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43H/20231023-00007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漭水镇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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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漭水镇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两个责任”,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食安委发〔2022〕7号,以下简称《意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0号,以下简称《规定》)和《保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实施方案的通知》(保食安委〔2022〕6号)《昌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办发〔2023〕37 号),结合漭水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委和政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落细包保职责任务,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和督促,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2022年,初步建立起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和“三清单一承诺”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基本配备到位;2023年,实现属地管理责任与企业主体责任两个工作机制相互衔接、贯通运行;2024年,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更加精准,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二、实施阶段
2022年扎实打基础。建立完善落实“两个责任”组织领导机构及工作专班,摸清底数,建立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签订责任与任务承诺书(以下简称“三清单一承诺”)。包保干部对包保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包保督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按要求设置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初步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2023年实现全覆盖。包保干部对包保的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每季度开展1次全覆盖包保督导。健全完善包保主体、包保干部基础数据,及时动态调整更新;实现包保数据与业务数据共享。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认真履行食品安全职责,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属地管理责任与企业主体责任两个工作机制相互衔接、贯通运行。
2024年确保见实效。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实现常态化高效运行,企业主体责任有效履行,风险防控更加科学精准,食品安全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三、工作任务
(一)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1.实行责任清单制度。依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字〔2020〕15号)明确的承担食品安全责任领导干部范围,按照镇、村两个层级明确包保干部;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2017)》(附件1)和《食品生产经营者分级参考标准》(附件2),结合漭水实际,将全镇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划分为C、D两级,结合本行政区域包保主体和包保干部数量及分布情况,参照《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包保干部范围参考标准》制定具体包保方案,建立本行政区域包保工作《责任清单》(附件3),确保包保主体与包保干部合理匹配,既要保证所有包保主体有人包保,又要防止包保任务畸轻畸重。
2.实行任务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抓好常态化防控、强化应急处置、加强宣传培训”为主要内容的镇、村两级《任务清单》(附件4)。包保干部根据《任务清单》照单履职、挂图作战,每季度对包保主体至少开展1次督导,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相应增加督导频次。当包保主体的风险等级升高或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包保干部要靠前办公、现场督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风险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
3.实行督查清单制度。建立健全镇、村两级《督查清单》(附件5),镇级组建督查组,对村级包保干部落实《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的情况,尤其是对是否履职尽责、是否完成任务进行督查。根据督查结果,对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进行警示约谈、限期整改并视情通报。
4.实行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制度。组织党委书记与党政班子成员、镇长与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与村委班子成员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附件6),明确包保主体,压紧压实包保责任。
(二)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开展宣贯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规定》进行全覆盖宣贯培训,指导本行政区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准确理解《规定》精神,熟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目标、任务及要求。
2.指导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指导本行政区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规定》的要求,全覆盖配备食品安全员,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督促企业结合实际,细化制定《食品安全总监职责》和《食品安全员守则》,有效履行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责任。
3.指导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机制。指导本行政区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结合实际,制定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清单,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自查要求,建好《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三本台账,采取措施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四、实施步骤
(一)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组 长:李光明 镇党委书记
普安宪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郭昶志 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阿建华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人大主席
张耀程 镇党委副书记
董仕超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穆印凯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曜均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罗羚滋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李 溶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杨嘉宝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刘亚军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邓兴艳 镇党政办负责人
蒋佳旎 漭水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树龙 漭水卫生院院长
李 超 漭水司法所所长
罗有江 镇综治办负责人
熊光云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毕绍斌 镇林业服务中心责任
李东杰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人
王丕余 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饶晓尧 漭水财政所所长
孙德卫 镇水务站站长
穆建兴 漭水中心学校校长
禹加志 老厂社区党总支书记
瞿学良 明华村党总支书记
于思琦 明德村党总支书记
李忠强 河尾社区党总支书记
许德发 漭水社区党总支书记
王金玲 共裕社区党总支书记
赵 斌 翠华社区党总支书记
翁会朋 联福村党总支书记
