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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191-/2020-1027018 发布机构 昌宁县田园镇
公开目录 政府决算 发布日期 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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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田园镇民政2019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昌宁县田园镇民政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民政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田园镇民政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加强民生,针对民生资金来源渠道多、管理部门分散、使用面广的特点,对民生专项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等情况开展跟踪和调查。以促进民生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不定时开展对民生专项资金调查,切实保障资金的安全、完整和合规、有效使用,促进各项政策的落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随着精准施保工作的不断深入,二是信访压力也越来越大。围绕群众中心工作,联合镇综治、司法等部门,做好劝访,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三是统筹推进其他工作。社保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克服工作量大人员少的困难,统筹好各项工作,确保事事有人办,事事能办好。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民生工作:

1.城乡低保

1)工作情况。对全镇城乡低保进行动态调整,2020年1-6月份,农村低保共停发65户115人,新增70户124人,调整变动46户,现在实际发放677户1231人,1-6月共发放2189176.00元,城市低保共停发13户17人,新增1户1人,调整变动2户,现在实际发放户149户178人,1-6月共发放资金512539.00元,资金由县民政局发放。

3)执行标准。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农村低保A类人均补助标准从300元/月·人提高到360元/月·人,B类从260元/月·人提高到270元/月·人,C类从175元/月·人提高到200元/月·人;城市低保人均补助标准提高10元/月·人。

2.特困供养

田园镇今年以来认真对在册特困人员进行入户核实,对生活自理能力进行了评估并于监护人员签到了相应照护协议,截止6月份特困人员在册161人,其中:农村140人,城市:13人,敬老院:8人。1~6月份累计发放资金:895791.00元。现在执行标准:从2019年7月1日起670元/月·人提高到732元/月·人。

3.孤儿补助

田园镇目前在册孤儿6人,从2019年7月1日起从1074元/月·人提高到1274元/月·人。截止目前累计发放孤儿补助资金9738456.00元。

4.临时救助

一直以来始终坚持应救尽救、适度救助、公开公正、制度衔接、资源统筹的原则,扎实开展工作。2020年一至二季度累计救助91户123500元,上报县级救助6户。

5.医疗救助

2019年下半年开始医疗救助在县域内可以直接一站式救助,2020年上半年上报市外住院符合救助条件28人,资金尚未发放,资金全部由医保局发放。

6.重点优抚

主要负责信息采集上报、生存认证及待遇核发工作。目前田园共涉及647人。2020年1-6月发放优抚资金310000.00元。投入资金34500元,建成田园镇标准化退役军人服务站,打造老兵之家示范点1个。

7.老龄工作

主要负责信息采集上报、生存认证及待遇核发工作,田园镇目前涉及80—99岁1865人,100岁及以上4人,执行标准80—99岁50元/月·人,100岁及以上350元/月·人,截止目前累计发放高龄补助和长寿补助资金567900.00元。

社保工作

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1)医保基金筹资工作。按照县医保中心要求,2020年已参合人数50744人,参合率为99.34%。

2)住院门诊减免工作。2020年田园镇参合人员累计补偿金额18159232.39元,累计减免107869人次,其中镇、村两级门诊:减免105937人次,减免金额2120268.00元。

3)外伤核实工作。主要做好因伤住院人员如何受伤,是否存在第三责任人等情况,2020年1-6月外伤核查共计345人。

4)慢性病审核工作。主要负责对慢性病审核、按季检审等工作,田园镇2018年检审8460人次,新增300人。

5)零星报账工作。主要对辖区户籍人员在省外住院的城乡医保报销工作。2020年1-6月共计报销456人次345.85万元。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1)工作情况。2020年全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累计参保27413人,收缴保费172.64万元。上半年累计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49229人次,发放金额5703579.47元。

2)信息采集录入。对参保人员信息进行采集、审核、上报、录入等工作。录入完善参保人员信息14580条次,其中:新参保857条。

3)参保对象管理工作。死亡人员退保及丧葬补助159人,信息变更1000余次。

4)档案管理。对全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对象进行档案清理,差缺不漏、电子录入等工作。

3.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1)工作情况。截至目前,全镇到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手续3785人,达到领取待遇2910人。2020年办理参保手续46人。发放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8355人次3861858元。

2)政策依据。根据《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宁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昌政发〔2011〕8号)、《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田园镇被征地农养老保障代缴个人缴费部分的批复》(昌政发〔2014〕51号)文件规定,主要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信息采集、初审、上报等工作。

3)档案管理。负责做好台账、资料收集归档工作。

4.企业退休人员、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

根据《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18年度共认证企业退休人员2496人,截止目前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35人 。

5.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主要对劳动力就业情况进行核并出具证明。截止目前共受理742人次。建立劳动力就业台账,目前全镇劳动力共计2509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448人,完成劳动力转移就业21602人。

6.个体私企社保工作

主要负责信息采集及就业情况初审工作。截止目前共计审核244人。

7.小额创业信贷工作

2020年共受理78件,审核上报64件,放贷46笔,涉及资金690万元。

(三)其他工作

1.政务服务。受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1895件,办结率达100%。完成电子政务平台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录入工作。完成13社区网上大厅建设工作,完成社区办理事项梳理录入工作

