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43H-/2022-0131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漭水镇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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漭水镇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2021年11月8日至12月8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昌宁县委、县政府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并反馈了8个方面问题,漭水镇按照昌宁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强化整改措施。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把落实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部署要求上来,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党政同责”,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完成好整改任务,全面促进粮食生产、储备、加工和流通能力建设,切实保障全县粮食安全。
二、整改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决遵照市委第六巡察组专项检查反馈问题和整改意见,进一步在党的全面领导上聚神、在健全粮食安全机制上聚力、在粮食安全问题整改上聚焦,坚持立行立改、边整边改、务求实效,按照难易程度、轻重缓急,明确整改落实的具体内容,逐项认真研究,逐条制定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范围,限期进行整改;坚持做到既有当下改的举措,又有长久立的机制,切实做到一件一件抓整改,一项一项抓落实,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坚决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通过下大力气抓整改,着力解决粮食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全县粮食安全保障水平。
三、整改措施
(一)保证粮食播种面积,坚决制止耕地抛荒
我镇粮食生产的重点主要放在制止全年性耕地抛荒和减少季节性抛荒,坚决遏制零抛荒,播种育秧是粮食生产的第一环节。组织力量进村入户落实粮食播种任务,凡是承包户中不能耕种的由其委托人代耕代种,凡是耕地抛充的,收回神粮补贴资金,用于支付代耕代种,凡是耕地抛充的,收回种粮补贴资金,用于支付代耕代种者的工资补助,凡是耕地连续两年抛荒的,原土地发包单位必须收回土地承包权,另行发包耕种。
(二)严格耕地质量保护,提高综合生产能力
保护和提高耕地质量是粮食生产的重要环节,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五个不准”,坚决制止非法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切实加强农田保护,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村基本农田占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职责措施,加强对标准农田的建设和改造,加强农业综合开发,提高耕地质量,正确处理好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与发展粮食生产的关系,实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机统一。
(三)认真落实惠农政策,激发农民积极性
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是发展粮食生产的关键环节,中央省里加大了支农惠农政策力度,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强惠农政策,使种粮农民真正受到鼓励,得到实惠,真正实现党中央国务院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的意图,积极鼓舞、帮助村组引进和培植种植大户,促进耕地向种粮能手集中,对种粮大户给予奖励、扶持,切实保护、调动和激发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四)提高粮食生产服务工作,促进粮食增产增收
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拓展支农扶农工作内容,改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效率。①加强农业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②加强农业技术的.指导与服务,③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制售伪劣农资和各种统农警衣事件,保护农民合法利益。①加强农田灌溉设备的检查,指导改善农田灌溉条件,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努力减少农业灾害损失。③加大实用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提高工作效率,要积极推进农业保险工作,扩大水稻种植保险范围,为种粮农民解决后顾之忧。
(五)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建设,全面完成粮食生产目标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是促进粮食生产的重要手段。是建立农业项目准入制度,各村、社区所有农业项目的申报、实施都要与粮食生产情况挂钩,要通过农业部门考核把关,对耕地抛荒的农户、不能完成粮食生产任务的村,严格实行项目准入限制;二是建立粮食生产目标考核奖惩机制,粮食生产工作纳入村级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严格按党委政府文件兑现,三是建立粮食生产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挂钩制度,对圆满完成粮食播种面积总产值及抛荒面积为零的村一把手,分管领导和村支书、村主任、驻村干部给予嘉奖,反之,给予党政纪处分,并给予黄牌警告,村(社区)干部不能评先评优,提拔重用。
四、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级成立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组长,镇长和分管领导任副长,农业相关负责人为组成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中心,由熊光云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核实粮食种植面积和耕地抛荒面积,提出粮食生产阶段性意见,督促涉农部门开展技术指导优质服务,督促检查粮食生产目标管理情况,落实对村、农户粮食生产奖惩措施等工作。
(二)加强目标责任落实
在全镇实行粮食生产层层落实的责任制,将粮食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列入村级目标管理考核范围,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第一责任人,主分管农业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农业中心主任为生产技术服务直接责任人,村主任、驻村干部、村第一支书、村干部为直接责任人,党委政府与村(社区)、组层层签订责任状,将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到村到户,相关单位部门都要履行职责,配合指导抓好粮食生产工作,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加强宣传力度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驻村干部、村第一支书和各村要密切配合进村入户,通过召开村组会议,发放宣传单、出墙报、悬挂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宣传发展粮食生产,防止耕地抛荒的重要性,宣传各项奖励处罚政策,增强农民群众发展粮食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在全社会营造重视粮食生产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督查,严格奖惩
各社区、村迅速召开会议,传达精神,明确任务,抓好落实粮食生产,如实呈报,镇党委、政府将组织督查组进行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典型及时通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坚决兑现各项奖惩措施,通过重奖重罚,达到真正重视粮食生产,切实促进粮食生产,努力发展粮食生产的目的。
中共漭水镇委员会
漭水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