禹光德 沿江村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食安办,由郭昶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蒋佳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付鹏鑫同志为工作人员,负责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人员如有调整,由接替分管或接替业务的人员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开展全覆盖摸底调查。镇食安办统一组织对本行政区域食品生产经营者分布、规模、业态等全覆盖摸底调查,结合工作实际,完成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分级,建立本级包保主体台账。已获证尚未生产经营的,获证但停产停业1年以上的,暂不纳入包保范围。统一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包保干部摸底工作,统计本行政区域包保干部数量,明确镇、村两级包保干部,建立包保干部台账。
(三)建立《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在全覆盖摸底调查基础上,镇、村两级建立《责任清单》(附件3)和《任务清单》(附件4),确保包保主体与包保干部、包保干部与包保责任逐一对应。在包保主体相对集中的地方,可实行分片集中包保或网格化包保。村级责任清单经村支部(或村委会)确认后报镇级党委或政府(食安委)。包保干部因工作调整、人事变动等原因需要更换的,一般由该岗位接任者或者承担该岗位职责的领导干部接任;确需调整为其他岗位领导干部的,须在原包保干部调整变动后5个工作日内重新确定包保干部,建立包保对应关系。
(四)签订承诺书。结合实际情况,层层签订承诺书,镇党委书记与党政班子成员、镇长与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与村委班子成员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附件6)。
(五)开展宣传培训。镇级组织开展镇、村包保干部轮训,讲解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各级包保任务和具体应用操作。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意见》和《规定》的全覆盖宣贯培训,并告知对应的包保干部信息。
(六)指导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机制。市场监管所指导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配备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细化制定《食品安全总监职责》和《食品安全员守则》。制定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清单,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建好《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三本账。
(七)开展包保督导。包保干部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时间,对照《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对包保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督导。原则上应开展现场督导,其中,按照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确定为高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如:乳制品、肉制品、保健食品等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学校、幼儿园食堂等餐饮单位,必须开展现场督导;在包保主体多且相对集中的地方(如:餐饮街、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等),可实行分片包保、集中现场督导;对于低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采取集中汇报、电话询问、视频会议等非现场方式开展督导。
(八)组织实施督查。镇级对照《督查清单》,通过“四不两直”等方式,对村级制定《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签订承诺书、包保干部履职情况,开展1次实地督促检查,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发现的问题。
(九)常态化开展工作。2023年1月起,实行常态化督导,包保干部每季度对包保的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1次全覆盖包保督导。实行常态化督查,镇督查组每年开展1次督查,督促包保干部履职尽责,有序完成工作任务。指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有效履行食品安全职责,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常态化推动属地管理责任与企业主体责任两个工作机制相互衔接、贯通运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社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落实《意见》和《规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重要制度成果,是推动落实“两个责任”要求落地落实的重要抓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意见》和《规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集中力量攻坚,统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务必将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和工作任务压实到部门(单位)、落实到个人。强化包保责任与监管责任的衔接,不得以监管责任代替包保责任。
(二)加强统筹协调。镇食安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各村(社区)的沟通协调,积极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问题,指导各村(社区)有序开展工作。各村(社区)要统筹组织好“三清单一承诺”的签订工作,协调做好包保干部与包保主体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以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相关人员的衔接工作。
(三)强化部门协作。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与和配合做好落实“两个责任”的各项工作,及时向镇食安办通报本领域(行业)内企业因食品安全问题导致风险等级升高或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情况。当包保主体的风险等级升高或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镇食安办要及时提醒对应的包保干部靠前办公、现场督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风险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
(四)及时报送数据。各村(社区)要明确工作专班一位同志负责“三清单一承诺”的收集、存档工作,并按照时间节点上报存档备案。如因工作调整、人事变动等原因需要更换包保干部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确定包保干部,并逐级上报备案。
(五)强化评议考核。镇政府要将各村(社区)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纳入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在评议考核中适当加分鼓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考核扣分。包保干部、各村(社区)须在每年12月30日前向镇党委政府书面报告履职情况。
(六)严肃工作纪律。镇食安办要督促提醒包保干部严格按照《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开展督导,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随意加重企业负担;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办法,遵守廉政纪律,不得收受企业财物、接受企业宴请;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层层陪同。
附件:1.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2017)
2.食品生产经营者分级参考标准
3.责任清单
4.任务清单(模板)
5.督查清单(模板)
6.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模板)
附件1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2017)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20≤X<200 | 5≤X<20 | X<5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5000≤Y<40000 | 1000≤X<5000 | Y<1000 |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50≤X<300 | 10≤X<5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100≤X<500 | Y<100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100≤X<200 | 20≤X<1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1000≤Y<30000 | 100≤X<1000 | Y<100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X<2000 | Y<100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X<2000 | Y<100 | |
