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191/20230828-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田园镇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3-08-28 |
文号 | 浏览量 |
辖区各社区(单位)、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广大居民朋友: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田园镇食安办结合近期食品安全形势,提出10条防范措施:
1.认真落实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工作责任制,严防食物中毒事件。
2.商超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主体要检查产品,杜绝过期食品、三无产品上架,销售散装食品要符合食品安全有关规定。
3.餐饮生产加工销售主体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强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原料采购、加工制作、分餐配送、清洗消毒及用水卫生等过程管理。
4.持续规范农村自办宴席报备工作,提升居民安全意识和承办农村集体聚餐风险意识,有效预防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5.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对农村自办宴席场所、餐饮卫生条件、菜单、厨师健康状况、食品原材料购进等进行检查引导,杜绝提供散装白酒。
6.加强农村自办宴席锅炉、灶、燃料等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7.加强开学季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辖区学校要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责任。
8.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包保干部要深入食品安全主体进行督查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要完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9.辖区各社区、各单位、各经营主体要加强宣传,严格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和制止餐饮浪费,营造食品安全良好氛围。
10.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疑问或发现问题可拨打电话至田园镇食安办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