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191-/2020-1027019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田园镇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田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农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本镇农业技术、农业新产品、农药、化肥等有关实验、示范的应用与推广、指导、咨询、服务、培训、管理及良种繁育、植物保护等工作;负责本镇农机安全生产及农机产品的使用管理、质量监督、咨询指导、推广服务工作,负责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及有关培训等工作;负责本镇畜禽防疫、检疫、治疗、疫情测报、畜牧新产品改良及药品、疫苗供应工作;负责有关畜牧法规、政策的宣传、指导、咨询服务及培训工作;负责本镇水资源管理工作和水利工程建设保护、灌溉管理、污水排放、水环境治理及工程测量、小型民建施工、防汛等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粮食生产
2019年,田园镇种植粮食面积合计28100亩, 完成县级下达任务的100%。其中小春13100亩,大春15000亩。粮食总产1176万公斤,完成县级下达任务的100%。其中小春粮食总产405万公斤、大春771万公斤。
1.小春生产
2019年我镇小春播种面积合计13100亩,完成县级下达任务的100%。其中:谷物7000亩(小麦2000亩、大麦5000亩),豆类1100亩,洋芋5000亩,总产405万公斤;油菜种植5000亩,总产75万公斤;蔬菜3300亩,总产300.9万公斤;其它作物500亩,总产74.7万公斤。
2.大春生产
2019年大春粮食种植面积15000亩,完成县级下达任务的100%。其中:水稻种植9000亩,包谷种植4000亩,杂粮食种植2000亩。总产771万公斤,完成县级下达任务的100%。其中:水稻567万公斤,包谷180万公斤,杂粮24万公斤。销售杂交包谷种10000公斤;包谷规范化条播4000亩;完成旱育秧秧床300亩,移栽大田9000亩;完成优质粮食13000亩,其中:优质水稻9000亩,优质包谷4000亩。
(二)茶叶生产
全镇涉茶村(社区)有13个、232个村(居)民小组、 农户9734户,涉茶8426户,31309人 。2019年年末有茶园面积 49254亩,其中采摘面积46870亩,其中无性系良种47656亩,古茶树1598亩,有茶叶加工企业82个,茶叶精制企业11个,专业合作社12个,QS认证12家。
1.产量完成情况
全镇完成干茶总产量茶叶总产量477万公斤,完成县下达任务的100 %;其中红茶完成251.5万公斤;烘青 170.5;晒青产量 55万公斤,古树茶2.5万公斤。精制茶完成890.1万公斤,完成县下达任务的100 %;其中红茶 384.1万公斤;烘青370万公斤,普洱茶136万公斤。
2.产值完成情况
完成茶叶工农业总产值91808万元,完成任务100%,其中完成农业产值19732万元,工业产值72076万元。
3.基地建设完成情况
低产茶园改造建设完成情况:2019年县下达我镇低产茶园改造(改植嫁接)任务是400亩,实际完成 443亩,完成任务的110%,涉及2个社区20 社,240户,完成样板100亩,完成任务的100%。
标准茶园建设完成情况:县下达我镇标准化茶园建设任务3600亩,完成标准茶园建设3600亩,完成任务的100%,完成标准茶园建设样板1800亩任务,涉及3个社区7个村民小组265户:建设绿色茶园6560亩 ,涉及1个社区10个村民小组223户。
4.开展科技培训3期180人次。
5.实施昌宁县田园镇茶叶出口安全示范基地建设,实行基地源头监控,鲜叶农残速测120多份。
6.示范茶所建设:实施昌宁县石胜茶所,昌宁县大叶山古树茶茶所标准化示范茶所建设项目。改扩建厂房1010平方米,购置安装机械设备25台套,企业总投资108.6万元,申请补助30万元。
7、督促2018年建设的标准化茶所对挂钩贫困户实施二次分红,有33户124人参加分红,分红资金5.79万元
(三)、蚕桑生产
1.目前种养情况
田园镇桑园面积累计上报为19301亩,(其中新城2000亩、勐廷1950亩、新华3000亩、宝丰1000亩、右文1400亩、九甲3300亩、龙泉900亩、四角田3800亩,达仁,1959亩)。实际我镇可养蚕面积为7500亩(其中新城1000亩、勐廷800亩、新华1000亩、宝丰400亩、右文700亩、九甲1200亩、龙泉500亩、四角田1600亩、达仁300亩)。2019年下达新植任务921亩,实际完成新植931亩,其中: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14户,382.2亩,四角田样板区涉及37户272亩。发放桑苗93.1万株。2019年县上下达考核养蚕张数5000张,产茧200吨,产值930万元。2019年实际全年养殖五批5048张,完成蚕茧产量200.06吨,产值930.3万元。完成了县上下达的目标任务。
2.桑园管理情况
田园镇2019年冬季桑园管理7500亩(其中新城1000亩、勐廷800亩、新华1000亩、宝丰400亩、右文600亩、九甲1200亩、龙泉400亩、四角田1800亩、达仁300亩),完成县上下达任务7500亩的100%。老桑园管理重点做好科学养成树型、合理形成桑拳、加强水肥管理和病虫害防治、逐步推广春夏轮伐,提高亩桑产叶量,增加养蚕量,做到“以养促管,以管促养”。在低产桑园提升改造方面,2018年完成低产桑园改造1000亩,完成下达任务数的100%(其中新城100亩、勐廷100亩、新华100亩、宝丰100亩、右文100亩、九甲100亩、龙泉100亩、四角田300亩、八个社区。巩固好现有桑园面积。对产叶量低、病虫害严重的区域进行低产桑园改造。改造以后亩桑产叶量不低于1000公斤、年养蚕量不低于1.5张以上的要求。查缺补漏、合理剪伐,做到树型规范、适时施肥和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提升桑园效益。
3.蚕房建设情况
2019年县上下达考核指标地蚕养殖大棚3280平方米,小蚕共育室10间。2019年实际完成地蚕养殖大棚35间3015平方米,其中: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6户,完成小蚕共育室10间,其中: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2户。
4. 2019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蚕桑产业发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在四角田社区举办种桑养蚕技术培训100人(60元/人)培训资金6000元;
(2)四角田250亩新植桑园样板机耕费50000元(付给于陈昌200元/亩);
(3)2019年931亩新植桑园薄膜款(16元/公斤*2.5公斤=40元/亩)37240元;
(4)2019年小蚕共育室补助10座(5000元/座)50000元;
(5)2019年地蚕大棚建设补助(35户3015平方米*100元/平方米)301500元;
(6)2019年4700亩老桑园统防统治农药款(石硫合剂8元/包*2350包)18800+(高氯.马16元/瓶*4700瓶)75200=94000元。
以上几项资金合计538740元。
(四)、食品安全工作
1.为搞好食品安全工作,进村入户宣传,对菜市场进行广泛宣传,对社区广泛地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发放了“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合理使用化肥”等宣传单1000多份。
