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191-/2022-0314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田园镇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3-14 |
文号 | 浏览量 |
田园镇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近期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告
近期,国内外疫情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传播速度快、感染风险高的奥密克戎变异毒株已在省内边境地区散发,为切实维护广大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田园镇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提醒广大群众:
一、主动报备行程
凡县外入田(返田)人员,请提前3天主动向目的地(居住地)社区报备,严格执行昌宁疫情防控政策,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疫措施。不主动如实报备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恶意隐瞒行程信息,造成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后果,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严格自我管理
广大居民朋友进入公共场所时,请严格执行“戴口罩、亮码行、测体温、少聚集、勤洗手、讲卫生”等各项个人疫情防护要求,配合公共场所落实防控措施。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病人,一律到县级医院发热门诊和乡镇医院发热哨点诊室就诊,社区卫生室、私人诊所一律不得接诊发热病人。广大群众要谨慎购买进口冷链食品,不要从境外和国内高中风险地区邮购物品。
三、减少外出聚集
请广大居民朋友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如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相关地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县(市、区)。如必须前往,务必提前向居住地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告,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疫情发展详情请在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点击“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栏目查询。广大居民朋友非必要不聚集、不聚会,主动减少探亲访友、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严格执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的规定。
四、主动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阻断新冠肺炎传播的重要措施,也是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最安全的防控手段。请广大居民朋友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及早完成全程接种,保护自己和家人,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五、严肃追究责任
境外、高中风险地区、省外、省内边境县(市)及有本土病例县(市)人员入昌返乡后不及时主动报告、故意隐瞒行程和不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严肃依法处理;不听劝阻执意举办婚庆宴请聚会活动、民俗活动,危害公众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部门从严处置;对承接婚庆事宜的宾馆、酒店、饭店和提供聚集性活动场所的人员,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居民朋友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为守护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尽一份责任、尽一份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