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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191/20240630-00005 发布机构 昌宁县田园镇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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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镇人民政府关于镇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所提第0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尊敬的杨洪军等代表:

你们在镇人民政府关于镇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所提的《关于棚户区改造居民重新划分户籍的建议》收悉。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我镇户籍管理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的建议,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并把此项建议列入议事日程,经积极与昌宁县公安局田园派出所沟通协调,在依法依规、方便群众,有利于工作开展的情况下,根据现行云南省户籍管理政策规定,‌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办理迁移手续,办理户口迁移时需要遵循相关规定,如提交相关材料、接受审查等,以确保迁移手续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因棚户区改造需要迁移户口的,可携不动产权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到体育场办证大厅二楼公安窗口办理。详细可咨询联系电话0875-7120853。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田园镇户籍管理工作的关注,希望你们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田园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