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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43H/20241122-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漭水镇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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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漭水镇关于公布《昌宁县漭水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报告的公告 (第3号)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现将《昌宁县漭水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该草案起草单位联系。

附:关于《昌宁县漭水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听证报告

《昌宁县漭水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听证报告

(第3号)

一、听证事由

为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增加重大事项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昌宁县漭水镇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召开听证会,就《昌宁县漭水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参加人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2024年11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漭水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参会人员

1、听证主持人

普安宪 漭水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2、听证人(决策发言人)

杨嘉宝 漭水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3、听证监察人

邓兴艳 漭水镇纪委副书记、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4、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姓名

单位

职务(职称)

推荐单位

性别

代表类型

李光明

漭水镇人民政府

镇党委书记

漭水镇人民政府

镇人大代表

普安宪

漭水镇人民政府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漭水镇人民政府

县人大代表

张耀程

漭水镇人民政府

镇党委副书记

漭水镇人民政府


邓兴艳

漭水镇人民政府

镇纪委副书记、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漭水镇人民政府


穆印凯

漭水镇人民政府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漭水镇人民政府


李曜均

漭水镇人民政府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漭水镇人民政府


杨嘉宝

漭水镇人民政府

副镇长

漭水镇人民政府


禹加志

老厂村

党总支书记、主任

漭水镇人民政府


瞿学良

明华村

党总支书记、主任

漭水镇人民政府


于思琦

明德村

党总支书记、主任

漭水镇人民政府


李忠强

河尾村

党总支书记、主任

漭水镇人民政府


许德发

漭水村

党总支书记、主任

漭水镇人民政府


王金玲

共裕村

党总支书记、主任

漭水镇人民政府


赵 斌

翠华村

党总支书记、主任

漭水镇人民政府


翁会朋

联福村

党总支书记、主任

漭水镇人民政府


禹光德

沿江村

党总支书记、主任

漭水镇人民政府


徐 涛

漭水镇人民政府

基层党建办公室工作人员

漭水镇人民政府


兰依芮

漭水镇人民政府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漭水镇人民政府


赵庆平

漭水镇人民政府

平安法治办公室主任

漭水镇人民政府


吴云虎

漭水镇人民政府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漭水镇人民政府


辉 良

漭水镇人民政府

综合行政执法队主任

漭水镇人民政府


熊光云

漭水镇人民政府

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漭水镇人民政府


毕绍斌

漭水镇人民政府

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

漭水镇人民政府


段茂强

漭水镇人民政府

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

漭水镇人民政府


刘国伟

漭水镇人民政府

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

漭水镇人民政府


李秉忠

漭水镇人民政府

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漭水镇人民政府


张 磊

漭水镇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漭水镇人民政府


刘亚军

漭水镇人民政府

派出所所长

漭水镇人民政府


李 超

漭水镇人民政府

司法所所长

漭水镇人民政府


高春红

电信公司

漭水片区负责人

漭水镇人民政府


段理成

电力公司

漭水供电组组长

漭水镇人民政府


吕贵锋

云南壹张图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师

漭水镇人民政府


匡云南

云南壹张图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师

漭水镇人民政府


5、听证记录人

张 磊 漭水镇自然资源局所规划工作人员

三、听证事项的说明

《昌宁县漭水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于2021年正式启动,根据国家、省、市、县统一工作部署,目前已完成成果编制,包含乡域及中心镇区规划两部分,主要内容包括基础分析、目标战略、布局方案、资源保护利用、镇村统筹发展、支撑体系、传导实施等方面。《规划》是对漭水镇行政辖区范围内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安排,是编制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

《规划》于2023年5月25日、2023年9月23日开展意见征求,并根据《昌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进一步完善成果。

《规划》于2024年5月21日至6月21日公示结束,于2024年11月13日发布听证会公告,本次听证会就《规划》主要内容进行说明、讨论、听证。

四、听证会代表的意见陈述

听证代表一致认为《规划》内容详实,科学合理,程序合法。就具体细节内容依次发表完善建议:

1.建议完善文本中用地布局规划、产业相关内容、基础设施规划等章节文字表述。

2.建议在基础设施控制线方面增加普通公路的建筑退让要求。

3.建议落实《昌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传导内容,调整文本中的文字描述和附图。

五、听证事项的意见分歧

各位听证代表认真听取了听证员的具体介绍和解释解答,均认为《规划》科学合理,表示认同,无异议。

六、对听证会意见的处理建议

本次听证会各方意见较为一致,不存在分歧。

七、听证会结论

本次召开的《昌宁县漭水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程序合法,听证代表对听证事项无异议,同意按规定报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