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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43H/20230713-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漭水镇
公开目录 政府预算 发布日期 2023-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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漭水镇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报告

2023.01漭水镇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文件之十八


漭水镇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

财政预算报告草案

2023111日在漭水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漭水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向本次大会作漭水镇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各位代表予以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2年,在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着力深化财政改革,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促进了全镇经济社会持续跨越式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收入情况: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57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50万元的120.38%比上年178.92万元增1.65万元、增2.7%按税种分类:增值税80.79万元,企业所得税1.35万元,个人所得税2.82万元,资源税0.98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13万元,房产税16.71万元,印花税1.46万元,土地使用税4.63万元,土地增值税12.63万元,车船税48.19万元,契税8.31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57万元。

支出情况: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32.91万元,年初预算的1469.05万元158.8%比上年3335.87万元减1102.96万元、减33.06%按支出功能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7.0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9.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0.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0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6.9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万元,农林水支1235.41万元。

按政府经济类分类为: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50.72万元,其中工资奖金津补贴382.5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37.2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94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64.17万元,其中办公经费127.95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1.5万元,委托业务费119.67万元,公务接待费1.81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6.4万元,维修维护费3.0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8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484.69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484.69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360.6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1.2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2.66万元,其中社会福利和救助572.66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5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611.8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581.3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0.5万元),上年结余28.92万元,收入合计6821.3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32.91万元,上解支出4488.39万元(体制上解4524.21万元,其中离退休费上解272.43万元、教育上解3490.25万元、卫生上解280.32万元、住房公积金上解320.64万元、税收超收分成上解29.03万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及孤儿补助上解195.72万元),支出合计6821.30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二、2022年财政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聚焦组织收入,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强化税收收入征管培植财源、组织收入、强化财政管理的积极性,对照预期目标,落实收入举措,正确处理好减税降费政策与依法组织收入的关系,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全面抓好收入组织工作,圆满完成年初人代会确定的各项任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57万元。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紧抓政策机遇,主动对接加大力度争取省、市、县资金支持,年内向上争取资金4000万元,为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聚焦预算约束,持续发展社会事业。一是有效保障基本支出。优先安排基本支出,着力保障各部门履行职能的日常支出需求。完成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缴费的配发,积极落实全镇乡镇岗位工作补贴、公务用车改革补贴等各项政策。全镇镇村两级人员机构运转支出1759.79万元,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78.81%,其中,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支出902万元(含村干部),半供养人员支出438.12万元;公务支出284.19万元(含临时工工资、工会经费)。二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全年本级财政用于保障民政优抚等保障支出135.48万元,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6.07%,受益人口达279人次。三是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以一折通方式按时足额向农民发放惠农补贴资金共计727.1万元,其中:农业支持保护补贴238.88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110.72万元、退耕还林补贴 93.72万元、草原生态补贴 64.5万元、天然林补贴 131.8万元、生态林补贴 87.48万元。

(三)聚焦重点难点,有效推进乡村振兴。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推进乡村振兴,全镇高度重视将资金重点投向乡村振兴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导向,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美丽,根据目标任务和财力状况,多渠道筹措,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一年来累计向上争取到资金共计4000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76.8万元专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四)聚焦监督管理,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使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核算,完善了账户管理、会计核算、项目库、预算编制、预算指标、总会计核算、指标账等模块。二是使用预算单位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依托公务之家APP,通过电子凭证的应用,进一步规范公务人员差旅行为管理,有效降低机关行政运行成本。三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全年专门向人大代表及人大主席团汇报全镇财政预算、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各1次。四是预决算公开成为常态。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公开全镇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做到政府财政“阳光透明”。五是加强财经法规的学习和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全口径预算管理、财政专户资金管理、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强化会计信息质量监督,财政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提升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科学化管理水平。六是依法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控制政府性债务增加,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积极筹措资金化解政府债务。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镇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各项财政工作取得新进展,这是镇党委、镇人民政府正确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人大、政协及各位代表大力监督、加强指导的结果,是全镇上下主动作为、攻坚克难的结果。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镇财政工作还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一是财源基础不稳固,可用财力持续增长较缓慢,对上级转移支付等补助收入依赖程度较高。二是受重点支出和社会保障压力持续增大等因素影响,财力增长与支出需求矛盾依然突出。三是财政管理能力仍需提升,预算执行约束力度不够,财政基础管理和预算管理还需要加强。我们将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统筹谋划、综合施策,努力加以解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增强紧迫感、使命感,提高为民理财的责任意识,逐步加以解决。