其他位列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3.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参照执行。
附件2
食品生产经营者分级参考标准
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2017)》,将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划分为A、B、C、D四级。
A级:特殊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企业,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餐饮企业,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用餐人数30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幼儿园食堂等。
B级:中小型食品生产企业,中型食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用餐人数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3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等。
C级:微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小型食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用餐人数2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等。
D级:微型食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用餐人数2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1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以及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
附件4-1
任务清单
(镇级23项)
序号 | 重点工作 | 具体任务 | 备注 |
一 | 完善安全 管理体系 | 1.推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食品安全员。 | |
2.推动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制度。 | |||
3.推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员守则》。 | |||
4.推动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 |||
5.推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 |||
6.推动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 |||
二 | 抓好常态防控 | 1.抽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记录台账。 | |
2.抽查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信息记录情况。 | |||
3.推动保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和人员卫生。 | |||
4.推动严格执行保质期标识等规定,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
5.推动不得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虚假宣传。 | |||
6.推动学校、幼儿园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督促中小学、幼儿园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 |||
7.推动餐饮服务单位按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 | |||
8.推动及时整改监管部门指出的食品安全问题隐患。 | |||
9.推动及时处理食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 | |||
10.推动落实问题食品下架召回制度。 | |||
三 | 强化应急处置 | 1.推动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或处置措施。 | |
2.推动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 | |||
3.推动配合监管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 |||
四 | 加强宣传和培训 | 1.推动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知识培训。 | |
2.推动对食品安全员开展考核。 | |||
3.推动主动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普及。 | |||
4.推动学校、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活动,将相关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
说明:任务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根据填报需要调整表格大小。
附件4-2
任务清单
(村级18项)
序号 | 重点 工作 | 具体任务 | 备注 |
一 | 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 1.推动配备或明确食品安全员。 | |
2.推动从业人员及时取得健康证。 | |||
二 | 抓好常态化防控 | 1.推动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 |
2.抽查进货查验、过程控制等信息记录情况。 | |||
3.推动保持场所环境整洁和人员卫生。 | |||
4.推动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
5.推动不得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虚假宣传。 | |||
6.推动学校、幼儿园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督促中小学、幼儿园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 |||
7.推动餐饮服务单位按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 | |||
8.推动及时整改监管部门指出的食品安全问题隐患。 | |||
9.推动及时处理食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依法下架并召回问题食品。 | |||
三 | 强化应急处置 | 1.推动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 |
2.推动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 | |||
3.推动配合监管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 |||
四 | 加强宣传和培训 | 1.推动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知识培训。 | |
2.推动对食品安全员开展考核。 | |||
3.推动主动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普及。 | |||
4.推动学校、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活动,将相关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
说明:任务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根据填报需要调整表格大小。
附件5
督查清单
(镇级)
序号 | 督查 事项 | 具体任务 | 是否 落实 | 取得 成效 | |
一 | 完成责任清单 | 落实村级包保干部包保D级主体的责任要求。 | |||
二 | 完成 任务 清单 | 完善 安全 管理 体系 | 1.推动配备或明确食品安全员。 | ||
2.推动从业人员及时取得健康证。 | |||||
抓好 常态 化防 控 | 1.推动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 ||||
2.抽查进货查验、过程控制等信息记录情况。 | |||||
3.推动保持场所环境整洁和人员卫生。 | |||||
4.推动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
5.推动不得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虚假宣传。 | |||||
6.推动学校、幼儿园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督促中小学、幼儿园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 |||||
7.推动餐饮服务单位按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 | |||||
8.推动及时整改监管部门指出的食品安全问题隐患。 | |||||
9.推动及时处理食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依法下架并召回问题食品。 | |||||
强化 应急 处置 | 1.推动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 ||||
2.推动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 | |||||
3.推动配合监管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
加强 宣传 和培 训 | 1.推动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知识培训。 | ||||
2.推动对食品安全员开展考核。 | |||||
3.推动主动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普及。 | |||||
4.推动学校、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活动,将相关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