桃坪、明华青树2个村民小组电力短板,架设10千伏线路0.3公里,400伏线路7.7公里,新增变压器4台。达到村村通10千伏,村民小组通380伏,户户通生活用电。

基层活动场所建设。投资463万元完成漭水社区搬迁,投资43万元完成老厂朱家地自然村活动场所建设,投资53万元完成联福村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投资50万元完成沿江便民服务站建设,投资10万元对5个村级活动场所进行提升改造并安装健身路径器材,投资5万元为24个村民小组老活动场所配备相关设备,老厂村委会搬迁方案已经确定,用地问题已经解决。

村级集体经济建设。全年共建设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4个,投资35万元完成明华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投资20万元完成沿江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投资210万元完成明德村天生桥集贸市场建设项目,投资190万元完成江桥旅游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医疗保障不断增强。更加重视农村卫生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质量不断提高,重大传染病得到有效防控,艾滋病防治知识大众知晓率达96%。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19786人,参保率达99.05%;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26117人,参保率达97.59%。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优抚对象、建档立卡户住院采用一站式救助结合民政二次报销进行医疗救助,年内住院报销共补偿69709人,补偿金额191.93万元。年内出生220人,人口出生率为7.98‰,死亡186人,自然增长率为1.23‰。年内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对象共计386人46.27万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各项责任落实到位,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人民健康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特殊群体保障有力。发放城镇低保资金65.39万元,农村低保资金213.42万元,农村特困供养资金114.60万元,优抚定补资金92.81万元,高龄补助资金38.87万元,救灾资金16.81万元,临时救助资金9.95万元。春节期间结合县镇慰问工作,慰问困难群众、困难老党员、建档立卡贫困户59人,发放慰问金2.36万元;慰问优抚对象227人,发放慰问金2.27万元。“八一”建军节期间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和困难退伍军人243人,组织座谈会10场次,发放慰问金2.48万元,特殊群体生活得到更好保障。

社会治理全面强化。全年共立刑事案件24起,破获15起,破案率达62.5%,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受理行政案件50起,查处50起(其中当场处罚9起),查处率100%,查获违法嫌疑人48人。抓实禁毒、反邪教工作,管控好辖区内吸毒人员,年内无新增邪教人员和邪教活动。累计使用“995”平安信息平台1260次,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发放普法宣传资料6000多份,开展法制教育专题活动12场次,开展普法教育集中培训学习6场次,开展学校法制课教育2场次。发放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宣传资料18600多份,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得到较大提升。

群众诉求得到表达。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努力把各种矛盾化解在镇内。全年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16起,调解116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114起,调解成功率98.3%。共受理信访件53件,来访60人次,上级转交16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达100%。

环境整治取得实效。投资1.2万元为许家寨安置区和坝尾区配备垃圾桶80只。大力开展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年内对明德集镇规划区、共裕大田洼子至明德红木树公路沿线两侧及周边发放拆违法律文书400余份,治理违法违规建筑51户4171.96平方米,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提升。深入推行“河长制”,通过镇、村二级“河长制”体系,对全镇重点河库塘渠进行环境整治,实现镇、村二级联合管护。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一是预算管理不够细化,年初预算不含项目收支情况,但实际决算包含项目收支,预算数与决算数差距较大;二是预算经济分类与实际支出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

一是细化整体预算编制工作。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二是强化财政预算执行的刚性。严格按照预算项目进行,不得随意调整和变更预算,确保预算的刚性。做好与财政部门的衔接协调,保障项目资金的投入进度,发挥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推进项目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强化预算执行,完善专项资金分配和拨付管理,避免资金闲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执行项目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加强项目进度的督查,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完善资料,及时报账。落实项目专项的报批进度和指标文的下达,加强项目实施进度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完成。

四是严格财务管理监督。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严把“三公”经费支出审核、审批关口,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针对上述问题,将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在财务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对项目实施的评价,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严格,施工组织严密,组织机构健全,严格按下达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坚持质量标准。在项目资金管理上,做到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合规合法,没有挤占,挪用项目资金违规违法问题,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地刀刃上,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应有效益。该项目的实施改善了项目区人民群众办事效益的提高,提供给项目区群众办事场所,解决了项目区群众办事难问题。

7、主要经验及做法

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机构,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绩效评价,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①领导重视,部门牵头,齐抓共管,形成了有力的领导和工作机制。根据工作职责,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及预算执行责任,明确项目管理主体,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保障项目实施进度高效有序。

②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从资金源头入手,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合理使用,加强监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厉行节约工作,确保将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③加强预算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和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重视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使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有章可循。

④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预算法学习培训,规范预算收支管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加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

8.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19〕107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各单位如有补充,可自行添加。)


附件【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