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191/20230425-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田园镇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4-25 |
文号 | 浏览量 |
田园镇“五一”节假日安全提醒
一、食品安全
1.农村集体聚餐
加工场所要远离污染源,保持清洁卫生;餐厨具要洗净消毒、生熟分开。食品辅料要分类存放,采购要索证索票并妥善保存。科学选制饮食,有效防范和规避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2.学校食堂
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必须有学校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必须要求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必须有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必须按要求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必须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必须禁制禁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菌、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必须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
3.野生菌中毒防控
不要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加工时一定要炒熟煮透,不凉拌食用、加工食用杂菌、不食用剩余的野生菌、食用野生菌时不宜饮酒。
4.毒性中药材防控
草乌、附子不是食品,是毒性中药材,其所含的乌头类生物碱,只要误食0.2mg即可中毒。
5.散装白酒
谨慎购买散装白酒,不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的散装白酒。
二、森林防火
1.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2.不要在林区吸烟。
3.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4.不要在林区上香、烧纸。
5.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
6.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7.不要在野外烤火取暖。
三、交通安全
1.步行安全要注意。
2.公共出行要注意。
3.一盔一带,安全行驶。
4.儿童乘车外出要注意。
5.拒绝使用、乘坐非法三、四轮车。
6.汽车盲区很危险,请远离。
7.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四、防溺水指南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盲目下水施救。
五、生产安全
1.安全生产的“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2.四不伤害: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3.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4.三无:个人无违章、岗位无隐患、班组无事故。
5.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护措施没有得到落实不放过。
6.在生产中必须做到“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