2023年财政预算

2023年财政工作和地方财政收支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镇党委的整体决策部署,立足镇情实际,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在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中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债务风险可控,为经济运行营造良好的基础环境,促进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围绕上述工作思路及全镇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在综合分析财政收支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客观需求的基础上,2023年全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建议如下:

(一)收入方面:预期完成财政总收入2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万元,其中增值税76万元,企业所得税1万元,个人所得税1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万元,房产税8万元,印花税2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4万元,土地增值税1万元,车船税42万元,耕地占用税10万元,契税2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0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272.58万元(其中,体制补助收入2339.00万元,增资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01.60万元,村干部增资转移支付补助10万元,上级专款结转488.38万元,财力性借款3233.60万元),收入合计6422.58万元。

(二)支出方面:预期完成财政总支出6422.58万元。其中: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577.09万元,预计上解支出4357.11万元,上级专款结转支出488.3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77.09万元。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6.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58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73.47万元,农林水支出756.02万元;按经济分类: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37.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4.52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466.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9.24万元。

上解支出预计情况:教育上解3148.33万元,卫生上解290.08万元,住房公积金上解433.75万元,离退休人员上解272.43万元,税收超收分成上解16.80万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上解195.72万元,上解支出合计4357.11万元。上级专款结转支出488.38万元。支出合计6422.58万元。

(三)预算平衡方面: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272.58万元,收入总计6422.5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77.0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357.11万元,上级专款结转支出488.38万元,支出总计6422.58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四、2023年财政工作重点

(一)调整结构“挖潜力”,加强后续财源建设。聚焦“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昌宁红茶”“一流品牌建设”,结合将漭水打造成为“滇西最美古茶村落”“周围县区一小时经济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创新实践基地”的发展定位,完善组织收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组织收入的责任,加强对重点税源和重点税种的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严格执行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杜绝违规减免、缓缴现象,确保各项收入及时入库。

(二)保障重点“优支出”,着力改善民生福祉。坚持执政为民、理财为民理念,继续加大支农力度,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特色农业产业等方面支持力度,真正使财政资金投入向“三农”倾斜,不断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继续落实好财政惠农政策。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业保险、各项惠农补贴“一折通”发放。加大对民政优抚、低保人员资金的投入,努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不断提高财政的保障能力。

(三)依法行政“精理财”,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秉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思维理念,着力规范财政行政执法和权利运行,确保财政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做到聚之有方,用之依法。加强各项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转变财政监督思路,突出事前事中监督,抓住财政财务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从监督检查型向管理监督型的转变,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万元以上。同时,进一步加大与上级部门的协调对接,争取更多资金投入到漭水经济社会发展中来。

(四)厉行节约“转作风”,努力构建和谐财政。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全面压减一般性支出,将过紧日子要求贯彻落实到保障“三保”支出和基层运转,做到开源节流,有保有压,把真正过紧日子落到实处。财政资金安排按照以事定钱、钱随事走、分轻重缓急原则,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科学性。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为构建和谐财政奠定坚实的基础。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财政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存,改革的深入使各种困难和矛盾更加突出。我们将创新思路,迎难而上,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有力的举措,确保2023年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我们将在镇党委、镇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体代表的支持监督下,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增强信心,真抓实干,为推动漭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财力保障。





























漭水镇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秘书组          2023年1月印

共印1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