2.全年对属于田园镇管辖农资部市门的各个销售门市部进行四个季度的检查,主要是针对五种高毒农药的禁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的检查,对过期农药的禁卖、三无产品的禁卖检查以及对假冒伪劣农药、肥料的禁卖检查。根据四个季度的检查结果,各个服务点基本符合要求,对部分不符合规定的门市部以进行了整改。
3.在全镇范围内(基地、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的蔬菜、水果进行农残检测,完成检测100例(蔬菜60例、水果40例)。
(五)农机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中央“两减免,三补贴”政策,农业部、省农业厅自2006年来已将我县列入省实施中央财政购机补贴的项目县之一,并分配下达给我县范围内实施。为确保田园镇对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顺利进行,自2019年1月以来在田园镇各社区,大力宣传,坚持农民自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先来先报的方式报名,做好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田园镇由于农机组全体人员团结一心,积极到社区进行对购机补贴的宣传、核实,全年共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补助金额36.686万元。其中建档立卡户20户,26台补贴资金1.68万元,占总补贴资金的4.5%。
2.农业机械、机收、机耕完成情况
2019年度根据年初计划,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小春抢收,大春备耕等农机服务工作,积极调入联合收割机40台,帮助坝区各村进行大春、小春抢收,并组织农机人员对大春、小春的田块进行耕、耙,认真配合好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在农民下田期间,组织协调管理,技术人员下田跟踪服务,对各种收割、下田机械进行检查,确保农机操作过程安全可靠,2019年全镇完成机械耕、耙6.28万亩,机收大春、小春12700亩,修理农用拖拉机1500台,其他农用机具450台,水稻插秧1000亩。
(六)水产工作
2019县下达养殖面积任务8925亩,其中池塘460亩,水库165亩、稻田养鱼8300亩。
实际完成情况:养殖面积8925亩,其中池塘460亩,水库165亩、稻田养鱼8300亩,其中九甲稻鱼工程50亩。
(七)认真落实惠农政策
2019年认真、按时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173.62万元、农机购机补贴36.686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田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田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 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田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田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田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9年度收入合计3464159.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64159.1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2927444.09元,对比增加,56715.06元,主要原因分析年终增资调资,该部分资金未在年初预算,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田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9年度支出合计3330979.15元。其中:基本支出3330979.15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2927444.09对比增加403535.06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田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30979.15元。与上年2927444.09对比增加403535.06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田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田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30979.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2927444.09对比增加403535.06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65879.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0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工作经费支出。
2.外交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总支出的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
11.城乡社区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支出65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5%。
13.交通运输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总支出的0%。
16.金融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总支出的0%。
21.其他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田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000.00元,支出决算为6724.00元,完成预算的44.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724.00元,完成预算的44.8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控制支出,保证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逐年递减。