2.社区工作。参与右文社区建档立卡2次动态调整、低保入户调查、农村住房、人居环境等工作。

3.临时性工作。积极参与征地拆迁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脱贫攻坚

社保中心全力参与到全镇脱贫攻坚工作中,主要负责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兜底保障、就业扶贫4项工作,每月考核均为好,积极参加三深入,社保中心挂钩联系农户70户,坚持每月入户2-3次,宣传当前脱贫攻坚政策,帮助群众解决力所能及的困难,参与镇级脱贫攻坚交叉检查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田园镇民政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田园镇民政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 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田园镇民政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田园镇民政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田园镇民政2019年度收入合计5242634.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42634.1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4917165.41元对比增加325468.754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民政定补人员支出多数在县级进行发放(乡级上解支出),且每季度发放的定补人员生活补助用上级专款拨付,本级仅预算精减人员、原大队村公所离职干部定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田园镇民政2019年度支出合计4562349.74元。其中:基本支出4562349.74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田园镇民政正常运转日常支出4562349.74元。与上年5364646.39对比减少802296.65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民政定补人员支出多数在县级进行发放(乡级上解支出),且每季度发放的定补人员生活补助用上级专款拨付,本级仅预算精减人员、原大队村公所离职干部定补。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田园镇民政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62349.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5364646.39元对比减少802296.65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民政定补人员支出多数在县级进行发放(乡级上解支出),且每季度发放的定补人员生活补助用上级专款拨付,本级仅预算精减人员、原大队村公所离职干部定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25449.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6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

22.债务还本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田园镇民政无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田园镇民政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田园镇民政资产总额1143315.56元,其中,流动资产1143315.56元,固定资产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8439.5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88439.58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9年度田园镇民镇所无项目支出,项目支出为非基建项目。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概况

1)部门基本情况:

田园镇民政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乡镇的抗灾救灾工作,制定本镇的抗灾救济应急预案,及时,准确上报灾情,管理,分配,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指导社会募捐,负责本乡镇救济对象的生产、生活困难和社会临时救济。对本乡镇优抚对象的优待定期抚恤金和现役军人家属优待补助金的发放工作。贯彻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该保才保。宣传贯彻民间组织和区划地名的有关法律、法规、协助乡镇领导调解本乡镇的边界纠纷,做好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宣传发动工作。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和优抚定期定量补助。按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资金、优抚定期定量补助,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公示工作,整治和杜绝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将低保资金发放到最需要、最困难的群众手中。进一步完善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查询和监督,低保、特困、优抚资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

临时救助和自然灾害救助。根据家庭临时性困难发放临时救助资金;根据受灾情况发放自然灾害救助资金。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田园镇民政2019年度支出合计4562349.74元。其中:基本支出4562349.74元,占总支出的100%;田园镇民政正常运转日常支出4562349.74元。与上年5364646.39对比减少802296.65元,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0%。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严格执行县级镇级财政政策如《财务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会议费和培训费管理办法》等十余项制度,不断建立完整制度体系,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

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我单位严格按照县级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进一步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了解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自评指标体系参照云南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分为一、二、三级指标分别为:

一级指标4项分别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

二级指标7项分别是投入中的目标设定、预算配置;过程中的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产出中的职责履行;效果中的履职效益。

三级指标20项,分别为

1、绩效目标合理性: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2、绩效指标明确性: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3、在职人员控制率: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4、“三公经费”: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5、基本支出足额保障:预算安排足额保障本年度部门正常工作开展,包括工资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足额保障。

6、严格预算执行: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7、支出进度率:部门(单位)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8、资金结余率: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9、管理制度健全: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制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规范部门重点项目资金使用。

10、信息公开及时完整:部门(单位)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11、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12、资产管理安全性: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13、实际完成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14、完成及时率:部门(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15、质量达标率: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16、重点工作办结率:部门(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单位)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17、经济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18、社会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19、生态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20、社会工作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3)自评组织过程

前期准备:成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召开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对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做好报送要求,对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进行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目标设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预算配置,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进行评价。

2)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通过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支付进度率、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变动率、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进行评价。

预算管理,通过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基础信息完整性、绩效自评开展情总进行评价。经过自评,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

资产管理,通过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进行评价。通过自评,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是否帐实相符;资产是否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3)产出情况分析

2019年我单位紧紧围绕各项目标任务开展工作,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我单位正常的工作运转。

1.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基本支出中,财政政策性工资有所追加(主要为工资提标所致),本年度预算未进行除政策外相关事项的调整。

2.预算管理方面。我单位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控制方案,有较强的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各项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

4)效果情况分析

提升财政管理,增强监督效能。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和《预算法》,牢固树立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理念,强化财政各项管理和监督。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各项规定,严格管控“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继续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公务卡结算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完善政府采购管理,探索政府购买服务,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方面监督。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

针对上述问题,将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在财务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领导重视,部门牵头,齐抓共管,形成了有力的领导和工作机制。根据工作职责,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及预算执行责任,明确项目管理主体,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保障项目实施进度高效有序。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从资金源头入手,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合理使用,加强监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厉行节约工作,确保将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加强预算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和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重视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使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有章可循。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预算法学习培训,规范预算收支管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加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20〕95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