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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191-/2021-1025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田园镇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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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镇关于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的公告

田园镇关于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和服务功能,促进基层社区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经田园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同意,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招聘岗位为7名,分别为龙井社区、宝丰社区、龙泉社区、达仁社区。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责任心强,能正常履职,热心群众工作,能熟练操作电脑及智能手机。身体健康,经体检符合录用要求。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确实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大专及以上学历(含非全日制学历)。

(三)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予录用:有违法违纪受到纪律处分或刑事责任追究的;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近三年有组织、策划、参与集体上访和无理上访的;经常外出,不能正常履职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2021年10月25日至10月28日)在“灵韵田园”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2021年10月28日)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田园镇人民政府二楼党建办。

3.报名要求: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报名者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复印件),本人近期小一寸证件照1张;填写《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2021年10月29日)

由镇党委对报名者进行审查,对报考人员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及真实性进行核对,主要是对报名人员的身份、户籍、年龄、学历等信息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对其资格进行认定。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考试和面试。(2021年10月29日。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作为进入考试的人选。考试和面试工作由田园镇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为计算机基本操作,综合考试得分情况和面试情况进行录取。

(五)体检。(2021年10月30日)

拟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由田园镇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凡是不能按时参加体检或复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

(六)政审。(2021年10月30日)

政审工作由田园镇党委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

(七)公示。(2021年11月1日至11月5日)

拟聘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查实者,取消选聘资格。

(八)聘用。(2021年11月5日)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并无异议者,经镇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确定为聘用人选。

四、聘用管理

(一)聘用人员从事社区相关服务工作,属合同用工。服务期与社区干部届别相同,如果服务期内考核为优秀、称职符合继续留用条件的,可在下一服务期内继续留用。

(二)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聘期管理,聘用合同1年1签,由田园镇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岗位的安排,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报到,逾期不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四)镇、社区负责驻村大员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指导、考勤考核等管理使用工作。不能胜任工作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薪酬待遇

每月岗位补贴2080元/月/人,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六、咨询联系方式

田园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李丽娇(0875-7120922)。

昌宁县田园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5日