田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939.00元,增加40.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939.00元,增加40.5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实施的项目验收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田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6724.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6724.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672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日常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三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田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0801.65元。其中:办公费151938.60元,水费2376.80元,电费756.69元,邮电费2103.36元,培训费5117.00元,公务接待费6724.00元,专用材料费26272.00元,劳务费140320.00元,办公设备购置55193.2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田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016748.88元,其中,流动资产171206.47元,固定资产1224316.6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4396.8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49097.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016148.88 | 171206.47 | 1279509.85 | 826276.25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田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193.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193.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无项目绩效自评。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
2.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田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和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为目标,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发展理念为统领,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工作主线,严格把守农产品质量安全关,认真完成好种植业、畜牧业、水利工程建设等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牢物质基础。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田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9年度收入合计3464159.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64159.15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2927444.09元,对比增加,56715.06元,主要原因分析年终增资调资,该部分资金未在年初预算,人员经费增加。
田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9年度支出合计3330979.15元。其中:基本支出3330979.15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2927444.09对比增加403535.06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严格执行县级镇级财政政策如《财务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会议费和培训费管理办法》等十余项制度,不断建立完整制度体系,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进一步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了解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自评指标体系参照云南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分为一、二、三级指标分别为:
一级指标4项分别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
二级指标7项分别是投入中的目标设定、预算配置;过程中的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产出中的职责履行;效果中的履职效益。
三级指标20项,分别为
1、绩效目标合理性: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2、绩效指标明确性: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3、在职人员控制率: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4、“三公经费”: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5、基本支出足额保障:预算安排足额保障本年度部门正常工作开展,包括工资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足额保障。
6、严格预算执行: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7、支出进度率:部门(单位)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8、资金结余率: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9、管理制度健全: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制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规范部门重点项目资金使用。
10、信息公开及时完整:部门(单位)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11、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12、资产管理安全性: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13、实际完成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14、完成及时率:部门(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15、质量达标率: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实现程度。
16、重点工作办结率:部门(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单位)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17、经济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18、社会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19、生态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20、社会工作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3)自评组织过程
一是前期准备:成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召开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对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做好报送要求,对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进行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二是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目标设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预算配置,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进行评价。
(2)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通过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支付进度率、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变动率、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进行评价。
预算管理,通过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基础信息完整性、绩效自评开展情总进行评价。经过自评,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
资产管理,通过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进行评价。通过自评,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是否帐实相符;资产是否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3)产出情况分析
粮食生产:2019年,田园镇种植粮食面积合计28100亩, 完成县级下达任务的100%。其中小春13100亩,大春15000亩。粮食总产1176万公斤,完成县级下达任务的100%。其中小春粮食总产405万公斤、大春771万公斤。
小春生产:2019年我镇小春播种面积合计13100亩,完成县级下达任务的100%。其中:谷物7000亩(小麦2000亩、大麦5000亩),豆类1100亩,洋芋5000亩,总产405万公斤;油菜种植5000亩,总产75万公斤;蔬菜3300亩,总产300.9万公斤;其它作物500亩,总产74.7万公斤。
大春生产:2019年大春粮食种植面积15000亩,完成县级下达任务的100%。其中:水稻种植9000亩,包谷种植4000亩,杂粮食种植2000亩。总产771万公斤,完成县级下达任务的100%。其中:水稻567万公斤,包谷180万公斤,杂粮24万公斤。销售杂交包谷种10000公斤;包谷规范化条播4000亩;完成旱育秧秧床300亩,移栽大田9000亩;完成优质粮食13000亩,其中:优质水稻9000亩,优质包谷4000亩。
茶叶生产:全镇涉茶村(社区)有13个、232个村(居)民小组、 农户9734户,涉茶8426户,31309人 。2019年年末有茶园面积 49254亩,其中采摘面积46870亩,其中无性系良种47656亩,古茶树1598亩,有茶叶加工企业82个,茶叶精制企业11个,专业合作社12个,QS认证12家。
产量完成情况:全镇完成干茶总产量茶叶总产量477万公斤,完成县下达任务的100 %;其中红茶完成251.5万公斤;烘青 170.5;晒青产量 55万公斤,古树茶2.5万公斤。精制茶完成890.1万公斤,完成县下达任务的100 %;其中红茶 384.1万公斤;烘青370万公斤,普洱茶136万公斤。
产值完成情况:完成茶叶工农业总产值91808万元,完成任务100%,其中完成农业产值19732万元,工业产值72076万元。
基地建设完成情况:
低产茶园改造建设完成情况:2019年县下达我镇低产茶园改造(改植嫁接)任务是400亩,实际完成 443亩,完成任务的110%,涉及2个社区20 社,240户,完成样板100亩,完成任务的100%。
标准茶园建设完成情况:县下达我镇标准化茶园建设任务3600亩,完成标准茶园建设3600亩,完成任务的100%,完成标准茶园建设样板1800亩任务,涉及3个社区7个村民小组265户:建设绿色茶园6560亩 ,涉及1个社区10个村民小组223户。
开展科技培训3期180人次。
实施昌宁县田园镇茶叶出口安全示范基地建设,实行基地源头监控,鲜叶农残速测120多份。
示范茶所建设:实施昌宁县石胜茶所,昌宁县大叶山古树茶茶所标准化示范茶所建设项目。改扩建厂房1010平方米,购置安装机械设备25台套,企业总投资108.6万元,申请补助30万元。
督促2018年建设的标准化茶所对挂钩贫困户实施二次分红,有33户124人参加分红,分红资金5.79万元
蚕桑生产:田园镇桑园面积累计上报为19301亩,(其中新城2000亩、勐廷1950亩、新华3000亩、宝丰1000亩、右文1400亩、九甲3300亩、龙泉900亩、四角田3800亩,达仁,1959亩)。实际我镇可养蚕面积为7500亩(其中新城1000亩、勐廷800亩、新华1000亩、宝丰400亩、右文700亩、九甲1200亩、龙泉500亩、四角田1600亩、达仁300亩)。2019年下达新植任务921亩,实际完成新植931亩,其中: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14户,382.2亩,四角田样板区涉及37户272亩。发放桑苗93.1万株。2019年县上下达考核养蚕张数5000张,产茧200吨,产值930万元。2019年实际全年养殖五批5048张,完成蚕茧产量200.06吨,产值930.3万元。完成了县上下达的目标任务。
桑园管理情况:田园镇2019年冬季桑园管理7500亩(其中新城1000亩、勐廷800亩、新华1000亩、宝丰400亩、右文600亩、九甲1200亩、龙泉400亩、四角田1800亩、达仁300亩),完成县上下达任务7500亩的100%。老桑园管理重点做好科学养成树型、合理形成桑拳、加强水肥管理和病虫害防治、逐步推广春夏轮伐,提高亩桑产叶量,增加养蚕量,做到“以养促管,以管促养”。在低产桑园提升改造方面,2018年完成低产桑园改造1000亩,完成下达任务数的100%(其中新城100亩、勐廷100亩、新华100亩、宝丰100亩、右文100亩、九甲100亩、龙泉100亩、四角田300亩、八个社区。巩固好现有桑园面积。对产叶量低、病虫害严重的区域进行低产桑园改造。改造以后亩桑产叶量不低于1000公斤、年养蚕量不低于1.5张以上的要求。查缺补漏、合理剪伐,做到树型规范、适时施肥和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提升桑园效益。
蚕房建设情况:2019年县上下达考核指标地蚕养殖大棚3280平方米,小蚕共育室10间。2019年实际完成地蚕养殖大棚35间3015平方米,其中: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6户,完成小蚕共育室10间,其中: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2户。
2019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蚕桑产业发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在四角田社区举办种桑养蚕技术培训100人(60元/人)培训资金6000元;
四角田250亩新植桑园样板机耕费50000元(付给于陈昌200元/亩);
2019年931亩新植桑园薄膜款(16元/公斤*2.5公斤=40元/亩)37240元;
2019年小蚕共育室补助10座(5000元/座)50000元;
2019年地蚕大棚建设补助(35户3015平方米*100元/平方米)301500元;
2019年4700亩老桑园统防统治农药款(石硫合剂8元/包*2350包)18800+(高氯.马16元/瓶*4700瓶)75200=94000元。
以上几项资金合计538740元。
食品安全工作:
为搞好食品安全工作,进村入户宣传,对菜市场进行广泛宣传,对社区广泛地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发放了“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合理使用化肥”等宣传单1000多份。
全年对属于田园镇管辖农资部市门的各个销售门市部进行四个季度的检查,主要是针对五种高毒农药的禁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的检查,对过期农药的禁卖、三无产品的禁卖检查以及对假冒伪劣农药、肥料的禁卖检查。根据四个季度的检查结果,各个服务点基本符合要求,对部分不符合规定的门市部以进行了整改。
在全镇范围内(基地、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的蔬菜、水果进行农残检测,完成检测100例(蔬菜60例、水果40例)。
农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中央“两减免,三补贴”政策,农业部、省农业厅自2006年来已将我县列入省实施中央财政购机补贴的项目县之一,并分配下达给我县范围内实施。为确保田园镇对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顺利进行,自2019年1月以来在田园镇各社区,大力宣传,坚持农民自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先来先报的方式报名,做好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田园镇由于农机组全体人员团结一心,积极到社区进行对购机补贴的宣传、核实,全年共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补助金额36.686万元。其中建档立卡户20户,26台补贴资金1.68万元,占总补贴资金的4.5%。
农业机械、机收、机耕完成情况:2019年度根据年初计划,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小春抢收,大春备耕等农机服务工作,积极调入联合收割机40台,帮助坝区各村进行大春、小春抢收,并组织农机人员对大春、小春的田块进行耕、耙,认真配合好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在农民下田期间,组织协调管理,技术人员下田跟踪服务,对各种收割、下田机械进行检查,确保农机操作过程安全可靠,2019年全镇完成机械耕、耙6.28万亩,机收大春、小春12700亩,修理农用拖拉机1500台,其他农用机具450台,水稻插秧1000亩。
水产工作:2019县下达养殖面积任务8925亩,其中池塘460亩,水库165亩、稻田养鱼8300亩。实际完成情况:养殖面积8925亩,其中池塘460亩,水库165亩、稻田养鱼8300亩,其中九甲稻鱼工程50亩。
认真落实惠农政策:2019年认真、按时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173.62万元、农机购机补贴36.686万元。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
针对上述问题,将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在财务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7.主要经验及做法
领导重视,部门牵头,齐抓共管,形成了有力的领导和工作机制。根据工作职责,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及预算执行责任,明确项目管理主体,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保障项目实施进度高效有序。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从资金源头入手,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合理使用,加强监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厉行节约工作,确保将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加强预算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和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重视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使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有章可循。
加强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预算法学习培训,规范预算收支管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加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20〕95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附件【部门决算公开表样(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